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评论
20年前,中国的彩票是“先上车,后买票”,期间宝马彩票案、邯郸农行盗窃案、湖北体彩假球案等等乱象丛生。
很多都市报每天都开辟出欣欣向荣的彩票经典、电视等媒体,一夜又一夜地实现着自己的惊人梦想。连北大都开了彩票硕士班...中国的彩票业正忙着,而无照驾驶正在肆虐。在西方人看来,赌博是上帝操纵的经济游戏,专家将其定义为利用人们的侥幸致富欲望,筹集社会闲散资金并用于社会公益事业的特殊金融凭证。但是,当彩票行业用爱心集资时,很容易陷入两个悖论:一是一切不规范的游戏,必然会产生赌徒心理;第二,世界上几乎所有发行彩票的国家都声称发行彩票的目的是为了帮助穷人,而一旦彩票业误导和危害,首先受害的将是穷人。
这两个可怕的后果离我们并不遥远:一是邯郸农行被盗案中,两名犯罪嫌疑人用被盗银行资金51万元中的4300万元购买彩票,其中最多的买了1 41万元。江苏省体育彩票管理中心一位前主任表示,彩票销售额度形同虚设,病态赌徒越来越多,与彩票行业运作不规范有关;第二,看看目前在市彩票代售点排队的群体,就知道低收入者和弱势群体大多是在彩票的鼓励下疯狂追求生活的底线质量。可以说,中国彩票发行制度的弊端和《彩票法》的缺位,让中国彩票裸奔了二十年。
英国于1994年发行国家彩票,比中国晚了7年,但国家分别于1993年和1998年颁布了两部国家彩票法。南非从1996年开始筹备,1997年议会通过了彩票法,直到1999年才开始发行。我国悬而未决的彩票立法,可能正是因为立法机关无法协调发行人和相关部门的利益。中国福利彩票中心隶属于民政部,中国体育彩票中心隶属于国家体育总局。目前,彩票公益金的分配原则上由财政部统一调控。民政部门和体育部门各占50%的公益金,其余分配在助学、助残、环保、社保、奥运等八大领域。很多主管部门想扩大分配额度,更多的其他部门也渴望分一杯羹;彩票立法理论一变,部门利益分配就成了摆在法律面前的最大难题——彩民失去了基本的话语权和参与立法的权利。
其实这个立法问题并不难解决:只要跳出我国彩票市场传统的管理体制和监管措施,以国家彩票立法的姿态,普遍明确彩票发行中的管理机构、发行人、分配用途和用途、各种资金的分配比例,由全国人大常委会牵头立法, 将部门彩票还原为国家彩票的本来面目,遵循有利于彩民的原则拟定彩票行业的相关刚性秩序。 当前尤其需要净化彩票的舆论环境:从概率统计的角度来看,彩票是一种纯粹的随机游戏(足球彩票、篮式彩票等除外。),个人知识在其中完全不起作用。奇怪的是,我们为什么要规避这种巨大的投机风险,无限放大投机收益?你不妨像吸烟有害健康一样,在彩票上印上彩票风险提示。裸奔20年的中国彩票,该换装了。(
刚刚推出三年的“绿色GDP”(即从当前GDP中扣除环境资源成本和保护环境资源成本)项目,已经“无限期推迟”发布报告。从“绿色GDP”项目开始,舆论几乎压倒性地支持“绿色GDP报告”的发布,坚信推行“绿色GDP”刻不容缓。大多数人都同意,如果以“绿色GDP”作为考核指标,地方官员就不会片面追求增长,会比以前更加关注当地的环境发展。这样,当地的环境可以得到更好的保护。
在“绿色GDP”项目搁浅后,《南方都市报》24日发表社论,认为“绿色GDP是每个中国人的命运”,“绿色GDP”有助于我们了解经济增长取得了多大的环境和社会成本,并得出结论,只有那些环境成本最小的增长才值得追求。然而,这种理想模式的困难在现实中比比皆是。在富裕的珠三角和长三角地区,“绿色GDP”是对当地过度开发环境的一种遏制。但如果在中西部贫困地区要求与环保目标相适应的经济增长,无异于要求一个解决不了温饱的人去享受高雅艺术。
基于“绿色GDP”是个好东西这一不言而喻的前提,各方都同意用“绿色GDP”考核地方官员。但是我们似乎忘记了,任何公共政策总有它的优点和缺点。如果“绿色GDP”是个好东西,我们也必须回答“为谁”的问题。
对于任何一个地方来说,中央改变地方官员的考核标准来促进地区的发展都不是最有效的方式,因为一个地区的发展最重要的是该地区民众自发行为所推动的自发秩序,而不是依靠国家给的一种制度来发展。目前对“绿色GDP”争论的误解在于,片面地以“理性自负”为各地争取“绿色GDP”,忘记了当地人民才是地方的“主体”。
地方性知识的智慧在于,当地民众会自发决定增长速度和环境保护程度,在增长带来的收益和增长造成的环境损失之间寻求平衡。当两者在边际上相等时,地方政府将决定其最优增长率。但“绿色GDP”的讨论并没有考虑到当地的民众,所以给中国广袤的土地定了一个“统一的标准”。不管这个标准叫什么,它总是未能重视当地人民的意见,从根本上未能触及当地发展的核心。事实上,如果不能认识到地方的发展最终取决于地方的自发力量,评价官员的方式仍然是“向上负责”,那么地方真正的发展意图就无法表达。即使“绿色GDP”符合一些地区的发展目标,但实质上官员并不为此负责,只是迎合上级的考核。
法治中国的建设不能靠中央指挥与地方政府不谋而合的“好运”,而应该从法律框架上把各级政府的行为纳入其中。对于当地的发展,需要通过公开透明的机制让当地民众发声,明确诉求,让当地民众选择适合自己的发展道路,从法律上保证当地官员对当地政府负责,而不是靠“举国皆绿”来统一各地的行为。要知道,“绿色GDP”自然不是“绝对正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