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梦龙的文学创作思想

冯梦龙的文学创作思想

题词诗:

人不一定要有东西,东西不一定要漂亮,

真的不是假的,假的才是真的。

但是,很难确保搜索是完整的。

性能不是没有增加,描述也不是没有润色。

小说,戏剧,诗歌,故事和传说,

必须是半真半假,是三昧之笔。

不用问情况是否极端。

事实未必合理,为什么人物要写实?

作为一位从创作走向批评的理论家,冯梦龙的文学思想中蕴含着丰富的文学创作思想,其中以他的小说和戏剧最为可贵。?

冯梦龙的“真假论”最受人们推崇,是他在《警世故事》中提出的。他说:?

野史真的是真的吗?岳:不必了。都是假的吗?岳:不必了。但是去伪存真呢?岳:不必了。

在这里,冯梦龙论述了文学创作中生活真实与艺术虚构的关系。作为一部小说,里面的人物和事件在现实生活中不一定是真实的,而应该允许是虚构的,“假的”。但虚构也要有生活中的依据,不回避生活中真实的人和事,才能“真实”。所以小说里应该有真有假,真与假并存,不必“去其伪”,只需“存其真”。?

如何进行艺术虚构?冯梦龙提出:“人不一定要有自己的东西,东西也不一定要美。”塑造一个人物,即使他不做什么,必要时也可以加到他身上。一个事件确实是有人做的,出于创作原因可以搬到别人身上。这种虚构的方法其实是国内外很多著名作家常用的方法之一。鲁迅先生在谈到创作时说:“我的所见所闻,大概都有一定的道理,但我从来不把这个事实全部用上,只取其一端,加以改造,或者加以传播。”足以几乎完全表达我的意思。人物的模特都是一样的,没有一个专用的,经常嘴在浙江,脸在北京,衣服在山西,都是东拼西凑的脚。”[23]冯梦龙虽然没有鲁迅先生说的那么透彻,却抓住了艺术虚构的基本规律,这作为一个300多年前的探索确实难能可贵。小说不能不着边际地编。冯梦龙要求“事真而不虚,即事假而理真”。这里的“礼”有两层意思:一是封建礼教的意思。即冯梦龙所言“不害风化,不害圣贤,不害诗书史。”(《徐》)第二是真理和生活逻辑的意义。这种用法在冯梦龙的作品中很常见。《人兽通》第十折批评说:“原是付桂俸禄暂掌,以测其心善恶,作一因缘。菩萨做这一招合理吗?今天就改。“‘理’在这里是真理的意思。”事实为真而不为假”要求文学作品中的事件,即使有生活的原型,即所谓的“事实为真”,也不能违背生活的逻辑,还要与风化有关。真实事件也可能是偶然的,不是普遍的,甚至是荒谬的。冯梦龙的要求不是漫无目的的。”假的是什么,合理的是真的”需要一个完全虚构的事件,也就是“假的是什么”,更应该关注的是是否合理。在冯梦龙的作品中,凡是他认为不合理的情节,都一一指出,并加以修改。上述“人兽通”九折除外。还有梦的第三折,冯梦龙批:“要不是当初钱传媒的任命,张很腐败,也不吸引外人来看他侄女。本来就不合适,现在改正了。" ?

冯梦龙在他的小说和戏剧中经常使用这种虚构的方法。根据现有资料,可以断定这部小说《老徒三报恩》是冯梦龙所写。这位学者比他小时候更聪明了。八岁是神童,十一岁却一次次尝试失败。到了三十岁,根据资料该进贡了,但他不屑于进贡的小前程,连续进贡八次,直到57岁取得乡试,61岁进士。他非常感激多次接受他的恩师蒯,做官后报答蒯及其子孙。小说主角清新同体,明显有作者的影子。《史静·童眼》一书写于天启四年,当时冯梦龙五十一岁。这位老门生被认为是今年或不久前。此时,冯梦龙的情况与同考的贤宇中招前基本相同。他还多次参加科举考试,五十多岁了,连个陪审员都没有。按照当时的规定,冯梦龙已经有了纳贡的资格,很可能会像咸雨桐一样多次纳贡。余鱼同谈科举做官,完全是作者真实思想的表达。然而,冯梦龙并没有得到他笔下人物的美好未来。直到57岁,他还在致敬。六十一岁时,在寿宁县做了小官。小说《老木偶》可以说是作者根据自己的经历和感受,以别人的事件为素材而作出的虚构。三言里很多著名的明代剧本,比如杜十娘的怒宝箱,乔的太守乱子,钱秀才的错占凤凰,都是在真实事件的基础上虚构出来的。?

冯梦龙早年的传奇《双城记》也是真假参半,真假并存。他的朋友祁彪甲在《元善堂曲品》和《双雄》一文中指出:“此冯友龙少年时下笔,确有瞒家之言,却能在恰当的时机,作出潇洒之言。为蜀所困,投奔义兄;而刘方正则不遗余力地挽救。石鼓不缺丹·三木,还有一个刘方正!姑苏近有其事,邀冯军以黑粉散之。”。《泰下新戏》卷十二载有冯梦龙散曲《青楼怨》,有条不紊:“余有,与白为好朋友。这违反了规定,所以我把它给你。告别六年,泪流满面,人声鼎沸,匆匆约好,去了却再无音讯。每一个小粉丝都有一个哽咽。世界上有李吗?来写这个字。”歌后有后记:“子仍写《双城记》。白为黄孙娘,为,卒移为。秀才三寸无灵是什么意思?”《双雄记》取材于苏州叔侄被义弟所救,东山柳与妓女白分离的真实故事。剧中的采用了东山刘和苏州义兄的事迹,而不是现实生活中的人物。?

冯梦龙关于艺术虚构的论述主要是针对故事小说和戏剧的,但在他看来并不适用于历史题材的文学创作。冯梦龙创作了历史小说《新传》,并修改了历史剧《仲晶大旗》、《馆驿》、《新灌园》等。反映了他对历史题材文学创作和历史真实的基本认识。首先要肯定冯梦龙创作《新传记》是有功勋的。与《李传》相比,不仅篇幅增加了几倍,而且叙述清晰,描写细致,文学价值大大提高。可以说,正是冯梦龙的改写,使这部小说成为中国小说史上影响力仅次于《三国演义》的历史小说。?

冯梦龙批评《新郭利史传》:“旧志多有疏漏,且皆不一致,各依其见而捏造,不分是非。”因此,他主要从两个方面重写了《郭列传》。首先是补充旧记录的“遗漏”部分。“各个国家的大事都要一件一件地准备,这样总会有成败,线索也就组织得很好,联系得也很好。”二是修改“虚构”和错误的部分。包括名称、时间、事件、制度、地名等方面的不准确。也有原著中用到的民间传说,比如秦哀公临潼豆包。他的创作态度不亚于历史学家的严谨。主要以《左》、《国》、《史记》为主,参与《孔子家言》、《公羊》、《谷亮》、晋《程》、楚《空郎》、《管子》、《晏子》等。冯梦龙是一位儒家学者,以研究《春秋》而闻名,也是一位《春秋》史专家。他对《春秋》和《战国》的历史非常熟悉,这为他严格遵守史实写小说提供了便利。?

然而,冯梦龙对《新郭列志》的改写与历史研究有两个不同之处:一是在史实上做出了选择。“王玄到吴州,五百多年了。从一开始的东方,再到五霸,再到十二国七国,中间跌宕起伏的故事层出不穷。一百零八次,编制有限,但很难保证搜索完整。”[25]第二,对细节的描写有所增加,这就是一位相当道长所说的:“表演不是没有增加,描写也不是没有润色。”[26]冯梦龙撰写的《新传记》无疑影响了这部小说的文学价值。鲁迅先生曾这样评价历史小说,包括《东周史》:“一般说来,《三国演义》不如它有效果。虽然在它之上,但也是基于史实,所以不擅长措辞,也怕叙事。蔡的《读东周史》说:‘如果是一本正经的书,它终究是一部小说。.....但是要说他是小说,他是一个个经典流传下来的。这很美,讲历史的病也在这里。”[27]《东周纪年》实际上是对《新国志》的纪年注释,但蔡改动不多。鲁迅先生对《东周史》等小说的评论,其实揭示了《国史新编》的致命弱点。冯梦龙对历史剧的修改,也是对史实的严守。他曾校订过《仲晶条幅》,认为“旧本为纪的俚称,不准确”,于是“传于正史,入汤因寺”。写下事实,编一个新剧本。”[28]他修订《馆驿侍女》,考之于韩曙、韩晶等史书,认为秦鸿江“取杜桥之女为解砾之妻”...而腾女为妾,情节也复杂不准确”。(餐厅佣人的叙述)改为“滕公带着女儿嫁给解砾”,比较“实际”。(餐厅仆役总评)第十二次妥协中,冯梦龙为了改姓,专门考证:“以秦版为支期,以汉书、之搜为友期。《韩曙》注:‘朋友,姓氏也’。只把《东观》作为一个分支,当把《汉纪》作为一个正。《花园》还包含了季梁时期的美女朋友。韩有友善之道,是平原相。“他改了《餐厅仆人》这本书,对史实也是有选择性的。”古力的义士实在太多了,都记不清了,可以说说王成,郭亮等等。”(《餐厅仆人总评》)冯梦龙修改历史剧,与其重写国家新史的态度是一致的。冯梦龙以这种方式创作和修改历史题材文学作品,体现了他对历史题材文学创作的基本看法,这种看法具有两面性。?一方面,他要求写历史题材的作家要有广博的历史知识,甚至要对所写的历史有深入的研究。这个要求是合理的,正确的。另一方面,他要求写历史题材的作家要遵守史实,不能随意虚构和创造,要在严格遵守历史的基础上,在人与事之间进行取舍,要详细描述史实,完全用历史真实来创作历史题材。这一要求无疑过于死板、保守和苛刻。毕竟历史剧和历史小说跟历史不一样。它们属于文学,应该允许作家在史实的基础上进行虚构和创作。它们不同于一般的故事文学,是想展现历史的本来面目,而不是简单的复述历史故事。在这一点上,谢,冯梦龙的同时代人,比他更清楚。谢说:“一切小说、杂剧、戏曲。必须是半真半假,是三昧之笔。也要制止这种情况,不问有没有。古代小说家如《西京杂记》、《闫飞传》、《天宝遗事》、《校园列传》、《红线》、《藏母》、《白猿》,杂剧作家如《琵琶记》、《西厢记》、《柴静》、《孟頫》。最近人们嘲笑那些略显怪诞的小说。但如果写新杂剧,比如《浣纱》《蓝衫》《哺乳》《孤儿》,一切都要考正史,而且年份和年份不一样,姓氏和人物也不一样,所以不敢做。这样,看史传就够了。什么是戏?”[29]这种“半真半假”比严格遵守史实更符合文学创作规律。

这样认识冯梦龙的历史文学创作观,会遇到一个难题。三言里也有很多历史故事。冯梦龙为什么不根据史实对它们进行修改?我认为三言这类小说是以传说而非历史为基础的,这类小说大多是说话艺人根据民间传说编的。冯梦龙其实是把这些小说当作普通的故事小说来看的,他著名的“真假论”是在《警世》中提出的。《警世》里有根据历史传说改编的小说。冯梦龙评论《三言》,没有用历史小说来要求。《羊角哀为一切献出了生命》取材于他最熟悉的《春秋》故事,冯梦龙从中挑出了两个与历史不符的地方。一、小说冻死在祁阳梁山,冯批评:“据《广典》记载,左死于陕西安州合阳县,梁山在甘州祁山边界。”[30]其次,小说的主要情节角度是悲叹荆轲的战争出于虚构。他说:“传中,焦云在楚为大夫哀,以礼葬陶博,自哀为烈士。没听说过打荆轲。且哀角先于荆轲、高见礼而死,作者掩盖荆轲误降太子丹,借哀角以耻。"[31]冯梦龙不仅没有责怪小说与历史的不一致,也没有根据史书去改,反而表示理解。冯梦龙曾补编《平妖传》,取材于北宋周贝王泽、雍二起义的历史事件,但冯梦龙却把它做得极不真实、奇形怪状,正如张所说:“有备无患,有鬼有真,亦有虚。”[32]《水浒传》也是根据北宋宋江起义的史实改编,故事多为传说和虚构。冯梦龙高度评价此书,称之为“四大奇书”之一,并参与了《李卓吾水浒传》的校勘工作。可见冯梦龙也是把上述小说当做普通的故事小说来看的。有人可能会想,冯梦龙对故事文学和历史文学的要求是否如此不同,以至于两者之间产生了矛盾。其实所谓的矛盾,完全是我们现代人的感受。当时没人质疑。然而,晚于冯梦龙的李煜在这一问题上与冯有着相同的看法。他在《闲情偶寄,曲辞系》一书中,把两者放在一起比较讨论:“若时事不讲究。非特殊的事迹可以是虚幻的,人名也可以是凭空捏造的,也就是说是空的。如果用过去出一个题,为一个古人扬名,那就满脚彩,都是用古人,捏不出名字;人的所作所为必须以书为依据,课可考,不可能创造一个事实。”知道了李渔的虚实观,就没必要怀疑冯梦龙对故事文学和历史文学的不同看法。在今天人看来矛盾的东西,古人都能很好的统一。

冯梦龙的文学批评,尤其是戏曲评论。情节结构理论讨论的比较多,比较系统。可以说,情节结构理论是冯梦龙文学创作理论中最精彩的部分之一。?

高尔基关于情节有一个著名的结论:“文学的第三要素是情节,即人物之间的联系、矛盾、同情、厌恶和一般关系——某个人物,典型的成长史和构成史”。[33]这段话精辟地讲述了情节和人物的关系。我们不能要求冯梦龙达到高尔基的理解高度。他确实注意到了这个问题。他认为好的情节能充分表现人物性格,否则,有损人物形象。在《楚江之恋》中,他批评原著情节有“几处不足”。第一点是:“徐长恭一世,一个伟大的战士,想找一个女人,但是找不回来。他怎么忍心抛弃我的妾呢?”它的招数也很尴尬!“他认为弃妾情节有损徐长恭的英雄形象:一是残忍无情,二是有勇无谋。冯梦龙为它“治愈了这个伟大的创造”。把弃妾换成弃妓,不会损害徐长恭的侠义性格。冯梦龙根据旧书《刘义庆诗酒戏江楼》改写了《多名纪挂刘启》。原著中,看中了歌妓周月仙,但周爱上了黄先生,不肯利用刘和刘的县屠夫地位,命船夫在船上奸污周,设下此毒计以得到周月仙。冯梦龙认为这部小说“俗而浅,齿富而香”。(古今小说叙述)在他的改编中,把这一切情节都转移到了有钱的刘二元身上。此处加了一条评论:“此文与《河塔上玩的故事》所载,述郡屠夫欲通周月仙,使船夫用其招数,害极而雅之,当以为正。”[34]冯梦龙这样写,主要是考虑到情节和人物的关系。这个情节本身没有错。冯梦龙没有放弃重写,而是换了主人。但从其与人物的关系来看,有损“风流教主”刘琦青的人品,不宜加在他头上。翻拍中,冯梦龙还为刘琦青增加了8000元身价,这是周月仙除了音乐之外,与黄秀才重聚的情节。这种情节有助于塑造刘的形象,是最好的情节。

[23]?鲁迅《如何开始一部小说》,《鲁迅全集》第4卷,第394页。人民文学出版社1980。?

[24][25]《新传记·榜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7。?

[26]《新传》,《中国历代小说选》第一卷。江西人民出版社1982。?

[27]?鲁迅《中国小说史略》,《鲁迅全集》,第9卷,第148页。人民文学出版社1980。?

[28]转引自《曲海简编摘要》第9卷,上海大东书店1928。?

[29]谢《五杂记》。中华书局1959。?

[30][31]古今小说第七卷,商务印书馆,1947版。?

[32]《北宋三水平遥传批判》,《中国历代小说选编》I .江西人民出版社1982。

[33]高尔基《与青年作家的谈话》,《文学》第335页。人民文学出版社1978。?

[34]《古今小说》卷十二。商务印书馆1947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