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医学心理学:感知与感觉
首先,学习感觉的概念。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经常谈论什么?感觉?这个词,比如?我对他感觉不好。我觉得完成这项任务很难?等等,这里?感觉?这是什么意思?觉得?,还有心理学的专有名词?感觉?的意义是不一样的。在心理学上,感觉是指人脑对直接作用于感觉器官的事物的个体属性的反映。通过感觉,人不仅可以知道外界事物的颜色、明度、气味、硬度等属性,还可以知道自己身体的状态,比如饥渴等,从而有效地进行自我调节。借助感觉获得的信息,人们可以进行更复杂的感知、记忆、思维等活动,从而更好地反映客观世界。其次,感觉是维持正常心理活动的重要保证。实验表明,动物个体发育早期的感觉剥夺会造成动物感觉功能的严重缺陷;人类无法长期忍受全部或部分感觉剥夺。感觉剥夺会使人的思维过程混乱,产生幻觉,无法集中注意力,甚至产生严重的心理障碍。
那么我们来学习感知的概念。
任何一种感觉都反映了事物的个体属性。当我们综合事物不同的个体属性时,就产生了对事物的综合反映,这就是知觉。知觉是人脑对直接作用于感觉器官的事物的整体反映,是组织和解释感觉信息的过程。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很少体会到孤立的感觉,因为我们总想综合各种关于事物的感官信息,根据自己的经验去解释事物。换句话说,我们通常以感知的形式来反映事物。比如我们看到的红,不是脱离具体事物的红,而是红旗的红,或者红花、红裙、红车等等的红;对于我们听到的声音,我们总是把它感知为有意义的声音比如说话声、流水声或者汽车声。
感觉和知觉是不同的心理过程,感觉反映事物的个体属性,知觉反映事物的整体,即事物的不同属性、部分及其关系;感觉只取决于单个感觉器官的活动,而知觉则取决于各种感觉器官的联合活动。可见感知比感觉更复杂。感知是在感觉的基础上产生的。没有感觉,就没有感知。我们感受到的事物的个体属性越多、越丰富,我们对事物的感知就会越准确、越完整,但感知不是感觉的简单相加,因为在感知的过程中仍然有人的主观经验在起作用,人要用已有的经验来解释当前事物的感官信息,从而识别当前事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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