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论文抽样范围
抽查范围为xx学年各学位授予单位授予的硕士学位论文,主要是全日制研究生、非全日制研究生、同等学力申请研究生学位的学位论文。延期答辩的学位论文纳入下一年度的抽样检查范围。抽样比例为硕士学位授予总数的5%。博士论文是全国统一组织随机抽取的,不在本次抽查范围内。
毕业论文抽查的范围主要集中在:
1.在省级硕士学位论文抽样检查中,交流评价结果包括等级为“差”的学位论文和导师指导的学位论文;
2.学校组织单独考试的研究生和同等学力申请学位的在职人员的学位论文;
3.根据xx年学位授予情况确定的科目;
4 .其他应当重点抽查的情形。
取样步骤
1.各学位授予单位将xx学年硕士学位授予人员名单报省教育厅。
2.省教育厅按照重点抽样和随机抽样相结合的方式,确定随机抽样的学位论文名单。
3.各单位将列入省教育厅确定的抽样名单的学位论文及相关材料按“双盲”评审要求上报省教育厅。
4.省教育厅委托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组织论文“双盲”交流评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