粉尘爆炸成分

27年前,哈尔滨亚麻厂亚麻粉尘爆炸事故,58人死亡,177人重伤,让大多数人第一次认识到粉尘爆炸。现在,8月2日,昆山开发区中荣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汽车轮毂抛光车间发生爆炸事故,已造成68人死亡,187人受伤。这也引起了我们对粉尘爆炸的注意。粉尘爆炸作为爆炸的一种形式,由于其特殊性一直没有得到广泛的重视,但随着我国工业的发展,粉尘爆炸日益成为我国工业安全发展的一大障碍。

随着工业化的进步,粉尘爆炸越来越频繁。统计显示,美国从1900到1956 * *共发生1000多起粉尘爆炸事故,日本从1952到1979共发生200多起此类事故。1965年美国共发生1173起工业粉尘爆炸,损失11940万美元,死亡681人,受伤1791人。随着我国工业化的快速发展,我国粉尘爆炸事故数量呈明显上升趋势,平均事故间隔时间越来越短。据不完全统计,自2014以来,因粉尘爆炸造成的人员伤亡已有7起。以下是中国进入新千年以来的粉尘爆炸事故列表:

2002年6月22日,165438+广州玉涛山食品有限公司发生原料粉尘爆炸事故,爆炸中砖石砸到6人死亡,12人受伤。

2005年黑龙江七台河煤粉爆炸造成171人死亡。

5438年6月+10月65438+2008年3月凌晨,昆明云天化国际化工有限公司三环分公司硫酸装置发生爆炸。事故原因是硫磺粉尘爆炸引发火灾,造成7人死亡,33人受伤。

2009年8月9日下午,浙江华凯童渊硅业有限公司新粉磨车间发生硅粉粉尘爆炸事故,造成两名值班员工烧伤,其中一人烧伤81%。

2010年2月24日,中国淀粉工业名企4号车间发生爆炸事故,造成19人死亡,49人受伤。事故是由车间粉尘爆炸引起的。

2011年5月20日,成都富士康工业基地发生爆炸事故,造成3人死亡,15人受伤。事故是由抛光车间集尘管道内可燃粉尘意外爆炸引起的。

2014粉尘爆炸事故:

65438+10月20日,常州新北区新桥镇石树村华达化工厂发生金属粉尘爆炸事故,造成1人受伤,2名救援人员轻伤。

2月5日,黑龙江省青冈县龙丰玉米有限公司淀粉包装车间发生爆炸,初步判定为粉尘飞扬所致。事故造成1名员工死亡,1名员工重伤,8名员工轻伤。

2月8日,常州市新北区新桥镇石树村华大化工厂继20天前发生金属粉尘爆炸后,再次发生爆炸。

4月16日,江苏省南通市如皋市陈侗镇马爽化工有限公司硬脂酸造粒塔正常生产过程中,硬脂酸粉尘发生爆炸,造成8人死亡,9人受伤。

5月27日下午4时许,广东亿达纺织有限公司辅料包装厂车牛车间除尘室发生粉尘爆炸事故,造成5人受伤。

6月21日17时左右,乌苏市新疆天宇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一生产车间发生粉尘爆炸,引发车间火灾。所幸没有造成人员伤亡。

8月2日,昆山开发区中荣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汽车轮毂抛光车间发生爆炸事故,目前已造成68人死亡,187人受伤。

我们将从这些事故中选取几个粉尘爆炸事故的典型案例进行分析总结,前事不忘,后事之师。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最大限度地减少粉尘爆炸的可能性,更好地保护员工的生命安全和健康。

由于工业粉尘来源的多样性,粉尘爆炸事故的研究不能一概而论。一般来说,粉尘爆炸有三个条件:

(1)可燃粉尘以适当的浓度悬浮在空气中,形成人们常说的粉尘云;

(2)充足的空气和氧化剂;

(3)有火源或强烈的振动和摩擦。

反应机理一般可视为由以下三步形成:第一步是悬浮粉尘在热源作用下快速干馏或气化产生可燃气体;第二步,可燃气体与空气混合燃烧;第三步,粉尘燃烧释放的热量以热传导和火焰辐射的方式传递给附近悬浮或吹起的粉尘,这些粉尘被加热汽化,使燃烧循环继续进行。随着每个循环的逐次推进,反应速度逐渐加快,通过剧烈燃烧,最终形成爆炸。这种爆炸反应,以及爆炸火焰速度、爆炸波速和爆炸压力,会不断加速和增大,突飞猛进地发展。

掌握粉尘爆炸的机理和条件,粉尘爆炸的防治才有针对性。如果采取有效的通风和除尘措施,严禁吸烟和明火作业。在设备外壳内设置泄压阀或其他装置,并采用防爆系统。具有粉尘爆炸危险的车间必须严格按照防爆技术等级进行设计,并设置单独的通风除尘系统。始终湿洗车间地板和设备,以防止灰尘飞扬和聚集。确保系统密封良好。必要时,向密闭容器或管道内的可燃粉尘充入氮气、二氧化碳等气体,以降低氧气含量,抑制粉尘爆炸。这些都可以结合具体问题来应用。

随着生产技术向均化和流态化发展,有可燃粉尘的行业越来越多。比如:

金属:镁粉、铝粉、锌粉;

碳:活性炭、电碳、煤;

谷物:面粉、淀粉、玉米粉;

饲料:鱼粉;

农产品:棉花、亚麻、烟草、糖;

林产品:木粉、纸粉;

合成材料:塑料、染料;火药和炸药:黑火药和TNT。

可燃粉尘和爆炸性气体一样,根据其火花试验结果进行分类、分级和分组。而国内外对可燃粉尘的测试不如对爆炸性气体的测试,所以数据较少,目前很难进行科学的划分。暂时分为三类(一类和二类为爆炸性气体),分为甲类和乙类,见表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