议论文《以小事为道德大厦基石》不少于600字。加油!!!

3月29日,中央文明办、教育部、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联合开展以“做一个有道德的人”为主题的未成年人“知荣辱、树新风、行动起来”道德实践活动。动员全国未成年人,弘扬社会主义荣辱观,积极参加各种形式的道德实践活动,从身边的一点一滴做起,做有道德的人。

胡锦涛总书记指出:“一个社会和谐与否,一个国家能否长治久安,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全体社会成员的思想道德素质。没有同样的理想信念和良好的道德规范,就无法实现社会和谐。”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塑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加强社会主义公民道德建设,必须从娃娃、未成年人、家庭、学校入手。的确,在父母的“精心呵护”下,一些孩子在走向社会的过程中,缺乏基本的社会公德意识,钻空子,捡便宜,钻空子。久而久之,他们在社会交往中出现了问题而不自知。有些孩子养成了无所事事,娇惯自己的坏习惯。他们自私,冷漠,怕吃苦,缺乏集体意识和包容。

我们欣喜地看到,在不久前的道德模范评选中,有两位中学生入选。一位是全国道德模范、甘肃平凉二中应届毕业生张晓。他4岁丧父,母亲重病在床。张晓从小挑起家庭的重担,克服常人难以想象的困难,不仅悉心照顾瘫痪在床的母亲,还以顽强的毅力完成了从小学到高中的全部学业,在14用自己的行动践行了“孝为先”的传统美德。另一位是山东省道德模范、烟台航道技校学生孙元娜。从七岁开始,她风雨无阻地背残疾同学上学,背了九年,直到背到烟台的一所职业中专。人们常说,做一件好事比一辈子做一件好事容易。张晓和孙元娜用他们平凡而持久的行动,让我们看到了道德的力量,感受到了责任的沉重和友谊的炽热。他们用执着的行动,日复一日地坚守着心中的道德,将那些枯燥的教条充实成道德颂歌。有什么理由能让我们不震惊?

从我们这边来说,我们学校五一一班发起的“红手环”优雅行动——让座,从策划、个人行动、全校参与,到现在,已经发展成为一个由5万多名中小学生、街道社区居民、政府官员和部分大学生组成的广泛联盟。长沙每月11日定为“排队日”,每月22日定为“礼让日”。并不是所有的都表明道德不是高不可攀,而是触手可及;不是口头说教,而是具体行动;不是作秀,而是真心付出。

只有成为一个有道德的人,你才能成为家庭中的好成员,学校中的好学生,社会中的好公民。不仅仅是未成年人,每个人都应该做一个有道德的人,从关心身边的人做起,从小事做起,长期坚持,才能建立起更加完善的社会道德体系。

“积小善而成大德”,“一盎司之恶,劝人勿行;一点点善意,方便人。这些传统的道德谚语都说明了日常生活中的小事对一个人道德修养的作用。

中华民族历来崇尚道德。无论是儒家还是道家,高尚的道德是他们的最高境界,是做人的基本原则。鲁迅先生曾将其描述为“培养他们勤劳的体力,纯洁高尚的道德,宽广自由地容纳新潮流的精神,即在世界新潮流中畅游而不被淹没的力量。”当然,做一个有德的人是需要毅力的,有德的人永远不可能一蹴而就。只要我们能从身边的小事做起,我们就会成为有道德的人。比如宽以待人,严以律己;我喜欢听人说自己,我喜欢善良;不要不甘心做第一;不争论,不争论,不抱怨;成年后能容忍一个小人,愿意为了一个小善而成为一个大善;静以修身,俭以修身...只要我们能从小事做起,那么我们每做一件事,道德水平都会得到升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