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产业定位分析报告

关于加快小城镇建设的思考

小城镇是以聚集人口、商品、文化、信息、科技、教育、金融和服务为特征的区域系统。小城镇位于农村的头,城市的尾,与农村经济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是实现农业现代化的重要支撑点;也与大中城市息息相关,是大中城市进一步发展的基础和后盾。党的十六大报告指出:“逐步提高城镇化水平,坚持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走中国特色城镇化道路。”这是十堰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推进城镇化的根本指导思想。加快小城镇建设,走符合十堰实际的城镇化道路,是解决“三农”问题的根本途径,也是农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战略问题。

一、发展小城镇,加快城市化进程的战略意义

十堰作为位于鄂西北山区的新兴工业城市,产业结构单一,城乡二元经济结构典型,扶贫任务艰巨。加快城镇化既是我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必须跨越的历史阶段,也是解决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经济社会发展诸多问题的关键。发展小城镇,推进城镇化,实现社会经济结构转型,将城镇化与农村工业化、工业化有机结合,促进农村剩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实现城乡和谐发展。因此,加快城市化进程,提高城市化水平,已成为我市在新世纪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一项重要而紧迫的战略任务。

1.推进城镇化有助于农民脱贫致富奔小康。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点和难点在农村,特别是像十堰这样的经济欠发达地区。十堰近70%的人口在农村,还有654.38+0.4万贫困人口尚未解决温饱问题。贫困山区自然条件恶劣,单位土地产出率有限,种植生长空间也有限。农民致富的必由之路是通过城镇化实现农民向非农产业转移,减少农民数量,提高人均生产率。转移的农村劳动力收入增加了,农村劳动力的价值也大大增加了,收入也相应增加了。大中城市吸收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能力极其有限。因此,实现农村人口大规模转移的必由之路是发展小城镇,实现城镇化,改善城乡二元经济结构,实现人口和经济要素的合理分布和自由流动,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和城乡繁荣。

2.推进城镇化有利于加快农村工业化和农业产业化。从理论上讲,城市化是社会分工和生产专业化发展的结果。工业化和城市化是现代化进程的两个方面。工业化需要一种集聚的状态,只有人类活动集中起来,工业生产的成本才会降低,集聚效应才会形成。因此,城市化是工业化的必然产物。没有城市化,工业化的效率就会降低。没有工业化,城市化就会漫无目的,失去发展的动力。目前,我市乡镇企业规模小,集约化程度低。通过发展小城镇,乡镇企业会向小城镇聚集。充分发挥小城镇作为农村交通中心、信息中心、技术中心和人才中心的作用,为乡镇产业发展提供基础设施、市场、技术和人才条件;发挥小城镇对农村的辐射作用,推进农业产业化。

3.推进城镇化有利于改善生态环境。十堰作为南水北调中线工程的调水源头,改善生态环境的任务光荣而艰巨。我市山少,生态环境脆弱。全市240多万农村人口中,家庭拥有的土地只有654.38+0.6万亩。由于居住分散,自然灾害频繁,预计70%的种植业将获得丰收。只有通过城市化,减少农民的数量,相应地从总量上减少现有耕地承载的人口,改变农民的谋生方式,提高他们的生活质量,使他们聚集在城镇,给大自然一个休养生息的机会,才能最终解决土壤退化、水土流失、森林覆盖率降低等生态环境问题。

二,小城镇建设的现状和问题

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1994城镇合并后,十堰市城镇发展迅速。截至目前,建制镇由1984年的13个发展到63个,其中城镇人口超过1万人的有9个,城镇总人口为11.8万人。短短17年,城市化率从14.9%提高到32.5。城镇空间布局主要沿襄渝铁路、汉江、209国道、316国道干线发展。城镇的功能改变了过去单一的政治功能或低级的商业功能的局面,形成了以经济功能为主的各种类型的结构。纵观十堰城市化进程,有两个特点:一是十堰市(中心城市)作为区域经济增长极,因为汽车产业的集聚效应,城市人口快速增长,城市综合实力日益增强;第二,农村城镇化意味着小城镇发展相对缓慢。建制镇的发展在城镇合并前受行政区划限制,区域内中心城镇之间经济联系松散。区域城镇的经济发展主要依靠自然资源的开发利用、边境贸易、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等。,中心城市对小城镇发展的辐射能力较弱。城镇合并后,城市建设进入了协调发展的轨道。由于十堰市农村人口稀少,土地资源特别是耕地资源有限,农业劳动力转移压力适中,农村经济十分落后。因此,农村形成小城镇的内外动力较弱,导致小城镇发展滞后。

十堰小城镇发展存在诸多问题:一是规划。规划不科学,执行不认真。城市建设缺乏特色,千篇一律;第二是融资。目前城镇化还是一种政府行为,还没有面向市场,形成多元化的投资主体。因此,城市建设资金来源不畅,投资渠道单一,投入严重不足;第三是体制障碍。城乡分割的户籍制度,减缓了农民背井离乡的步伐,不利于调动农民进城务工经商的积极性。社会保障制度改革滞后,社会保障体系不健全,使农民缺乏“安全感”,增加了城镇化成本;第四是政策问题。各地出台了一系列鼓励农民进城务工经商的优惠政策,但执行不力。农民在市场准入、税收征收、子女上学等方面享受不到优惠待遇,甚至一些当地农民进入城镇也享受不到城镇居民的待遇。我市小城镇发展滞后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主观上,主要原因在于城市建设的思维方式和指导思想的误区,这是我们必须克服的:

第一,要克服官本位的设市误区。在漫长的封建社会里,除了皇帝之外,以下州、府、县、郡的设置都是等级森严,不可逾越的。对于哪个级别的官员管辖的城市,城墙应该有多高,应该有多少条街道,衙门应该有多大,都有严格的规定。从建国到改革开放,在计划经济条件下,省、市、县、镇的设置基本沿袭封建社会,严格按照行政级别、管辖区域、人口设置城市。城镇的大小基本上是由官帽决定的,而不是由经济规模和经济发展速度决定的。经过30多年的改革,很多脱离实际的东西,包括体制、观念都改变了,但这种传统的设市建镇模式依然顽固地保留下来。而且在我们的头脑和体制中形成了固有的模式,难以体现时代精神,制约了城市化的发展,必须克服。

二要克服人为市场建设的误区。如果说古楼兰为古丝绸之路的开通立下了汗马功劳,那么它的消失也应该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规律。城镇的生存和发展及其发展规模是完全有规律的。因此,我们不能基于主观想象来构建城市框架。不能忽视城市发展的规模和区域经济社会动态的比较优势,急于求成,人为构造市场,盲目扩大市场,使城市“养肥”,但有城无城。比如我们市的一些小城镇,花了很多钱建了几条街,几个广场,但至今都是空壳。这样的浪费和教训令人心痛。今后我们城市的城市化一定要注意克服这种违背规律,人为建设城市的思维误区。

第三,要克服万能和混乱的误区。由于受计划经济和自然经济的影响,我市很多小城镇总想和各行各业齐头并进,搞“大而全”、“小而全”,忽视了自身的产业优势和文化特色,搞“全能城镇”。资深社会学家费孝通先生在苏南考察后提出了“小城镇,大战略”的概念,意思是改革开放后,农村商品经济迅速发展,呼唤小城镇的发展,为小城镇提供信息、市场和科技文化服务。加快小城镇建设,第一个目的是解决农村商品经济发展的流通问题;二是以小城镇的粗放建设来解决大城市的“通病”。遗憾的是,我们误解了费老的本意,片面地认为小城镇发展商品经济就是“小而全”,而未能与时俱进,将小城镇建设置于国际社会分工和经济全球化的大背景下,导致小城镇发展中出现了许多“全能城镇”,造成了社会资源的浪费。

三、加快我市小城镇建设的思路和对策

我市小城镇建设要根据市场情况,既要增加城镇数量,又要提高城镇化质量,不搞“一刀切”。要科学规划,完善体系,合理布局,突出重点,循序渐进,全面提升城镇综合实力、集聚能力和经济辐射功能,逐步形成以重点镇为支撑的特色城镇体系。要把服务“三农”作为小城镇建设的出发点和回归点,把小城镇建设与发展乡镇企业、推进农业产业化有机结合起来,增强小城镇的吸引力和带动作用,使小城镇成为推进农村小康社会建设的战略支点。根据小城镇建设的基本思路,为加快我市小城镇建设,应采取以下对策:

1,换个官位按经济规模设市。

中国改革开放以来,在经济规模上,一些以前默默无闻的沿海城镇已经超过了西部很多地级市,其城市发展的规模和格局也超过了西部很多县市。就十堰而言,城市化进程起步较晚。即使是县城,与沿海一些乡镇相比,经济总量和质量也有很大差距,思想意识和管理理念的差距更大。虽然国家仍然沿用传统的按行政级别设市的行政管理模式,但打破传统枷锁只是时间问题。我们的城市要遵循城市化是以经济发展为中心的自然历史过程的客观规律,按照经济规模安排城市资源的分布,握紧拳头,突出重点,把握规律,有选择、有特色地走自己的城市化道路。否则,我们的城市化进程将不可避免地受到不可估量的影响。

2.变人工市场为工业市场。

城镇的发展必须依靠经济产业。我市大部分小城镇近年来出现布局混乱、交通拥堵、城市服务功能不配套,甚至没有经济内涵的“空壳镇”等问题,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没有从经济发展和产业发展的角度对小城镇进行规划和结构化,缺乏主导产业的支撑。一个城镇可以建设多种产业功能,但从城镇的特点来看,只能突出一两个主要功能,形成一两个优势产业,而不是面面俱到。中国改革开放后,新兴城镇,如温州、绵阳、诸城等,都以特色产业设市。小城镇的发展必须立足各自优势,推进主攻方向,大力培育主导产业,走依靠产业支撑辐射功能的道路。我市小城镇应充分发挥山地资源优势,发展山地资源加工业,培育城镇支柱产业,增强城镇经济实力,增强农村经济的辐射功能。

3.把全能小镇变成特色小镇。

在我市小城镇建设中,不同程度地存在着片面追求“小而全”的现象,使得小城镇特色不突出。我市城市化应走“小而特”之路。不同的小城镇必须打造不同的特色,或以产业特色、文化习俗、或区位特色突出特色,形成比较优势,实施差异化竞争战略,形成具有鲜明城镇特色的“名镇效应”,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提升小城镇竞争力,反过来促进城镇规模扩大。结合十堰产业和资源的特点,可以重点发展以下几类特色小城镇:一是建设产业型小城镇。把小城镇建设与乡镇企业二次创业紧密结合起来,根据区域市场和资源特点,合理调整产业结构和布局,引导乡镇企业集中连片发展,建设小工业园区,把乡镇产业塑造成带动小城镇建设的主力军。二是建设旅游服务型小城镇。旅游资源丰富的城镇要搞好景区生态环境建设,完善服务设施,全面提高景区硬件设施和服务接待水平。三是建设流通商贸小城镇。边贸口子镇不仅要注重市场等硬件设施的建设,还要以最优惠的政策、最便捷的服务、最宽松的营商环境吸引周边的鄂、渝、陕客商前来经商。四是建设特色产业小城镇。要依托药材、姜黄、茶叶、绿松石等山地资源,建设特色产业基地,在扩大规模的基础上,大力发展加工、包装、销售产业,逐步形成集种植、加工、包装、销售为一体的产业小镇。五是建设移民小镇。抓住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机遇,用好活移民政策,推进移民小城镇建设。

4.积极解决小城镇建设中的具体问题。

党的十六大报告指出:“发展小城镇要以现有县城和有条件的镇为基础,科学规划,合理布局,消除不利于城镇化发展的体制和政策障碍,引导农村劳动力合理有序流动。”根据这一精神,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为使小城镇健康发展,还应解决以下问题:

(1)做好科学规划。小城镇规划应坚持科学合理的原则,选址应与国家宏观产业政策、指导政策、交通通讯要道相衔接。起点要高,要有时代气息;我们必须适应我市农业产业化的要求,使小城镇成为农业生产、加工、流通和服务的载体。小城镇发展规划既要考虑远期义务教育设施布局,又要考虑职业技术教育设施布局,科教兴镇,保障小城镇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实施;要把市场一体化的要求与当地经济特点结合起来,把小城镇的规划建设纳入分工明确、布局合理、与中心城市建设相结合的城镇化体系格局,用大市场形成强有力的经济增长点;小城镇的风貌必须体现综合经济实力和居民的凝聚力,使当地的文化历史传统得到继承和发扬;要以环境和生态建设为主要内容,利用先进的技术手段和自然条件,建设生态小城镇。规划必须体现全局意识,着眼长远,绝不能因为党政领导的更替而改变。计划一经批准即具有法律效力,要纳入目标考核责任制,加强计划的实施。

(2)运用市场机制多渠道筹集建设资金。为小城镇建设筹集资金,可以实行多元化的投融资体制,以财政资金为引导,主要吸收民间资金,以吸引外资为补充。首先,财政资金可以向小城镇倾斜。在重视水、电、路、通讯、市场等基础设施建设的同时,可以增加与农民利益密切相关、消费空间巨大的项目,吸引民间投资和外资,加快建设,完善城市功能,增强城市经济实力。其次,通过小城镇的安居工程吸引农民建房。第三,在小城镇建设中引入市场机制。政府通过提高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完善规章制度,创造良好的投资环境,使小城镇更具吸引力,以“谁投资,谁拥有,谁受益”的原则,吸引了许多人用资金参与城市建设。大胆尝试和探索以资产管镇的思路,坚持市场化运作,不断建立和完善“管镇”新机制。要最大限度地盘活土地资源,把自然资源变成城市发展的宝贵金融资源,把过去土地使用的“行政审批制”变成现在的“市场配置制”,最大限度地发挥国有土地的资本效益,大力推行招标拍卖等多种土地经营形式,为城市建设筹集更多资金。同时运营市政设施,实现滚动发展。经营城镇有形资产,将道路、桥梁、公路灯柱等公共不动产和市政设施的使用权、经营权推向市场。如果你能卖掉它们,你可以租它们。管理城市无形资产、城市空间、户外广告招牌经营权、交通线路经营权、道路及其他设施冠名权等。,通过转让、拍卖、租赁等形式推向市场,使无形资产变成有形资产。

(3)加快改革步伐,消除体制障碍。

要推进城镇户籍制度改革,逐步实行以现居住地划分城镇户籍和农村户籍的户籍制度,实行以家庭、职业、生活来源等主要生活依据划分落户标准,以居民居住地划分城镇人口和农村人口,以职业划分农业人口和非农业人口。确保进城农民子女在入学、参军、就业等方面享受平等待遇。鼓励和吸引农民在城镇落户、务工、经商。要改革土地使用方式,在坚持稳定现有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同时,创新农村土地使用流转制度,允许农民对土地进行转让、出租、转包、入股、抵押等流转活动,解决农民担心离开农村时间长、遇到困难后没有保障和未来出路的问题,为进城后集中使用土地打好基础。同时,要推进配套制度改革,大力推进医疗、就业、教育制度等配套改革,建立规范的就业、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障体系,解决农民进城的后顾之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