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申请文字作品著作权登记?
1.如何申请文字作品著作权登记?著作权登记,文字作品,需要准备登记所需材料:登记申请书、作品登记表、权利保证书,以及作品原件及复印件、说明书(说明作品的创作思路、主要特点、内容等。),以及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独创性:作品必须由作者本人通过独立构思和创作灵感创作而成,原创作品受著作权法保护。根据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四条规定,上述作品的含义是指:(1)文字作品,指小说、诗歌、散文、论文等以文字形式表现的作品;(二)口头作品,是指即兴演讲、讲座、法庭辩论等以口头语言表达的作品;(三)音乐作品,是指歌曲、交响乐以及其他可以演唱或者演奏的有词或者无词作品;(四)戏剧作品,是指话剧、歌剧、地方戏等舞台表演作品;(五)曲艺作品,是指相声、快文、大鼓、评书等主要以说唱形式表演的作品;(六)舞蹈作品,是指通过连续的动作、姿势、表情表达思想感情的作品;(七)杂技艺术作品,是指杂技、魔术、马戏等通过肢体动作和技巧表现的作品;(八)美术作品,是指以线条、色彩或者其他方式构成的绘画、书法、雕塑等具有审美意义的平面或者立体的造型艺术作品;(九)建筑作品,是指以建筑物或者构筑物形式出现的具有美学意义的作品;(10)摄影作品,是指借助仪器在感光材料或者其他介质上记录客观物体形象的艺术作品;(11)电影作品和以类似电影制作的方法创作的作品,是指拍摄于一定媒介上,由一系列有声或无声的画面组成,并以适当的装置表现或以其他方式传播的作品;(12)图形作品,是指为施工和生产绘制的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以及反映地理现象、说明事物原理或者结构的地图、示意图等作品;(13)模型作品是指根据物体的形状和结构,按照一定比例制作的用于展示、实验或者观察的立体作品。二、哪些作品不能申请著作权登记(1)为依法禁止出版和传播的作品;(二)法律、法规、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及其正式译文;(3)时事新闻;(4)日历、通用数字表、通用表格和公式;(五)已经超过保护期的作品。综上所述,如果要申请文字作品著作权登记,我国采取自愿登记的原则。如果要申请著作权登记,可以更好地保护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而著作权登记需要独创性、可复制性和合法性。文字作品的名称应当属于作品的标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