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术不端行为的危害
学术不端行为也直接损害了公众的利益。科研很大程度上是用国家资金,学术造假是浪费纳税人的钱。有些学术造假是与经济腐败相勾结,为了推销假药和产品,那么就是在骗消费者的钱,危害消费者的健康。
学术不端行为违反学术规范,造成科研资源和学术地位的不公平竞争。如果说抄袭、捏造数据、编造学术简历能够产生学术成果,获得学术声誉,占据相对较高的学术地位,那么认真搞科研的人就比不上造假者。而且,学术造假还误导了同行。如果有人相信虚假的学术成果,并试图在此基础上做进一步的研究,必然会浪费时间、金钱和精力,甚至影响学位的获得和职位的晋升。最直接受到造假者伤害的人往往是同一个实验室和研究领域的人。
所以,每个人都有维护学术规范和学术道德的权利,维护学术规范和学术道德也是在保护自己的利益。
中国科协完善科技人员诚信档案,防范学术不端行为。
中新社北京五月二十六日电(记者孙自法)被誉为“科技工作者之家”的中国科学技术协会要求,建立健全科技工作者诚信档案,对承担国家科技项目和从事相关管理的人员和机构进行信用监管,加强科研道德建设,防止学术不端行为。
26日闭幕的中国科协第七次代表大会通过了《关于动员和组织科技工作者为建设创新型国家作出新贡献的若干意见》,并在这份更加注重科技道德和学风建设的《若干意见》中作出上述呼吁。
中国科协强调,科技工作者要自觉抵制相互吹捧、沽名钓誉等学术不端行为,与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不良现象作斗争。在申报、推荐、评审、评比、答辩、奖励等科技活动中,要弱化“官本位”和“明星效应”的观念,充分尊重学术领域的不同意见。要把学术自律和舆论监督有机结合起来,维护科技工作者的学术尊严和职业道德。
科研单位和科技组织应当制定科学道德公约,规范和鼓励学术批评,端正学风和研究作风。加强学术道德委员会建设,制定惩戒制度,推进学风建设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健全完善学术交流制度,完善同行认可机制,帮助中青年优秀科技人才脱颖而出。
科技人员应当坚持国家利益至上,在各项科研活动中体现国家意志,服从和服务于国家利益,保守国家科技秘密,维护科技安全,牢固树立纳税人意识,确保科技活动有利于人与社会、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同时,科技人员也要保护和运用自己的知识产权,尊重他人的知识产权。周济在座谈会上指出,学术失范和不正之风依然存在,学术不端行为仍时有发生,在某些方面还比较严重,损害了学术形象,败坏了学术风气,阻碍了学术进步,给科教事业带来了严重的负面影响。对此,严肃查处,决不能任其滋长蔓延。“无论涉及什么人、什么事,都要态度坚决,一查到底,做到不护短、不姑息、不手软。”他说。
周济要求,要努力构建教育、制度、监督相结合的惩防体系。加强学术道德和学风建设,净化学术风气,遏制学术不端行为,必须标本兼治,惩防并举,多管齐下,综合治理,自律与他律相统一,内部管理与社会监督相结合。一是加强教育引导,提高道德自律水平,发挥道德力量,不违背学术道德;第二,加强制度约束,规范学术管理,发挥制度力量,使其不能违背学术道德;三是加强社会监督,形成良好的社会氛围,充分发挥社会力量,不违背学术道德。座谈会上,浙江大学校长杨伟详细介绍了何海波论文抄袭事件及处理情况。
据杨伟介绍,2008年6月65438+10月65438+6月,浙江大学药学院收到一封反映药学院副教授何海波学术不端的邮件。收到邮件后,医院和学校两级组成调查组,当天就对此事进行了调查。2008年6月23日,10,学校开始调查何海波学术不端一周后,网站“新语丝”披露了他一稿多投的行为。经过一段时间的演变,春节过后,该事件引起了众多媒体和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成为舆论热点。
何海波2006年6月博士毕业后就读于浙江大学药学博士后流动站,合作导师为李院士。李是该校任命的药学院院长。
在“何海波论文事件”的整个过程中,学校* * *在其研究室检查了何海波及相关人员涉嫌学术道德问题的论文20篇,其中何海波涉及论文9篇。除作为共同作者的1篇论文外,何海波作为第一作者的8篇论文均不同程度存在严重学术不端行为,如抄袭、抄袭原博士生导师实验数据、一稿两投、部分图表和数字、重复发表、擅自署名他人姓名、擅自标注基金资助、编造知名专家帮助修改英文等。鉴于问题确凿,本人供认不讳,学校随即对其进行了处分:2005年6月,决定撤销其副教授职务和资格,解除聘用合同。由于何的行为在中国境外造成了极其严重的后果,学校决定将其开除出教。
何海波8篇有学术造假内容的论文的通讯人是我校中药药理研究室主任吴XX副教授。根据近四个月的调查,没有证据表明吴直接参与了上述论文的撰写和初步提交;但在何海波的部分问题论文被录用或发表后,他作为通讯记者承担了不可推卸的责任去申请项目。我也有学术论文重复发表等问题;此外,中医药理实验室学风监管失序,身为实验室主任的他严重疏于管理。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作出决定:免去吴中药研究所所长助理、中药药理研究室主任职务,给予行政记大过处分,解除聘用合同。
根据所有相关人员的陈述、笔迹鉴定等现有材料,涉及何海波学术造假的8篇论文中李院士的署名均为何海波在其不知情的情况下署名,没有证据证明李参与论文造假、抄袭等行为。李院士作为院长、学科带头人和合作导师,对何海波事件疏于管理、教育不力、监管不严负有责任。现任院长任期届满,学校不再续聘。复旦大学校长杨分析,中国“学术失范”现象屡禁不止。首先,学者们缺乏对自己“公共知识分子”身份的自我认知,忘记了“公共知识分子”代表着公共利益,坚守着民族文化和人类文明中的普世价值理想。此外,媒体自己对“学术研究”的报道,也给它蒙上了许多不切实际的“光环”,赋予它一种人为的“神秘感”,缺乏学术精神和严谨性。媒体这种“广告式”的学术报道,即使是研究领域稍有不同的专家也往往难以理解,往往会误导大众,但却为学术机构和个人赢得了一些实际利益。这种做法的一种“隐藏的力量”来自于多年来流行的、严重背离学术精神的学术评价、评估、评估制度,其危害性必须引起高度重视。
北京大学校长周其凤表示,学术活动中经常出现道德失范、行为失范的现象。有的学者违背学术研究宗旨,或急功近利,粗制滥造;或者对世界谄媚,热衷炒作;更有甚者,他们丧失了学术道德,用抄袭来换取一时的名利。这些行为和现象虽然是个别的,但如果不加以限制,就会严重污染学术环境,影响学术声誉,阻碍学术进步,进而影响整个学术群体的创新发展。
周其凤指出,学术道德建设应坚持四项原则:一是营造学术自由与学术规范和谐统一的学术氛围;第二,构建制度规范与自律有机结合的控制机制;第三,建立事前预防和事后处理相辅相成的教育手段,根据学术不端行为的严重程度采取不同的惩罚形式。同时,注重学术失范的预防机制,避免潜在学术失范的发生。第四,构建表现与实质并重的政绩评价体系。
在计算机时代,使用剪切和粘贴太容易了。当科学家抛弃研究精神,用剪切粘贴的方式去抄袭科学成果时,不免有些失望。《科学》杂志在其报告中公布了一个研究小组列出的“潜在抄袭者”名单,这些名单上的作者所写的科学论文与之前发表的论文平均相似度为86.2%。
美国发现中国和日本科学家的抄袭比例略有上升。研究小组在《自然》杂志上报告说,根据对美国联邦政府PubMed数据库中样本的研究,大约200%的论文是抄袭的。
该小组使用计算机程序检测了大约9000份可疑的重复PubMed数据库资料。研究小组随后向潜在的抄袭者、抄袭论文的原创者和发表科学期刊的编辑发出了163份问卷,他们收到了144份回复。研究小组指出,受访者的反应强烈而多样,93%的原作者表示不知道或不同意抄袭,而潜在抄袭者的反应则更加多样:28%否认抄袭,35%承认错误并表示遗憾,22%自称是* * *合著者,但他们没有参与撰写稿件,还有人声称不知道其他研究。一位重复别人论文的作者在问卷中说,“这就像是一个笑话,一个糟糕的游戏,或者是朋友之间一个迷茫的赌注。”这件事发生在10年前,我深感遗憾。研究小组发现,这个深感遗憾的“小丑”仍然有八篇论文要与他人重复,他是他所在国家的一个伦理委员会的负责人。
研究表明,被抄袭的论文来自世界各地,包括一篇来自哈佛大学的文章。不过,中国和日本的比例略有上升,一些研究人员报告称,一些国家的抄袭标准过于宽松。最令人震惊的是医疗领域的抄袭,可能会影响医生的诊断和患者的治疗。此外,约42%的重复论文还包括篡改数据、计算或图像。医生根据数据决定治疗方案,科学家根据实验结果做出研究决策,因此在抄袭研究中捏造数据是非常令人担忧的。
最严重的抄袭是自我抄袭,即研究人员在不同的期刊上一遍又一遍地重复自己的论文和旧数据。研究小组发现,自我剽窃的案例是其他案例的八倍。一组研究员加纳说,科学家也是人,很多高校无奈之下反复发表自己的文章。根据发表在《自然》杂志上的一项调查,每年约有3%的研究人员被发现有科学不端行为,主要是伪造数据和剽窃。在过去的十年里,震惊科学界的案例包括干细胞研究员黄禹锡伪造数据,贝尔实验室天才JanHendrikSchn伪造实验结果。
当然,上述行为只占全部科研成果的极少数。研究团队的工作人员加纳说,“虽然发表的(重复论文)数量看起来很多,但你必须记住,有1.8万篇论文,PubMed数据库中95%以上的研究都是高质量和细致努力的结果。”加纳说,“我们只是希望高标准的科学精神无处不在。”(小何璐)(来源:人民网-国际频道)
学术不端行为的根治不能完全依靠行为被发现后的严惩。学者自觉践行学术规范才是治本之策。但是,在这种意识还很薄弱的时候,惩治学术不端行为就显得极为重要。对学术规范的专门教育也必不可少,要防止因对学术规范的无知而导致的不端行为。当然,除了学术规范的教学,教师自身严谨的学术风格对学生有更好的示范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