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习安呼吁理性偶像化:粉丝文化是网络时代的毒药吗?
这是一个辩证的问题。粉丝不仅是消费者,也是文化的创造者,比如粉丝为偶像制作视频、文字作品;珍妮·斯泰格(Jenny Steger)认为,粉丝的兴趣爱好被带入日常生活,“粉丝”的生活是围绕偶像展开的,比如房间里挂着偶像的照片;粉丝群体也建立了另类的社交群,比如疯狂为偶像做公益的社交群。如今的大众文化市场,任何一个偶像明星受到热烈追捧,都会衍生出一系列持久的产品联动效应。媒体的市场化运作,不仅拉长了传播过程的外延,也丰富了人们消费偶像的方式。
在偶像崇拜情结的诱惑下,当下的“粉丝”陷入了消费主义的泥潭,购买与明星相关的产品被视为一种交流互动的方式。在这种消费想象中,大众传媒向“粉丝”提出了一个类似于“数学极限”的命题:你可以不断消费一切与偶像有关的产品,以拉近与偶像的距离。“粉丝”沉迷于消费带来的快感,享受虚无缥缈的所谓零距离偶像接触,成为明星经济无意识的受害者。在偶像化的过程中,粉丝可以发泄自己的情绪,暂时忘记现实生活中的压抑和苦闷。
同时,为了证明自己的审美趣味,寻找志同道合的人,分享偶像化的感受,通过相互交流互动,建立情感上的信任和认同,从而形成亚文化体系。容易形成群体极化。根据匿名原则,集体行为就是他们淹没在人群中,处于一种没有社会约束力的“匿名状态”。这种状态就是他们失去了社会责任感和自控能力,在不怨天尤人的心理控制下做出各种行为来发泄自己的本能冲动。
所以我们呼吁理性偶像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