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阅读英文论文中的案例
詹姆斯诉伊斯特利案
其中,詹姆斯五世伊斯特利(James v Eastleigh BC)是涉案双方的姓氏,通常用斜体书写。
有时候会看到一个悲伤的案件名称,比如白v白。同姓一般表示原告和被告是夫妻或者亲戚。
如果两边不止一个人,通常只写第一个人的&,后面是and others(有时缩写为“&;Ors”).
这部分是案件中最容易辨认的部分。通常一群人在讨论一个案件时,并不会刻意念出这一长串,而是只用双方当事人的名字,有时甚至只使用其中一方的名字作为简称,称为“xxx案”。
有时候你会发现其中一方当事人的名字只用首字母表示,说明发生了一些特殊情况,不能公开他的名字(比如当事人未成年)。
在刑事案件中,有特殊含义的首字母缩略词是R,可以代表Rex(当时的男性君主)或Regina(当时的女性君主),通常发音为Crown。这个缩写并不代表女王本人,而是以她的名义行事的皇家检察官。
案件名称中的V不读作V或versus。在民事案件中,通常读作with或,在刑事案件中读作and。我遇到一个难搞的教授,中途打断了他的演讲,只是为了纠正他V的发音,当时场面有点尴尬...
詹姆斯五世伊斯特利公元前
参考文献的中间部分基本上作为一个序列号。
[1990]代表年份,有时在括号中。
2是档案号(卷号),有时候不会写。
AC是这些报告系列名称的缩写,每个缩写代表一个特定的系列。AC在这里代表上诉案件。这个系列的报道是最准确的,因为在发表前需要得到法官的认可,看的时候完全可以相信。
751代表本病例报告的页码。只需记录起始页的位置。至于这个报告有多长,你得自己翻。
我猜想,在不发达的过去,这些数字和缩写可以快速定位一个病例报告的位置,这在当时是一个非常高效的系统。但在所有文件都数字化的今天,只要善用搜索引擎,瞬间就能找到一份报告,这些数字就成了鸡肋。
(对了,我平时用Bailii(英国和爱尔兰法律信息研究所)搜索案例报告,效果不错,也很充分。我们总是使用它。但如果是找文章或书籍,Westlaw和Lexis效率更高。)
詹姆斯诉伊斯特利案
括号中的HL是上议院的缩写,表示本案的审判在此举行。但自2009年起,英国上议院不再具有司法职能,由最高法院行使。
我之前专栏引用的watts v morrow[1991]1 wlr 1421(CA)在括号中缩写为CA,代表上诉法院,即上诉法院。这是比最高法院低一级的法院。我可能会在以后的专栏中详细介绍英国法庭的水平。
引用最后一个括号有时候会省略,但是对于一个从下级法院到最高法院的案件来说,这个小括号就是一个温暖而贴心的存在,是实用主义者的福音。因为每次同一个案子到了不同的地方,都会有新的报道...
需要注意的是,高级别法院的判决结果会在正式报告之前在网上公布,在引用中会有两个不同的年份。
(其中UKSC代表英国最高法院,非常简洁易懂。)
欧盟的案件一般按照前缀区分的欧洲法院(ECJ)和普通法院(GC)分为两类。
案件C ----代表ECJ的案件
案例T-代表GC的案例
英国的英国退出欧盟之后,不知道专门研究欧盟法的学长和教授们是什么感受...
最后,关于学术论文引用的问题,推荐引用法律的网站。写这篇文章的时候,我一直开着这个网站,防止自己想起或者忘记什么。文中使用的两张图片也来自判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