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别人的诋毁和中伤,我该怎么办?
诽谤罪的起诉程序是什么?
1.被害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诉讼代理人提起自诉,可以在法定时效期间内,以书面或者口头方式,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自诉一般采用书面形式,即应提出刑事自诉,并提交法院。
2、自诉或告诉笔录应包括以下内容
自诉人、被告人、检举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文化程度、职业、工作单位、住址;
(2)被告人犯罪行为的时间、地点、手段、情节和危害后果;
(三)具体的权利要求;
(四)人民法院的名称和具体时间;
(五)证人姓名、住址及其他证据的名称和来源。被告人超过三人的,自诉人在告知时应当按照被告人人数提供自诉书副本。
3.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自诉书或者口头通知的第二日起15日内作出是否立案的决定,并书面通知自诉人或者提起人告知。对于已经立案,经审查缺乏刑事证据的自诉案件,自诉人不能提供补充证据的,应当说服自诉人撤诉或者裁定驳回起诉。但是,自诉人提出新的证据,足以证明被告人有罪,重新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采纳。
4.属于诽谤罪,情节严重的,构成诽谤罪。协商不成,可以及时收集证据,向被告所在地法院起诉对方,要求承担民事侵权责任、赔礼道歉、赔偿精神损失。
5.在向法院提起诽谤罪刑事自诉时,当事人还需要提供一份书面文件,即刑事自诉书,然后由法院审查后决定是否受理。当然,现实中并不是所有的诽谤罪都会构成犯罪,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
3.诽谤可以要求精神赔偿吗?
1,被别人侮辱诽谤,作为受害方,肯定会受到很大的心理打击,甚至可能影响以后的工作和生活。正因如此,很多当事人或家属肯定会希望诽谤人做出相关的道歉和赔偿,但很多人并不知道,如果被诽谤是有可能获得精神损害赔偿的。
2.自然人因下列人格权受到非法侵害,向人民法院提起精神损害赔偿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
(1)生命权、健康权和身体权;
(二)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
(3)人格尊严和人身自由的权利。
由此可知,如果别人在网络上诋毁自己,就是对自己人格权的侵犯。此时,作为受害方,他们可以向法院提出精神损害赔偿的请求。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995条,人格权受到侵害的,受害人有权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诉讼时效不适用于受害人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