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革命的三大群众路线
土地革命时期党的群众路线在苏区实践的探索与思考:建党后的理论和组织局限以及大革命的失败,使中国在土地革命时期面临巨大的生存挑战和出路困难。因此,中国共产党人在土地革命时期在苏区进行了大量有益的探索,在实际工作中确立了党的群众路线,成为新民主主义革命胜利的三大法宝之一。
关键词:群众路线,土地革命时期的实践探索
作者简介王文彦,华南理工大学广州学院思想政治系讲师。
中国图书馆分类号D231文献识别码A文号2095-5103(2014)03-0016-03。
建党后理论和组织的局限性以及大革命的失败,使中国在土地革命时期面临巨大的生存挑战和出路困难。因此,中国共产党人在土地革命时期在苏区进行了大量有益的探索,在实际工作中确立了党的群众路线,成为新民主主义革命胜利的三大法宝之一。
第一,进行土地革命,给农民分配土地,满足群众利益。
八七会议确立了党武装反抗国民党反动派和土地革命的总方针,工作重心开始向农村转移。争取全国绝大多数农民的支持,关系到我们党土地革命的胜利。要想在广大农村生存下去,得到农民的支持,土地问题是中心问题,必须从根本上满足农民对土地的要求。
领导的海陆丰根据地澎湃是第一个进行土地革命的人。1927 113年10月13日,在陆丰召开的工农兵代表大会通过了《土地没收法》,没收全部土地,统一分配,实现了“耕者有其田”。到1928年2月,仅海丰县就烧掉了47118份地契和58027份租书,没收和划拨的土地占全县总土地的80%,陆丰县占40%。井冈山根据地从1927年冬到1928年冬开始发动农民打土豪、分田地。毛泽东起草的《遂川工农兵政府临时政纲》规定,所有的田地、森林和地主、寺庙、机关的一切附着物,都要分给穷人和退伍军人耕种。1928,65438+2月和1929,井冈山土地法和兴国土地法相继颁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