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木斯农业学校(黑龙江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学分不及格的问题。
附件:《黑龙江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学年学分制试行办法(修订)》(节选)
第二,学分的标准
学分是学生学习权重的计算单位。所有以课时计量的课程都按一定比例折算成学分。
必修课,限定课,选修课,一般16学时,1学分。
实践教学【包括军训、实用技能考核、实训、专科实训、职业资格(技能)确认培训、就业岗位实习、毕业论文(毕业设计)答辩、劳动】不计入教学总学时,每周记1学分。实践技能考核项目单独评分,各算学分(两年制高职各专业应修满5学分,三年制高职各专业应修满6学分)。
第三,信贷额度
职业教育专业(两年制)
1.整个课程的课堂教学(讲课和实验)共48周,平均1248(1248/3 = 416/16 = 26学时/周),共78学分。
其中必修课约973学时,占总学时的78%,61学分。
选修课275学时,占总学时的22%,17学分,与必修课占2: 8比例。
2.平均实践教学周期23.6周,包括实践技能考核与实训教学/专业训练/职业资格(技能)证书考试/毕业论文答辩/就业后实践内容,每周1学分,军训0.5学分,共计38学分。
3.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含军训)合计116学分。
4.理论教学时数(必修和选修)和实践教学时数为1: 1(全院公共选修课除外)。
(二)高等职业教育专业(三年制)
1.整个课程的课堂教学(讲课和实验)时间为70周,平均2080(2080/5 = 416/16 = 26学时/周),共130学分(16学时/学分)。
其中必修课约1622学时,占总学时的78%,101学分。
选修课458学时,占总学时的22%,29学分,与必修课占2: 8比例。
2.平均实践教学周期27.6周,包括实践技能考核与实训教学/专业训练/职业资格(技能)证书考试/毕业论文答辩/就业后实习,每周1学分,军训0.5学分,共计43学分。
3.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含军训)合计173学分。
4.理论教学时数(必修和选修)和实践教学时数为1: 1(全院公共选修课除外)。
4.激励信贷的使用
(一)利用课外奖励学分
1.期末考试前一周,学生向所在系(部)提出申请,经教务处审定的课外学分,经系(部)初审后,由有关部门认定,书面通知学生所在系(部),并记入学生学业成绩登记表;
2.可对非计算机专业的非专业主干课程、非实践课程、计算机课程进行学分冲抵,并可免除一定数量的选修课;
3.在学生资格审查中,非计算机专业的非专业主干课程、非实践课程、计算机课程的同等数量的不及格课程学分可以相互抵消;
4.
在冲抵选修课和不及格课程学分时,最多可以使用整个课程:两年制高职教育每个专业6学分,
三年制高职每个专业10学分。
(二)法纪教育(学生品行)课程(全课程奖励6-10学分)
1.2学分/学期
2.在学生资格审查中,非计算机专业的非专业主干课程和非实践课程、计算机课程的同等数量的不及格课程学分可以相互抵消;
3.在冲抵选修课和不及格课程学分时,最多可以使用整个课程:两年制高职教育每个专业6学分,
三年制高职每个专业10学分。
(3)全校公共选修课
1.全程可选修40门课程,1-2学分/课程。
2.在学生资格审查中,非计算机专业的非专业主干课程和非实践课程、计算机课程的同等数量的不及格课程学分可以相互抵消;
3.在冲抵选修课和不及格课程学分时,最多可以使用整个课程:两年制高职教育每个专业6学分,
三年制高职每个专业10学分。
不及物动词评价
1.考核分为考试和考核;
2.考试和考核方式分为闭卷、开卷、口试、练习、上机等形式;
3.考试考核分为100分制、五级制(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和两级制(合格、不合格)。
补考
未通过者允许补考一次,补考通过者记录实际成绩并给予应得学分,并注明补考字样。
5.成就构成
测试分数基准执行。出勤率占20%,每旷课一次扣一个百分点。65438+旷课0/3可能不参加期末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