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新形势下公安民警如何走群众路线的思考

人民群众是我们党的执政基础和力量源泉;群众工作,我们党的优良传统和看家本领;群众路线是我们党的生命线和根本工作路线。党的十八大报告对全党提出了“提高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能力”的新要求,这是我们在不断变化的历史环境中保持这一传统、扩大这一优势的根本保证,也是做好群众工作的重要性所在。群众工作贯穿公安工作始终,衡量公安工作质量。面对新时期、新问题、新要求,如何全面提高公安民警做群众工作的能力,理顺警民关系,促进警民和谐,是新形势下的重要挑战。

第一,要明确群众工作的思路。

思维方式决定出路。只有有了新思路,才能做好工作。通过调研,我更加清醒地认识到,做好新形势下的群众工作,首先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意识。当前,虽然时代发生了很大变化,但无论何时何地,我们的群众路线都不能丢,必须一直讲,长期讲,坚持不懈讲。这是一个根本性、原则性的问题。同时,虽然时代在变,群众路线在发展形式、内涵和要求上也要相应变化,必须与时俱进。二是不断更新以人为本的措施。要注意解决社区治安秩序存在的问题,特别是敲诈勒索、寻衅滋事等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问题。这些问题是群众最关心、最关心、最关心的。注重解决街头诈骗、入室盗窃、道路交通秩序整治等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问题,让群众真正感受到可以求平安、求保障。再次,要实行以人为本的考核。就是把所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量化,奠定考核基础,明确拷问方向。在此基础上,坚持开放式调查,探究原因,抓住症结,校正坐标。坚持暗访,尽可能广泛地收集民意,倾听民声,集中民智,防止表面工作,摒弃工作中的形式主义。只要我们的意识到位,就能有清晰的思路和正确的方向,就能凡事把“人”字放在第一位,就能采取非常措施,把握现实,把握以人为本的效果。

二要切实找准存在的问题。

公安工作要时时处处和群众打交道。从某种意义上说,公安工作是群众工作。但目前的情况是,仍有部分干警群众工作意识淡薄、能力低下,直接影响了警民关系的和谐发展。

第一,目的感淡化。一些警察往往以“管理者”自居,玩弄特权,动摇威风,甚至欺压群众。有些“衙门”作风严肃,工作方法简单粗暴。当人们报警求助时,他们只是三言两语地把事情过去,或者推卸责任。有的人服务态度差,热衷于吃、拿、夹、索,习惯于冷、硬、横、推。有些工作浮于表面,作风不实,习惯于表面文章,很难得到群众的真正理解和支持。

二是执法屡禁不止。在执法过程中,少数警察私下枉法,收受贿赂,甚至与犯罪分子相勾结。有些人抗拒不了拜金主义、享乐主义的影响,抗拒不了金钱美色的诱惑,成为金钱美色的俘虏,严重影响公安队伍的整体形象。有的违反财务管理规定,乱收费乱罚款,中饱私囊,影响极坏。

三是群众办事难。有的坐以待毙,等着群众把“东西”送到家里。这种静态管理作为警察运行的主要形式,早已滞后于市场经济条件下人财物大流动形势的需要。有些警务不公开,公开只是走个形式,工作缺乏起码的透明度。一些人遇事推诿、拖延,还要求人民群众在职责范围内的事情上走后门、想办法,导致拉关系、送好处等不正之风滋长蔓延。

第四,联系群众不广泛。一些民警往往根据个人好恶有选择地、有目的地与群众接触,与群众的接触缺乏广度和宽度,表现出局限性,使相当一部分人对公安工作缺乏了解和认识,很少主动参与治安防范。这种现象,一方面导致了人们对生活实际、思想实际、工作实际不了解、不掌握;另一方面,也加剧了民众对公安工作的“神秘感”,不愿意主动向公安机关提供信息、披露信息,产生了隔阂感、封闭感和疏离感。

第三,要巩固群众工作的质量

做好新形势下的公安工作,下好群众路线这盘棋,必须注重提高民警的群众工作素质。这个素质既专业又全面,关键是要持之以恒,抓到底。

首先是理性思维的品质。广大民警肩负着维护一方稳定、确保一方平安的重任。要有较强的理论思维能力、高度的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自觉观察社会现象,从讲政治、维护稳定的高度分析和解决各种实际问题,做到旗帜鲜明、政治坚定,在思想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同时,民警要注意加强逻辑分析和辩证思维的训练,善于运用辩证唯物主义的基本观点,科学地分析和处理各种问题,做到思路清晰,避免失误。

第二是信息收集的质量。当前,公安情报信息的地位和作用越来越重要。要做好这项工作,首先要从一线民警做起。特别是广大社区民警,要努力把社区警务作为公安情报信息的根和源,掌握情报信息收集和综合分析的技能,结合社区工作实际,广泛配置信息员,形成人人都是信息员、信息触角无处不在的格局。要学会及时整理收集的情报信息,总结规律,以指导现实斗争。

第三是纠纷调解的质量。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因利益冲突引发的治安纠纷、邻里纠纷等各种社会矛盾大量增加,影响了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民警在学习和掌握相关法律政策的同时,要讲究策略,在符合法律政策的前提下进行纠纷解决,做到刚柔相济,情理交融,遵循原则,维护正义。同时,要十分注重语言表达技巧,以理服人,以法服人,以情动人,着力化解矛盾,平息事态,把各种不稳定因素消除在萌芽初期。

第四是拒腐防变的素质。广大警察接触社会面广,独立工作的机会多。一旦思想防线不牢,抵抗能力不强,就容易被拖下水,出现权钱交易、权钱交易的问题。因此,在加强教育的同时,要引导民警慎独自律,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牢固树立用权为民的高尚情操,始终做到坦诚、勤政、廉洁。

五是善于判断,敢为品质。善于判断,敢作敢为,是对广大民警政治、业务素质和心理承受能力的综合考量。广大民警要自觉提高这种素质,努力做到主观与客观相一致,动机与效果相统一,愿望与要求相一致,永远机智勇敢。特别是在处理重大群体性事件时,要沉着面对,沉着处置突发事件,足智多谋,果断处置,把握问题的发展趋势,力求在事态出现前预见,在发展中谋划,在处置中决策。

第六,身心耐力素质。身心承受能力的强弱直接影响着警察的精神状态、自我形象和警务效能。当前,各种社会现象错综复杂,公安工作又急又险,广大公安民警长期处于身心超负荷状态,极度疲劳,尤其需要强健的体魄和健康的心理。因此,必须有意识、有目的、有步骤地锻炼警察的身心,既要加强身体锻炼,又要提高心理素质,使他们轻装上阵,克敌制胜。

第四,必须畅通警民和谐的渠道。

在新形势下,公安工作必须有一个好的“抓手”,选择一个可行的“载体”,走好主动群众路线。这样真的可以事半功倍。

一是从处理公安信访问题入手,注重化解矛盾。公安信访问题是公安机关警民关系不和谐的主要表现。处理好公安信访问题,责任重大,意义深远。首先,我们需要高规格的接待。要充分认识到,处理涉警信访是关系警民和谐的重大问题,必须作为一项政治任务和“民心工程”来抓。特别是各级公安机关“一把手”要克服畏难情绪和麻烦思想,放下架子,鞠躬尽瘁,亲自接待来访群众,形成经常性接待制度,及时倾听群众呼声和诉求,及时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密切警民关系,促进警民和谐、社会和谐。同时,解决公安信访问题一定要有诚意。要认真倾听上访者的诉求,深切体会上访者的辛酸苦辣,发自内心考虑上访者的愤懑和悲痛。我们应该对群众充满深厚的感情,真诚地解决他们的上访问题。能当场解决的问题,必须当场解决;一时难以解决的,要在说明情况、做好解释工作的基础上,积极创造条件,逐步解决。另外,要注意从源头上遏制信访问题。针对群众诉求,及时查找公安机关和民警日常执法活动和工作作风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狠抓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不足,有针对性地进行整改。要真诚接待每一位来访者,尽力帮助他们做好事、办实事,解决态度问题、关系问题、感情问题。我们应该牢固树立人权意识。既严厉打击黑恶势力犯罪、严重暴力犯罪、多发性侵财犯罪,又坚持严格执法,不冤枉一个好人。要加强对民警的教育和管理,树立公平公正执法的理念,增强基层一线民警公正执法的勇气和信心,确保有法可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维护群众合法权益。要切实加强对各级公安机关领导干部的教育和管理,防止干扰基层民警执法活动、侵害群众合法权益的问题发生。

第二,从提高人民群众对公安机关的满意度出发,注重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在体制转轨和社会转型的特殊历史时期,人们对公安机关的信任主要来源于其安全感是否增强,来源于公安机关是否有效遏制侵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违法犯罪的发生。因此,必须高度重视维护人民群众的安全感,提高人民群众对公安机关的满意度和信任度。要严厉打击影响群众正常生活秩序的黑恶势力犯罪。必须坚持与兴风作浪、独霸一方、鱼肉百姓的恶势力作斗争的原则。要敢于迎难而上,排除干扰,冲破各种“关系网”,打掉“保护伞”,深挖黑恶势力的幕后人物。要严厉打击影响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暴力犯罪。特别是要敢于践行“命案必破”的承诺,给人民一个满意的说法。要加大对爆炸、投毒、绑架等犯罪的打击力度。特别要注意及时发现以爆炸、投毒等恐怖手段相威胁的刑事案件,这些案件容易引起公众的焦虑。要严厉打击影响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暴力犯罪,让群众真正明白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增加对公安机关的信任。要严厉打击侵犯人民群众财产安全的多发性犯罪,充分发挥他们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根据抢劫、抢夺、诈骗、盗窃等侵犯财产多发性犯罪的时空分布规律和特点,锁定打击重点,改进打击方法,持续、经常地开展有针对性的、相对集中的打击整治,最大限度地减少侵犯财产多发性案件的上升趋势。此外,要注重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全力提高社会治安防控水平。特别要注重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的建立和完善,最大限度地挤压犯罪的时间和空间。同时,要完善治安预警体系和社区警务体系,促进警民良性互动,切实增强群众安全感。

三是改进执法管理行为,注重社会公平正义。公安执法和管理与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密切相关。要突出社会公平正义,努力减少因执法管理造成的警民不和谐。坚持宽严相济,正确发挥法律的威慑和教育双重作用。对有不良嗜好、犯罪严重的重大犯罪分子,如暴力犯罪、有组织犯罪、毒品犯罪、危害社会治安犯罪等,必须严厉打击,绝不手软。对于主观不良习惯较差的青少年,要立足于教育挽救,不需要或少用强制措施剥夺其人身自由,让其在社会的大家庭中得到改造,从而吸取教训,悔过自新。要改进管理方式,努力减少与群众的直接冲突。新形势下,公安机关必须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的管理原则,明确公安事务,淡化权力观念,逐步退出那些不该管、管不了、管不好的行政区域。按照决策、执行、监督相协调的原则,对部分行政权力进行分解和制衡,从程序和制度上保证公安行政管理的严格、公正和文明。特别是要主动用市场机制代替部分行政审批管理,提高公安行政管理的社会化水平,使公安机关处于相对超脱的状态,调解各种利益关系,最大限度地减少公安机关与人民群众的矛盾和冲突。我们应该动员资源,充分发挥社会管理的作用。我们要认真探索和研究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社会稳定的规律和特点,努力强化社会管理在维护社会稳定中的作用。要主动适应时代发展和经济社会变化趋势的要求,积极探索新形势下专项工作与群众路线相结合的新思路、新方法,有效整合和利用各种社会资源,使之积极参与维护社会稳定工作。通过警民有效互动,将人民群众对社会公平正义的渴望融入到公安执法管理中,从源头上更好地消除警民不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