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代酷刑研究论文

上,下,下。

秦朝根据审讯方式,把审讯结果分为三个等级。第一级是“尚”,可以根据口供查证案件事实;第二关是“夏”,在审讯中使用刑具澄清案情;最后一关是“败”。庭审中不仅使用了惩罚手段,还使用了恐吓手段来核实案情。

秦朝一直使用智能审讯的方法,不提倡刑讯逼供。《封闭诊断》中的“治狱”一条明确指出,在审判过程中,凡能根据其口供线索追查的,不得使用酷刑获取罪犯的罪证和刑罚的真相,这是优越的,凡使用酷刑逼供的,这是低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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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代审讯人员对嫌疑人的调查方式有两种:现场调查和书信调查。先由县长派一名专门的官员带领一支具有专门检测技术的队伍去现场检查。判断死者是否有疾病时,需要法医跟随。

到达现场后,侦查人员要逐一查看死者情况,尤其要注意现场情况、周围环境和知情人的供述。遇到重大疑难问题,要拿出样品实地考察。判决后,秦朝还允许被告人上诉和申诉复查。制造冤假错案的官员需要受到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