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建设工程监理与实践
建设工程监理范文——谈建设工程监理
安全监理是建设监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建设工程安全管理的重要内容,是提高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水平的有效方法。实践表明,安全监理可以使安全生产逐步规范化、程序化、科学化,降低施工安全风险程度,消除事故隐患,确保工程施工安全。本文主要从建设单位的角度来探讨建设工程中的安全监理。
关键词:建设项目;安全监督;建筑;使标准化
中国图书馆分类号:E271文献识别码:A
一、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的特点
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生产具有以下特点:(1)产品固定,人员流动。(2)条件恶劣的露天作业。(3)结构庞大,高空作业。(4)队伍素质参差不齐,安全管理难以实施。(5)手工操作多,体力消耗大,强度大,劳动保护艰巨。(6)产品种类多,技术多变,施工安全管理复杂。(7)狭窄的施工场地带来了多工种的立体交叉。建筑安全生产的上述特点决定了建筑生产中的不安全隐患大多存在于高处作业、交叉作业、垂直运输、个人劳动保护和电气设备的使用中,伤亡事故也发生在高空坠落、物体打击、机械伤害、起重伤害、触电、坍塌等方面。同时,新的、奇特的、个性化的建筑产品的出现,给建筑工程的施工带来了新的挑战,也对建筑工程的安全管理和安全防护技术提出了新的要求。
二,我国建设工程安全监管的现状
目前,在许多已完成的建设工程安全监理工作中,许多监理单位侧重于对工程建设的质量、进度和投资的监督,但往往忽视了安全监理工作。仅作为质量控制管理之一,相关监理单位仅安排质量工程师负责,并未指定专人负责此项重要工作。这样一来,建筑工程的安全监管几乎形同虚设,不能真正发挥应有的作用。近年来,由于安全监管工作的松懈,建筑工地违章现象普遍,违章作业和违章指挥往往造成严重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这不能不引起相关人员的深刻反思。工程监理工作的主要依据是建设工程合同和监理合同。监督主要是在执行国家相关法律的前提下,保证合同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全面履行合同。建设项目监理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对投资、工期和工程质量进行有效管理;并做好相关单位的协调工作。基本上可以概括为“三控两管一配合”[2]。
三、建设项目安全监管的有效对策
1,充分准备,科学做好技术、资源、管理的基础工作。
在日常管理过程中,监管部门既要切实丰富监管人员的安全培训,又要统筹运用内外培训相结合的方式,以提高职业道德、业务素质和技术知识培训为主,支持和鼓励安全监管人员积极参加业务培训和深造,实现科学有序持证上岗,强化综合业务素质。同时,在监理单位进入现场履行监理职能的阶段,要从多个角度科学地做好与安全监理相关的准备工作,即首先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监理人员确定建设项目的总体范围和具体工作内容,合理配置职能岗位。同时,根据安全生产的有关规定,组织人员对风险较大的分项工程认真、全面地编制监理管理实施细则,通过监理措施、方法和控制要素对施工项目的安全施工技术进行全面监督和保障。对监理安全规划和高风险项目方案的论证和审批,现场监理单位要科学做好备案工作,全面及时总结其中蕴含的创新技术和成功管理经验,做好推广工作,号召全体监理人员积极学习,综合借鉴。对于大型特殊建设项目,应每月组织一次与现场项目负责人和监理工程师的例会,加强监理单位与施工单位的现场互动,总结安全监理过程中的偏差现象和经验教训,全面整合个人优势,不断提高监理人员的素质和业务技能,从而有效提高安全监理水平。
2.科学分析核实安全隐患来源,实施防控。
基于建筑工程独有的特点,包括生产流动性和建筑产品的固定性,它将对工人的健康和安全产生特殊而复杂的影响。生产产品的阶段性特征决定了安全生产管理要持续进行,工程产品的多元化特征决定了其对相关安全管理措施有针对性的要求。基于以上特点,建筑业成为事故多发、高危行业,与危化品、矿山生产并驾齐驱。因此,应把监理工作适当纳入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和监控之中,科学分析建设工程安全危险源,实施有效的防控措施。一般来说,危害大多来自于前期建设的不完整、不细致的勘察设计阶段,建设中包含了许多不符合科学标准的物质条件,如物质资源、人力资源、环境因素等,这些物质条件普遍存在于建设项目的施工现场及周边地区。从具体层面来看,建设项目安全监理阶段危害识别的有效方法包括现场调查、安全检查表的编制、可操作性和危险性研究。在现场调查阶段,安监人员应通过深入现场观察、谈话询问、查阅记录等方式,合理获取有价值的信息,经过详细研究后对相关危害进行科学处理。应根据多年积累的监理经验,科学编制相关安全检查表,对施工作业人员和现场情况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检查,合理识别可能存在的危害[3]。同时,监理人员应有效控制和严格审查建设项目施工工艺中包含的危害,并通过指导性报表和标准格式探索偏差现象和识别潜在的危害。在应用其他类型的分析事件树、工作任务和故障树危害识别方法时,应根据其适用范围和相关局限性综合应用,全面提高分析结果的精细化和精确化水平,有效遏制各类施工安全事故的发生。
3.坚决处理影响施工现场安全的突发事件。
检查中,对不符合安全技术规范和标准的施工程序,对违反强制性标准和有关安全规定,危及操作人员人身安全的事故,监理工程师应要求施工单位及时整改;对危及建筑结构安全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施工机械设备,应当立即要求施工单位停止使用;如发现重大安全事故,应立即要求施工单位暂停施工,施工单位采取有效措施消除重大安全事故,并经监理工程师确认符合要求后,方可继续施工[4]。对重大安全事故,施工单位拒绝执行监理的停工或者整改指令的,监理单位应当立即向建设单位或者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电话举报的,应当有通话记录,并及时补充书面报告。检查、整改、评审和报告应记录在监理日志和监理月报中。
结论
建筑工程安全有效监管是降低事故率、创造安全生产环境、保障建筑工人人身、财产和生命安全的重要工作制度。基于监理工作的重要性,只有做好充分准备,夯实施工基础工作,完善规章制度建设,落实安全监理工作,科学分析和识别安全危险源,实施有效防控,综合治理,多渠道设防,对施工现场进行全面监理,才能有效保证安全监理工作的执行力、规范性、指导性和先进性,从而全面提高建设工程的综合质量,创造丰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