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题目怎么写,我感觉不好。我该怎么办?

关于法律论文题目的制定,学术堂总结了以下方法:

一、从社会热点中选题

社会热点是指社会需要解决的共性问题,或社会成员普遍关注的问题。这些问题的解决可以促进社会的进步。题目是否能匆匆满足社会各领域的需求,某种程度上反映了作者的学术良心。写法律论文不是为了写论文而写论文。从根本上说,是为了解决社会现实中法律实践的问题。理论的力量在于对实践的指导:一篇有价值的法律论文,应该能够回应法律实践提出的问题,解决司法和立法实践部门解决不了的问题,或者为解决这些问题提供理论思路。因此,适应社会需求是选择法律论文的重要依据。题目越接近现实社会的法律生活,其意义和价值就越容易凸显。

当前,我国立法部门面临着立法技术、立法方法等大量立法问题,司法部门也面临着法律适用的诸多问题。在实践中,法律研究者不仅需要做出相应的理论回应,还需要提供具体的解决方案。这些法律实践的迫切需求不仅为法律学术研究和法律论文的选题提供了巨大的推动力,也提供了广阔的选择空间。有时代感、关注中国法治实践的人,有充分的条件选择有意义、有价值的法律。

比如,近年来,随着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日益活跃,涉及农村土地流转纠纷的法律案件明显增多,农民上访要求土地流转的现象日益突出。如何用法律来规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如何保护农民在土地流转中的合法权益等。这可能是法律论文中的一个好话题。这些话题不仅有利于维护处于相对弱势地位的农民的合法利益,也有利于维护农村的稳定与和谐。社会热点很多,还有食品安全、群体性事件、突发灾害救援、生产安全等问题,都涉及相关法律问题。从这些社会热点中选题,会直接促进法律实践中具体问题的解决。会带来很好的社会效益。从社会热点和时代呼唤中选题,要加强选题的严肃性,摒弃随意性原则,这就要求我们注意三个方面:一是要符合政策法规。不得写违反法律法规的文章;二是具有健康向上的精神。好文章可以陶冶情操,鞭策落后,催人奋进。第三,要有积极的社会意义。一篇好文章,气势磅礴,立足现实,着眼未来,高瞻远瞩,胸怀全局。它可以治愈社会痼疾,可以培育新的社会松树,也可以壮大社会脊梁,最终影响和造就一代人甚至几代人,迎来新时代。否则写出来的论文会被社会抛弃。

2.从学术空白中选择主题

一个课题要有很高的学术价值,必须还是学术空白,需要创新。要么是这个领域没播过、没培养过的话题,要么是没从新的角度讨论过的话题,要么是交叉综合的、边缘性的话题。一个已经写好但没有从新的角度讨论的题目具体包括三种情况:

第一,这块田没有播种,没有耕耘。法律工作是维护社会秩序的实践活动,随着社会的发展变化而发展变化。过去不存在的法律问题,今天可能存在;今天不存在的问题,明天就可能出现。然而,任何新的法律问题的出现都必然有其蛛丝马迹。如果能敏锐地抓住这些线索,法律论文的选题就能开辟一个全新的领域。

比如有些地方,随着生态环境的恶化,年降雨量在减少,风一吹,尘土飞扬,影响工农业的正常生产,人工降雨技术应运而生。相应的新的法律问题也随之产生:人工降雨时,开发商在建房,农民在晒麦,造成的经济损失该由谁赔偿?谁有人工影响天气的权利?权利主体应该如何行使这一权利?它的责任和义务是什么?通过研究人工降雨引发的法律问题,无疑是填补了法学研究的学术空白。本课题不仅具有很高的学术价值,而且具有很强的应用价值。二是老话题、新理论或新作的话题。现有的法学、法学的学术理论或研究成果,反映了特定时空条件下人们对法律问题的认识水平,具有一定的科学性。理性。但是,任何对真理的理解都是绝对和相对的,都有其适用范围和条件。随着社会的发展变化和研究视野的拓宽,一些法学理论观点在新的时空条件下可能出现偏颇,或显现漏洞和疑点,甚至由真转假。研究者如果注意到这些问题,就很容易找到有意义的研究课题,把原有理论中的疏漏、瑕疵和缺陷化为谬误。

在法学学术研究中,很多话题都是老话题,也常常是新话题。只要抓住了老题目的新含义,这个题目也是值得深入挖掘和研究的。比如泛泛而谈商业贿赂这个话题就比较老了,但是这个老话题里还是有具体的东西可以挖掘出新的话题。比如接受象牙和恐龙蛋怎么判刑?如何确定象牙和恐龙蛋的价值?本课题的研究既有现实意义又有理论价值。

第三,交叉综合,边缘话题。比如刑事和解已经在很多地方付诸实践,就其可行性来选题就太落伍了。但如果从经济学等另一个角度来研究一个关于刑事和解成本收益分析的课题,这个课题不仅不会过时,还会有所创新。丰富和发展刑事和解理论也具有很高的学术价值。因此,从法学与其他学科的交叉中选择题目是一个很好的方法。恩格斯曾经说过,在两个学科的交界处,科学是最有前途的。

3.从我的专业和爱好中选择一个题目

无论题目在应用或理论上多么有价值,如果作者无力完成或不能圆满完成,都是不合适的。所以在选题时,不仅要考虑其价值的必要性,还要考虑其写作的可能性。

一方面要考虑自己的专业知识和学术素养。对于一般的法学研究者来说,要对一个庞大的法学理论体系有深入的研究是不现实的,而只能在一般认识的基础上专注于法学学科的一个或几个方面,从而形成自己的研究范围或专门领域。通过自身的知识积累和在某一领域的深入钻研,也可以明确遗留和争议的问题。在我的研究领域里,有哪些争议的焦点和问题的症结?辩论中各方有哪些代表性观点?现行法律是否存在漏洞?哪些法律制度已经不能满足社会的需要,应该更新?现行法律体系中有哪些内容是空缺的,需要填补?当前法学领域有哪些薄弱环节和有待探索的领域?在哪些方面还有研究的必要和广阔前景?等等。

我们应该意识到这些问题。这样才能头脑清醒,方向明确,避免选题的盲目性,充分发挥掌握相关资料的优势和自身的学术潜力和精力,研究才能深入。相反,如果从事自己不熟悉的事情,即使有价值,也只能事倍功半。但是,这并不意味着我们在困难的时候就应该放弃,而是应该有一个通过努力有可能成功的题目。

另一方面,要考虑自己的爱好。爱好是最好的老师,是推动人们进行某种活动的重要内在动力。它们能唤起人们强烈的好奇心和求知欲,激发潜在的创造力,引导人们不厌其烦地探索自然和社会的奥秘,以苦难为乐,满怀热情地从事创造性活动,保持旺盛的斗志,直至完成任务,达到目标。所以,爱好是论文选题必须考虑的重要因素。有些人喜欢钻研微观问题,有些人喜欢讨论宏观问题。这些利益上的差异,反映到法学研究和论文选题上,自然也就不一样了。如果正视这种差异,就要注意,我们对中间领域的兴趣比对自己不熟悉的领域的兴趣更大,更容易成功。

4.结合我未来的发展方向选择一个课题。

写论文的目的是为了给作者本人带来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社会影响。是社会认识作者的一种快捷简单的方式,也是社会选拔人才的重要途径。涌现出很多优秀的社会人物,往往是为优秀论文铺路。因为文章不仅表达了作者的想法,也显示了作者的才华和智慧。要做到这一点,在选题时需要结合自己的研究特长和未来发展。要把一篇论文的选题作为今后长期研究工作的起点,这样我在未来几年内还有可能在这个领域继续拓展,不断获得新的研究成果。本课题的选择既要考虑近、中、长期系列论文的集群性和系统性,又要进一步考虑本系统课题的初级、中级和高级研究水平,并随着时代的发展进行调整。最后,形成一个小的,甚至大的系列文库。学术研究重在专业化和深刻化。阿清人章学诚说,“学有所专,知识一定要扎实,都是出类拔萃,自力更生,不能有一点飘忽。”长期致力于某个问题的研究,可以让你在这个领域自立。所以要尽量避免时不时的变换研究领域,改变研究方向,否则不利于学术创新。你必须根据自己的工作需要和研究条件,确定某个领域作为你的研究范围。通过突破这个研究领域的一个又一个难题,你会逐渐成为这个领域的专家,并从中成长。

比如将来打算做律师,可以选择诉讼法证据或者律师制度与实务的题目;将来想当法官的可以选择司法改革或司法程序等题目。目前,活跃在我国法学界的老一辈律师和中青年学者,都是在某一法学学术领域经过几十年的艰苦努力和艰辛探索而成为法学专家的,这与其科学选题的正确与否不无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