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法学博士留学申请步骤介绍

法学博士赴德留学申请步骤介绍

下面介绍一下留学生去德国读法律博士的申请程序和学习条件。

一、博士学位资格及联系导师

在德国,大学毕业后,符合一定条件就有资格读博士。法学硕士在国内相当于德国法学第一次全国统考,所以在国内读完硕士再来德国读博士是不需要补课的。

读博士的第一步是找一个同意指导你论文的博士生导师。在德国,博士生导师被称为博士之父。正规大学的正教授一般可以指导博士生。在找导师的时候,他们一般会先搜集一些相关的资料,看看哪些教授是相关领域的。在选择导师的时候,每个人都有不同的考量。典型的问题是教授在这方面的学习如何,是否及时阅读上交的论文,评分时是慷慨还是苛刻,是否能接受不同的意见,以及如何待人接物,是否友好可亲等等。

选好教授后,接下来就是联系他,一般是先通过他的秘书,很多人都过不了这一关;尤其是著名的教授,往往会被很多人吸引,他们的秘书往往第一关就过了,过滤掉很多申请者。

通过秘书后,教授会阅读相关申请材料,决定是否录取博士生。那么,教授如何决定是否收博士生呢?就法学而言,大学毕业考试被称为第一次国考,分为笔试和口试两部分,满分18;及格4分,9分是很不错的成绩,超过12分的基本不多见;医生的父亲首先看这个分数。分数高的话,被医生爸爸拒绝的可能性比较小。如果第一次国考分数不是特别高,就很难找到导师。

教授做出三个最终决定:拒绝、推迟和接受。

有些教授也很难做出拒绝的决定。说到底就是拒绝别人的要求。对于一些教授来说,这是一件很简单的事情。最简单的方法是局长拒绝所有申请。拒绝回复一般分为五个部分:1,申请材料已经收到;2.不能接受其申请;3.给个理由,一般来说,很多博士生已经被录取了,没有精力接收新的博士生;4.表示非常遗憾;5.鼓励并祝愿申请人与其他教授相处愉快。

与直接拒绝相比,延期是一种变相的、不诚实的拒绝;一般来说,教授给申请人这样的回答:我会考虑你的申请,稍后我会通知你。结果申请人等消息等了很久,往往不敢再问教授,以免留下不好的印象;时间久了,申请人就知道没希望了。

当然,好的结果是得到肯定的答案,让申请人开始准备其他条件;其中,对于中国学生来说,最难的是两个研讨会。一般来说,选择一个教授开的研讨会,选择其中一个指定的题目,写一篇论文,大概20页,然后在指定的日期用20分钟做一个报告,然后回答其他同学提出的问题;书面论文占三分之二,口头报告和讨论占三分之一;最后总分要在平均分以上,不算及格。参加两次讨论课,取得相对优异的成绩后,可以和其他材料一起申请博士资格。对于还在国内的读者来说,比较可行的联系导师的方式是通过国内教授的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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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确定题目

确定导师后,下一步应该是决定论文题目。一般来说,导师会问你对什么问题感兴趣,先问你想写什么题目。如果你的题目得到了导师的认可,导师不会轻易让你重写其他题目;这样做的好处是,你对自己的题目有认同感,因为这是自己决定的,而不是导师强加的。如果你没有什么具体的想法,或者教授认为你的题目不合适,他会给你一个题目或者让你从几个题目中选一个。

写一些比较法学的题目比较现实,就是比较中德在特定领域的情况。它的优点是可以充分发挥相对于德国学生的优势,避免自身的劣势。因为写纯德国法的题目,中国学生不具备德国学生所具备的优势。毕竟法律调整的是社会生活。如果你不是从小生活在这个社会,即使你在德国的大学体系中学习法律,你对德国法律的了解也肯定会受到很大的限制。对于中国的情况,同理,中国的学生在相关研究方面当然有优势,但要写好这样的题目也不容易;首先,真正的比较研究是很难的。现在很多名为《比较法》的著作,其实很大程度上介绍的是某一领域的国家情况,真正能比较的内容很少。这种比较方法实际上意义不大;其次,写比较法的题目,意味着研究中国的情况非常重要,而不是把你所有的精力都放在德国法上。从离家不远的万里出国,一般都是想好好学习国外的法律,但是花费大量的精力研究国内的情况,似乎与留学的初衷不符。当然,从比较法的角度来看,我们往往从不同的角度思考,视野更开阔,可以摆脱只研究一国法律时各种有形无形的先入之见的束缚,对两国的法律都有更透彻的了解。

第三,教授的指导

选题确定后,就要开始收集相关资料,进行相应的研究。不像国内,德国的博士生不用上课,几乎都是自己做研究。那么在这漫长的论文写作过程中,导师能给予多少指导和帮助呢?一般来说,如果博士生不主动找教授,教授一般不会询问其研究进展,并给予具体的学术指导;在实践中,博士生得到导师指导的多少,直接关系到和教授接触的机会有多少。

对于这个问题,我们需要做一个区分。德国的教授除了秘书一般都有一些助理。这些助理也是博士生,他们有独立的或者和别人共用的办公室。一般来说,每个助手都有自己的任务。比如教授自己教一门课,当教授出差或者其他原因不能讲课的时候,这些助教会替他讲课。此外,这些助理还提供一些辅导课程,帮助学生消化和巩固他们所学的知识。对于这些做助教的博士生来说,因为经常接触导师,所以经常有机会和他讨论论文,得到一些具体的学术指导。

对于不做教授助理的博士生来说,能得到教授的指导是非常有限的。他们需要通过秘书安排时间与教授见面。由于德国教授通常在一天之内安排好一周的课程,而且住所和大学所在地往往不在一个城市,所以博士生见到导师的机会有限。事实上,在漫长的论文写作过程中,没有助理岗位的博士生很少遇到导师;在漫长的研究和写作过程中,很多博士生并不和导师见面进行学术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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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来说,博士生在研究过程中与导师的交流有限,甚至会让人觉得导师名副其实。但对于有独立研究能力的博士生来说,由于导师不问他们的研究进展,他们享有充分的学术研究自由。对于不是特别擅长独立研究的博士生来说,这种制度无疑是不利的。

第四,经济来源

读博士是对时间和经济的投资。从经济上讲,费用一般包括生活费和研究费(如书籍和复印费,甚至包括实地调查和查找资料的差旅费);几年后,这也是一大笔钱;论文的成败,经济因素可以说有很大的作用,博士生的经济来源,一般分为这几种:

1.家庭支持:很多德国博士生都是得到父母的经济支持,尤其是家庭经济条件好的。有父母做经济后盾,他们安心学习。在中国学生中,很少有人依靠家庭的支持;

2.为教授工作:很多博士生也担任教授助理。这个职位属于公职。一般助理与政府签约三年,每周工作20小时左右,其余时间都花在论文上。这个职位很受博士生欢迎。除了解决经济问题,它还有一些优点。因为助教经常联系导师,所以可以经常和导师进行学术交流。通过参加一些活动,比如组织会议等。助理一般都有办公室,这也是优势;此外,由于助教经常与导师接触,建立了较为密切的关系,导师在给博士论文打分时,一般倾向于给较高的分数。博士论文的成绩还是有一定分量的,助理职位的受欢迎程度也有很大关系。当然,有利也有弊。很多导师往往会给助教布置很多工作,这就大大限制了助教写论文的时间。

3.奖学金:最理想的收入来源是奖学金。获得博士学历后,有资格申请很多奖学金。申请一些党的基金会的奖学金是比较常见的。德国的主要政党都有自己的基金会,这些基金会支持与他们的政治观点接近的有才华、热心公益的学生。我有些朋友拿过党奖学金,有德国人,也有外国人,包括中国人。这些奖学金通常为期两年,可以再延长1年。最长的一个据说拿了五年奖学金。但需要指出的是,申请这些奖学金,除了耗时较长,一般需要4到6个月,成功的可能性确实很低;根据这些党基公布的统计,每20个申请人中只有一个幸运儿。

除了政党基金会,还有其他组织提供奖学金,其中DAAD(德国学术交流中心)资助国内学生到国外学习,外国学生到德国学习。想在德国攻读博士学位的中国学生可以申请由DAAD和国内一个名为留学基金会的组织联合颁发的奖学金。其中一个条件大概是你获得了硕士学位。如果申请人通过初选,他们将花一年时间学习德语,然后DAAD将把其中一些人送到德国攻读博士学位。这个程序的缺点是花费太多时间。如果你打算去德国读博士,在研究生阶段就开始学习德语,那么参加这个项目就意味着你不能在硕士毕业后马上去德国,而是必须学习一年德语,无论你的德语水平如何。申请时必须有硕士学位,也就是说毕业前不能申请,也就是说最早要毕业两年后才能上;因为两年大约占我人生的五十分之一,所以作者根本没有考虑过这个程序,而且学了一年德语也不一定能被派到德国,所以整体上还是对这个程序持谨慎态度为好;除此之外,还有一些其他的奖学金,比如大学里一些组织或者个人设立的奖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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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词 (verb的缩写)所需时间

经济保障只是读博士的必要条件,但远远不够。在解决了经济问题后,博士生们开始面对日本长期研究扩张所带来的挑战。就博士学习所需要的时间而言,并不需要博士生在规定的期限内撰写和提交论文。一般来说,一年左右写完论文的博士生很少;大约三分之一的博士生花三年时间,三分之一在三到五年之间,最后三分之一超过五年。留学生一般需要更长的时间,语言的提高也需要一段时间,因为法律和语言密切相关。在留学生中,论文的进度似乎与德语的掌握程度成正比。

由于博士论文本身的完成难度,中途放弃的博士生也不少。估计至少有20%的法学博士生坚持不做最后一名;放弃的理由各种各样,比如有好的工作机会。但最常见的原因还是学术研究本身的难度。为了写一篇合格的博士论文,你必须阅读和消化大量的文献,形成自己的思路,最后用符合学术规范的方式表达出来。这确实是对一个人意志和能力的巨大挑战。

不及物动词提交论文后的程序

如果你考上了,前面的程序顺利通过,最后你把论文交给导师,不要着急,后续的程序还是需要一段时间的。导师收到论文后,要在四个月内看完,写评论,打分,然后法律系交给另一位教授,由他再发表第二次评论,打分。一般来说,二教授尊重导师的意见,给的分和导师的分一样。只有当第二个教授的意见和导师的意见显著不同时,两个成绩才会不同。

第二位教授发表意见后,法律系定下了口试的日期。口试的内容与论文无关。考生拿到自己专业的一个问题,比如一个案例,然后准备一个月左右。口试的流程和国内的论文答辩差不多。考生先花20分钟左右介绍自己的观点,然后回答考官提出的问题。* * *总时长一小时左右,然后考官内部讨论决定考生成绩;一般来说,如果两条评语中的分数相同,那么口试对综合成绩没有影响;如果两个评语中的分数不同,三个考官会讨论决定博士生的最终分数。

博士论文和口试成绩分为优等、良好、合格、不合格;一般来说,不合格的结果很少出现。比较常见的成绩是好,合格。博士生很少有成绩优秀的,教授一般不会轻易给这样的分数。虽然只要成绩合格以上就可以拿到博士学位,但是好成绩还是很看重的,因为好成绩也是对科研能力的肯定,尤其是对于以后有志于教学科研的博士生来说。成绩好起到一定作用。

七。授予学位

口试结束后,即使综合成绩在及格以上,博士生也不是马上就能拿到学位。原则上只有在一年一度的博士毕业典礼上拿到博士学位证书,才有权利在名字前面加上Dr字样,在此之前使用博士头衔是违法的;但由于口试后已完成实体程序,博士生可以提前申请博士头衔使用权;一般来说,如果博士论文已经发表,或者博士生已经和出版社签约发表论文,那么博士生可以提前拿到博士学位,申请后使用博士头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