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选修论文

这个题目混淆了一个概念。我们把人分为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这个目的是规定公民的民事活动,意义在于确定5岁儿童买电脑无效。杀人案件应分“刑事责任”。当你研究14岁儿童被害案时,你研究的范围应该是相对“刑事责任年龄”的人。虽然都是14岁,但是分类标准的含义不同。就像研究种出来的苹果含糖量一样,苹果也分不出李的,王的,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