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现代音乐与音乐美学思想

中国历史进入近代以后,尤其是五四以后,音乐艺术领域开始受到近代革命思潮的影响。当时的音乐理论家王光祈等人都不同程度地表现出民主的倾向。王光祈主张:

音乐是民族生活的表现,它必须具有民族特色。因此,中国的民族音乐必须以中国的古代音乐和民间歌谣(欧洲音乐进化)为基础。

音乐应该表达人的感情,而不是某些知识分子的感情。

③强调音乐的社会功能,认为利用音乐可以唤起中华民族的根本思想,完成其文化复兴运动。

④中国新音乐的建设也需要借鉴西方音乐的科学方法。另一方面,五四以后,西方浪漫主义和表现主义音乐美学也开始影响中国。音乐理论家朱庆的思想就具有这一特点。著有《乐华》、《音乐通论》,系统阐述了音乐的本质、内容、形式、创作、表现、功能等一系列音乐美学问题。他的命题是,音乐是“灵魂的语言”或“灵魂的一种世界语言”(即“上层世界的语言”);音乐是心灵的表达,是一种主观创造,具有改善人类心灵的功能。在重视音乐情感内容的同时,强调音乐的思想性和精神性,强调生活经验对创作的意义。它的缺点是忽略了音乐的民族特色。20世纪30年代以后,在无产阶级革命音乐的先驱中,冼星海是最早尝试用马克思主义观察音乐问题的音乐家之一。20世纪30年代后期,他撰写了《论中国音乐的民族形式》、《现阶段中国新音乐运动的几个问题》等一系列论文,集中论述了如何发展中国的民族音乐和流行音乐,以及如何看待音乐的民族形式。其主张一般是:

①中国工农音乐的发展是创造中国民族形式的最基本的出发点。新音乐的方向是大众化、民族化、艺术化。

②内容决定形式。新的社会现实,新的民族思想、感情和生活,即新的内容,必然要求新的音乐形式与之相适应。

③新形式与旧形式之间有继承关系。新形态只能在旧形态的转化、加工、变化和发展的基础上产生。因此,我们必须重视对固有民族民间音乐的发掘、整理、批评和研究。

④要参考西方的形式和方法,但不能照搬西方的音乐。⑤强调民族形式是民族生活传统和生活方式的反映;民族形式要有本民族特有的风格和风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