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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社会的发展和改革开放的深入,中国的政治、经济、思想和文化都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国内外的各种文化交流,使一些不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文化同时渗透到他们的头脑中,毒害他们的思想,使那些抵抗力弱的青少年染上各种恶习,最终走上犯罪的道路。近年来,青少年犯罪的数量之多、发展之快、危害之大、性质之严重,令人十分震惊。它们极大地阻碍了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建设,也给千千成千上万的家庭带来了苦难。因此,青少年犯罪令人担忧。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事关国家的稳定和社会的长治久安,应当引起全社会的高度重视。本文从周边不良环境、家庭环境、学校教育三个不同层面全面分析了青少年犯罪的社会原因,深入剖析了青少年犯罪的主观因素。最后,从加强道德教育、加强法制教育、加强家庭和学校教育、净化社会环境四个方面总结了青少年犯罪的预防措施。因此,预防青少年犯罪被视为一个社会问题,需要全社会关心青少年的健康成长,需要家庭、学校和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综合治理工程,对青少年进行广泛的权利保护和思想教育。此外,还要加强立法保护,给青少年一个纯净的生活和学习空间,开创我国社会治安的新局面。

关键词:预防青少年犯罪环境影响教育法

青少年犯罪是一个社会问题,是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也是一个全球性问题。世界各国的学者、专家都在研究、分析并不断提出有效的措施,加大对青少年犯罪的预防力度,特别是中国,经过长期不懈的努力,取得了显著的成效,但目前的状况仍不尽如人意,需要进一步的探讨和研究。要以预防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动员全社会的力量进行综合研究。

1.青少年犯罪是一个不容忽视的社会问题。

随着社会的发展,中国正处于历史上极其重要的大变革时期,但这种变革是在思想、政治、文化等条件都没有做好充分准备的情况下,在国内外形势的压力和催促下突然发生的。这个特性引起的变化最大,没有出现冗余值结构的断裂和突变。特别是随着西方文化的渗透和影响,一些有害的东西滋生蔓延,侵蚀着我们的社会肌体,毒害着青少年的心灵,使他们分不清好与坏、善与恶、颠倒是非,不知不觉染上恶习,由小到大,最后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近年来,青少年犯罪的数量之多、发展之快、危害之大、性质之严重,令人十分震惊。群众称之为“社会公害”,破坏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威胁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从建国以来未成年人犯罪占全部犯罪比例的统计中,我们可以清楚地了解到未成年人犯罪的严重性:50年代末为30%,1965为60%,1976为71%,1978为76%,1980为1980。2000年以来,未成年人犯罪比例较大,表现为增长速度快、犯罪范围广、后果严重,大要案多为其所为。据调查,初犯高峰期为13-15岁,犯罪高峰期为15-18岁。其中,15、6岁的未成年人犯罪占未成年人犯罪总量的70%以上。国外很多研究调查显示,也有类似上面提到的现象。从世界范围来看,犯罪年龄趋于年轻化,犯罪类型多样化、恶性化、团伙化。笔者对某区法院进行了调查和统计。2003年,共有65,438+07起青少年犯罪,涉及27人,包括盗窃、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盗窃、抢劫、强奸和挑衅。

我们应该充分认识到这个问题的严重性和这项工作的艰巨性。要想解决好青少年犯罪问题,防控工作卓有成效,绝非易事。我们必须付出艰苦努力,必须看到这项工作的长期性、复杂性和艰巨性。“速胜论”的观点是不可接受的,也是极不现实的。第一,从这个问题的现实来看,虽然未成年人犯罪问题已经逐步得到解决,但它仍然是一个突出的、尖锐的、严重的社会问题;第二,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确实存在滋生违法犯罪的土壤和条件,这种病菌的温床短时间内不会消失;第三,矫正失足少年的不良心理和寻找的观念有其自身的发展规律,完成这种转化需要付出艰苦的努力。教育、挽救和改造未成年犯,最大限度地降低未成年人犯罪率,不仅是一项艰巨的战斗任务,也是一项崇高的历史使命。

二,青少年犯罪的根源和环境影响

对青少年犯罪原因的研究应从三个方面展开。首先,把这个问题放到一定的历史范围去考察,找出其社会历史根源;其次,本文从青少年犯罪的具体情况和周围环境的影响来研究这个问题;第三,从主观因素和心理特点分析。简而言之,青少年犯罪问题与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相互依存、相互关联。只有从各个方面去观察分析,才能真正看清全貌,看清本质。社会、政治、经济和思想因素只能回答青少年犯罪的最终和最普遍的原因,我们必须正确和仔细地找出促进青少年犯罪的具体生活条件。它对一个人的思想、观点、意志和感情、性格和心理、兴趣和爱好的形成起着重要的作用。如果长期受到周围环境和特定条件的不利影响,就会形成不良的心理素质,在一定条件下可能导致失足犯罪。

周围不良环境的感染

青少年犯罪绝不是孤立的、偶然的行为。必然会从他与周围环境的关系中找到无数的联系。环境是影响人心理形成的重要因素。俗话说,“亲近朱者赤的人都是黑的”。好的环境会为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创造条件,坏的环境会为青少年提供被腐蚀甚至导致犯罪的条件。来自周围不良条件的影响有两种:第一种是不良社会环境的侵蚀;第二种情况是青少年之间的侵蚀和感染。从种种事实来看,也说明青少年周围的生活环境和平时接触的各种人和事,都是直接影响青少年心理形成的重要原因。这些影响如果是积极的,可以陶冶人的高尚情操,如果是消极颓废的,可以把人陶冶成社会危害者。近年来,色情暴力书籍和音像制品的污染越来越严重,电子游艺厅、黑网吧等娱乐场所的侵蚀仍然很大。因此,要减少青少年犯罪,必须高度重视青少年与周围环境的关系,必须改造各种不健康、有害的生活环境,用健康、高尚、纯洁的环境代替不健康、低下、肮脏的环境,这对从小培养青少年健康的心理和高尚的品格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第二,不良家庭环境的影响

家庭是细胞,是社会最基本的单位。从一个人的成长来看,童年和青春期是打基础的,而青春期是在这个基础上发展的。一般来说,童年和青春期都是在家庭中度过的。家庭教育是对孩子的第一次教育,父母的一言一行对孩子的发展成长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据有关部门统计,在众多对青少年产生影响的外部因素中,50年代家庭因素占20%,80年代占50%。在新的千年里,家庭教育的影响和作用仍在增加。因此,分析家庭因素在青少年犯罪中的作用,寻求预防青少年犯罪的有效对策就显得十分重要。

不良的家庭状况是青少年犯罪的潜在原因。家庭条件不好的主要有以下几类:①没时间管孩子教育的家庭。在这种家庭中,父母忙于事业,没有精力和时间管教孩子,家庭教育几乎是空白。2放任自流的家庭。这一点在多子女的农村家庭尤为突出,他们让孩子随波逐流,不顾不稳定。③极端家庭。这类家庭的父母急于在孩子身上取得成功,恨铁不成钢,动不动就采取“棍子”的教育方式打骂孩子,造成孩子的逆反心理,或者对孩子溺爱,久而久之,就养成了孩子排外自大的变态心理。4缺陷家庭。父母离婚或早逝或一方犯罪给孩子心灵蒙上阴影。

家庭环境中的不良因素对孩子的诱惑是青少年犯罪的直接原因。主要有四个方面:①“一切靠钱”思想的诱惑。②家庭黄色文化的诱惑。(3)家庭奢侈生活的诱惑。(4)少数父母行为不端,直接影响或教唆子女犯罪。作为一个群体,家庭的氛围和价值观诱导、约束和影响了每一个成员。再加上父母文化程度低,素质不高,使得大部分少年犯都有相同的特点。统计显示,未成年犯父母或被抚养人的职业比例为农民45%,个体工商户30%,企业职工18%,国家工作人员5%,其他2%。他们的学历结构是高中以上8%,初中以下30%,小学以下62%。这些文化程度不高的人不了解青少年的特点,他们不会有意识地配合学校社会来教育孩子,更谈不上什么教育方法。

第三,学校教育的缺陷

学校是专门的教育机构,是培养和教育青少年的重要阵地。一个人的知识来源主要是学校传授的,学校也会对一个人的思想品德的形成起到重要的作用。学校不仅向学生传授科学文化知识,更重要的是塑造他们的灵魂。个别学校教育中的一些缺陷和错误对青少年产生了负面影响,主要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1,个别学校指导思想不够明确。学校侧重于教学和传授知识。有的学校只注重智育,片面强调升学率,轻视德育,放松学生思想道德修养,政治思想工作薄弱。

2.对失去生命、长期缺课、有不良记录的学生采取不正确的态度,使其流入社会,染上不良嗜好,最终导致违法犯罪。有些学校有一个错误的认识,认为教学是学校的中心,工作好不好,毕业后考不参加高考都不会影响办学方向。

3.教育方法不当,把学生推向反面。在一些学校,领导和老师对学习成绩差的学生、差生、有错误的学生都不能持正确的态度,认为他们是“一锅汤里的一条鱼”,是没有希望的。歧视、厌恶、疏远、孤立,甚至讽刺、挖苦、羞辱,只能引起他们的反感,不仅达不到教育目的,只会导致他们自暴自弃,学不好,从而走上犯罪的道路。

4、不重视学校的法制教育。党中央已经确立了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战略方针。各种法律法规频繁出台,但个别学校往往忽视法制宣传教育,把大量精力放在传授学科知识上。学生对法律常识知之甚少,法制观念非常薄弱。在这方面,我们不妨借鉴一下国外的经验。前苏联和东德在学校法制教育方面取得了丰硕的成果。

第三,青少年犯罪的主观因素

人生观是理解主观因素的一般来源。

每一个不良少年都能从他们的人生观中找到答案,而人生观最终起着决定性的作用。也许有些违法犯罪的青少年,因为思想观念的缺失,根本没有人生的知识,没有形成完整的人生观。但无论是有意识的犯罪还是无意识的犯罪,人生观都在起主导作用,影响着一个人的行动,发挥着影响。

第二,快乐至上的幸福观

追求享乐,把享乐作为人生最大的幸福,是腐朽的剥削阶级的本质特征。相当一部分少年犯狂热地追求吃喝和各种感官刺激,并将此视为人生的乐趣和目的。因此,这也成为他们犯罪的精神动力,他们经常在未成年犯中散布反动毒素,互相熏陶。

第三,拜金主义的概念是万能的

对金钱的崇拜和迷恋,这种腐朽思想是资本主义社会私有制的产物。随着中国改革开放的深入,资产阶级的意识形态不断加深,侵蚀着广大青少年,尤其是金钱万能的理论。有些人认为有钱能使鬼推磨,违法青少年对金钱的不顾一切的追求与对物质享受的不顾一切的追求联系在一起。物质享受的欲望高到不行。

四兄弟忠诚的友谊观

兄弟义气这种封建思想意识的表现,是形成犯罪团伙的基础,是束缚青少年犯罪分子的精神链条。所有的帮派成员都有强烈的兄弟情谊。违法犯罪的青少年在道德观念上是颠倒的,不分善恶,把兄弟情当作做事和衡量友谊的象征。哥们义气这种颓废观念危害极大。它是维系团伙犯罪的纽带,也是团伙头目控制和拉拢犯罪青少年的手段。人们常说,背叛朋友是可耻的。哥们义气对形成帮派的影响,是一种危害社会秩序,破坏很大的势力。团伙作案,人多,往往形成大规模的决斗,发展成黑社会势力。

绝望霸权的英雄通行证

无产阶级的革命英雄主义和我们提倡的拼死霸权的英雄观是两种对立的道德观。绝望和霸权英雄掌管着流氓无产者追求的极端个人利益和哥们义气驱动的犯罪行为根源。然而,少年犯往往将英雄行为与不顾一切的肇事逃逸犯罪混为一谈,未能划清荣誉与耻辱、勇气与罪恶的界限。有人调查了16名实施殴打犯罪的青少年,其中有9人认为自己的殴打行为是见义勇为的表现,占犯罪总数的56.2%。

6.资产阶级的自由观

近年来,随着改革开放政策的实施,资产阶级自由化思潮影响了一些缺乏历史经验和生活经验的青少年。这些青少年中有少数自觉不自觉地追求资产阶级民主、自由和个性解放,追求资产阶级生活方式,背离四项基本原则,甚至搞非法组织、反动组织。许多事实告诉我们,不能低估资产阶级自由化思潮对青年人的严重性。因此,我们必须做好青少年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这对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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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预防青少年犯罪

我们研究青少年犯罪问题是为了减少并最终根除这个社会问题。做到这一点并不容易。长期的经验告诉我们,要解决这个问题,不仅要依靠法制和惩罚,还要依靠全社会组织起来,动员全党的力量,采取有效措施预防犯罪,最有效地减少和控制青少年犯罪的发生。从青少年犯罪的规律来看,预防的好坏直接影响犯罪率。2002年9月20日,中央青少年犯罪综合治理委员会领导小组会议在北京召开。会议强调,预防青少年犯罪应当立足于教育、保护和预防。

第一,加强道德教育

目前,青少年犯罪往往从道德问题发展到犯罪。他们道德观念混乱,道德水准下降,以屈辱为荣,是非颠倒,产生犯罪心理和行为。它是规范性的,只是道德的一个非常重要的特征。它用善与恶来理解、评价和把握社会生活中任何人之间的关系。道德不同于法律,法律不是由国家制定和强制执行的,而是靠舆论的力量、人们的信仰、习惯、传统和教育来维持的。当一个人有不道德的行为时,舆论的压力,群众的指责,良心的责备都会对其产生很大的作用。可以说,舆论是群众的法官,良心是内心的法庭。任何不道德的行为都逃不过他的“审判”。所以,道德是一种无形的力量,支配着人们的行为。* * *的道德是科学的、先进的道德,它使人们遵守法律,崇尚科学,助人为乐。青少年* * *道德教育要讲究方法,注重实效。

首先,教育要从实际出发,由浅入深,循序渐进,逐步建立青少年的道德观念。首先要从小事做起,选择一些青少年可以接受的话题逐步解决。其次,德育不仅要搞干巴巴的说教、讲大道理,还要针对青少年的特点,因势利导,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力求通俗、有趣、有针对性、新鲜、寓教于乐,让青少年在参与活动的过程中受到具体、生动、形象的教育,如组织一些传统革命事迹展览、参加英语模范报告会等,否则,不可能取得好的效果。道德品质的培养是一项长期细致的工作,必须从小抓起,从幼儿抓起,一点一滴地培养。

第二,加强法制教育

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是一个亟待解决的重要问题。

法律和道德虽然同属于行为准则的范畴,但两者有着明显的区别。法律由国家制定,由国家执行,不考虑个人意愿。守法与违法,罪与非罪,都应该用法律手段和法律规范来加以区分和调整,但法律与道德的关系是极其密切的,它们相互作用,相辅相成。在做好德育工作的同时,要对青少年进行系统的法制教育,让他们认识和了解法律,了解我国法律的基本内容,特别是与青少年日常生活直接相关的规则、章程和条例。法律要让他们知道什么是对的,什么是错的,什么是法律允许的,什么是法律禁止的,认识到遵守法律是每个公民的义务,树立坚定的法律观念。

从1981开始,在初中二至六年级开设“法律常识”。很多学校会邀请公安、司法部门的领导和法律工作者来学校讲课,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最近,学校在全国各地开展了长期聘请法律辅导员和副校长的活动,对帮助学生增强法制观念起到了很好的作用。至于如何进行法学教育,可以也应该借鉴国外的经验。比如前苏联,他们把法制教育放在重要位置,学校颁布了法制教育大纲。为了实施法律科目的教学,他们培训了相应的教师。此外,前苏联也重视课外法律教育,开展课外法律教育和活动,在各地建立了固定的课外法律教育组织形式,还制定了德国的法律教育制度,其中包括道德教育和法律教育。

加强家庭和学校教育

家庭和学校是早期预防犯罪的主要阵地。事实告诉我们,青少年走上违法犯罪道路的重要原因之一,与父母的不良行为、家庭教育不当、教师管理不严、学校风气不正有着密切的关系。

1.家庭是个体最早接触的社会环境,对青少年的成长起着重要的作用。一个正常的家庭,为孩子的情感安全、成长发展需求,以及情绪和人格稳定提供了必要的养育环境。家庭是青少年成长发展的摇篮,是培养未来公民的第一所学校。马克思说“父母的职业是教育孩子”。父母必须把教育孩子视为一项重要任务。作为父母,我们必须采取适当有效的方法。父母一定要严格要求自己,以自己为榜样,为孩子树立榜样。不要太宠孩子,也不要粘孩子。父母不仅要在生活上关心孩子,还要在思想上、道德上关心孩子,让孩子德智体全面发展。同时,家长要时刻关注孩子的情况,观察孩子的活动、行为、感情、意志、饮食、衣着、与他人的关系等等。不良行为应及早发现,从而杜绝或减少犯罪的发生。

美国《华盛顿邮报》在一篇文章中提出了父母教育孩子健康成长的几条基本通则,我们不妨参考一下。(1)归因法则:保证孩子在健康的家庭环境中成长。②希望法则:永远让孩子看到希望。③实力法则:永远不要和孩子较劲。4管理规则:在孩子未成年之前,家长有责任控制。⑤声音法则:虽然孩子在家里没有决定权,但一定要听孩子的声音。6榜样法则:言行对孩子的影响是巨大的。⑦求同存异法则:尊重孩子对世界的看法,努力理解他们。⑧惩罚法则:此法则容易使孩子产生逆反心理和报复心理,慎用。⑨后果法则:让孩子在观察世界时知道自己的行为可能产生的后果。⑩结构规则:从小教孩子明白道德和法律的界限。⑾W法则:时刻知道孩子和谁在一起,在哪里,在做什么,什么时候回家。

2.学校是青少年在家庭之外接触最多的地方,是培养青少年的主阵地,不仅要向青少年传授基本的文化知识和技能,还要培养和锻炼青少年的思想品德、理想信念和智利。所以在学校,思想工作和学风对青少年的成长有直接影响。

我国历来重视学校教育。建国后的几十年里,由于德智体全面发展教育方针的实施,学校在数量和质量上都有了很大的发展和提高。但是,近年来,随着社会的变化,学校教育出现了一些新情况,要求我们不断加强学校的教育管理和思想政治工作,在预防青少年犯罪和培养新一代中发挥重要作用。鉴于学校的一些缺陷,在预防犯罪方面应加强以下工作。

首先要端正办学思想,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决纠正片面追求升学率的错误倾向,高度重视和加强德育和法制教育,提高学生的道德素质和觉悟水平,树立良好的校风,真正做到德智体全面发展,善、中、差并重。其次,要重视对差生和行为不良学生的管理和教育,防止得过且过。最后,要把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有机结合起来,狠抓落实,不给有不良行为的学生提供犯罪的机会。

第四,净化社会环境

1999年6月28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的《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是中国乃至世界上第一部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专门法律。法律对净化社会环境作出了明确规定,如规定经营场所不得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禁止在中小学校附近设立营业性歌舞厅、营业性电子游戏场所等不适宜未成年人进入的场所;面向未成年人的出版物,不得含有引诱未成年人犯罪的内容,不得含有宣扬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暴力、色情、赌博、恐怖活动的独舞、音像制品或者电子出版物。前几天颁布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也明确规定,未成年人不得进入营业性网吧,中小学校周边200米内不准网吧。法律法规的实施有助于改善和净化社会环境,为青少年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文化环境,应予加强。同时,建议定期开展读书、科普竞赛等活动,正确引导青少年学习先进文化知识,启用更多绿色网站过滤不健康内容,在教育资源软件开发方面下功夫,将一些精彩的青少年电视节目搬到网上。在内容上留住年轻人,比单纯的“堵”和“禁”更为根本。

总之,青少年犯罪问题是一个社会问题,我们应该把它列为一个社会系统工程来解决。实施综合治理是我国治安管理的一项举措,多年来成效显著,在国内外产生了重大影响。这对预防和减少社会犯罪,加强青少年教育,从整体上解决青少年的各种实际问题,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具有深远的意义。目前,中国加强法制建设的力度不断加大。目前有数以千计的成文法律法规。但是,单纯依靠法律强制是非常被动的。应该呼吁全社会动员一切力量,让家庭、学校和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到综合治理工程中来,把对青少年的广泛维权、思想教育和违法处罚结合起来。加强立法保护,加大民力财力倾斜,以教育为基础,惩罚为补充,让黄、赌、毒和一切社会丑恶远离他们,给青少年一个纯净的生活和学习空间,开创我国社会治安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