对新行业、新业态应该实施哪些监管?

新行业新业态监管模式

1.对新行业、新业态实施包容审慎监管。

2.全国深化“简政放权、加强监管、改善服务”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电视电话会议重点任务分工方案创新包容审慎,改革地区和行业监管习惯做法,探索创新监管标准和模式,发挥平台监管和行业自律作用。

具体措施:

1.系统总结近年来推进“互联网+”行动的经验做法,分析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在2021年3月底前提出进一步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新举措,加快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

2.2021年底前,制定新行业新业态包容审慎监管指导意见。探索开展“沙盒监管”、触发式监管等普惠性审慎监管试点。

3.2020年底前,制定出台引导平台经济有序竞争的相关文件,为平台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环境。查处互联网领域滥用市场支配地位、限制交易和不正当竞争等违法行为,维护市场价格秩序,引导企业合法合规经营。2021 6月底前,制定《网络交易监督管理条例》。

4.方便企业获取各类创新资源,加强专利等知识产权信息服务,向专利权人开放许可专利,集中公开相关专利基础数据、交易成本等信息,方便企业获取和实施。引导学术论文等数据服务商降低论文等资源获取成本,推动研究机构、高校等机构依法依规向社会开放最新研究成果信息。大幅减少网站注册时间。

5.优化互联网医疗发展环境,鼓励和支持医疗机构与互联网平台对接,开展互联网随访、互联网健康咨询、远程辅助诊断等服务,研究制定互联网健康咨询流程和标准,探索按照疾病分类实施互联网咨询管理,实现线上咨询与线下诊疗的衔接。

法律依据:

(十五)创新包容性审慎监管,改革区域和行业监管习惯做法,探索创新监管标准和模式,发挥平台监管和行业自律作用。部分地区实行柔性监管和智慧监管。对于没有把握、可能有风险的,可以划定可控范围,探索试点经验再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