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会计准则的发展史是怎样的?

65438-0987年,中国在中国会计学会年会上成立了七个课题组,其中一个是“会计原则与会计基础理论课题组”。组织从65438到0989开始研究探索会计准则的制定。分别在1989 1和1991 1举办了两次研讨会,讨论会计准则与物价变动和外币核算。1989 1本课题组在上海召开了第一次会议,就制定中国会计准则的必要性、会计准则的性质和内容、会计原则与现行统一会计制度的关系、研究制定会计准则的思路等问题进行了讨论。会后提出了会计原则报表、研究报告形成的工作程序、程序等一系列文件,并更名为《会计》。课题组以适当形式表达自己的意见和成果,并向财政部有关部门提出建设性建议。

财政部会计事务管理司也于6月1988+00成立了会计准则课题组。1989年3月,课题组提出了《关于制定我国会计准则的初步设想(讨论稿)》和《制定我国会计准则需要讨论的几个主要问题(征求意见稿)》,并在全国会计工作会议上提交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准则纲要(草案)》。

1991 165438+10月26日,财政部发布《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65438号+0-基本准则)的通知》,向全国征求意见。经7月份全国金融工作会议讨论,1992,1992+065438+10月30日,中国第l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以部令形式正式发布,决定从1993年7月起在全国范围内正式实施。

自1992《企业会计准则》发布后,财政部开始起草和制定具体的会计准则。为了保证准则的质量,分别成立了国外和国内两个咨询专家组和财政部会计准则委员会。

经过三年多的努力,1996完成了30多份具体会计准则征求意见稿,分四个系列发布征求意见。到2001,16具体会计准则已修订发布。

2006年2月15日发布了38项具体准则,形成了企业会计准则体系。这些具体准则的制定、颁布和实施,规范了我国会计实务,极大地提高了我国上市公司会计信息质量和企业财务状况的透明度,对促进企业经营机制转换、证券市场发展和国际经济技术交流发挥了积极作用。

具体准则是在基本准则指导下处理具体会计业务准则的规范。其具体内容可分为三类:一般企业准则、特殊行业和特殊企业准则、财务报告准则。一般业务准则规范一般经济业务的确认和计量要求,如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职工薪酬、所得税等。特殊行业和特殊业务准则是处理特殊行业具体业务会计问题的规范;如生物资产、金融资产转移、套期保值、原保险合同、合并会计报表等。财务会计报告准则主要规范各类企业的通用报告准则;如财务报表列报、现金流量表、合并财务报表、中期财务报告、分部报告等。

国务院有关部委、有关直属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有关中央管理企业:

为规范企业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行为,保证会计信息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等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我部制定了《企业会计准则第65438号+0-存货》等38项具体准则,现予发布,自2007.65438。执行38项具体准则的企业,不再执行现行准则、企业会计制度和金融企业会计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