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型矿山建设项目的安全监理?
大强煤矿是铁法煤业集团在建的一对矿井,位于沈阳市康平县,设计生产能力为654.38+50万t/a,项目前期工作于2006年6月开始,现已进入正常矿井建设阶段。主井、副井、风井均已分别进入基岩段,地面建筑初具规模,基本满足施工、生产、生活需要。受大强煤矿委托,监理公司从施工准备阶段就参与了整个工程的全过程、全方位的控制和管理,其工作涉及三控、三管、一协调(即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安全管理、协调施工各方的工作关系)。其中,安全管理是监理工作的重中之重。对于大型矿山工程建设项目,如何有效介入安全管理,促进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保障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成为监理人员面临的新课题。近年来,根据煤矿建设的工程特点,监理人员依法开展了卓有成效的安全监理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积累了丰富的安全监理经验。1依法履职,承担安全监管责任,是指在工程建设中,对人、机、料、法、环境和施工全过程进行综合安全管理,采取法律、经济和技术手段,确保施工行为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制止施工行为中的冒险性、盲目性和随意性,将建设项目的安全有效控制在允许的风险范围内,确保安全。自2002年《安全生产法》颁布实施以来,国家有关部门陆续颁布了一系列工程建设领域的法律法规,规定了工程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相关单位相应的安全生产责任,其中对监管责任进行了细化:特别是国务院2004年发布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2006年6月,国家煤矿安监局、国家安监总局等五部委联合下发《关于加强煤炭建设项目管理的通知》,对监理单位在煤矿建设项目中的安全监理责任规定如下:工程监理单位应当承担煤矿安全施工的监理责任。 工程监理单位应当根据煤矿建设的特点,配备相应的监理人员,依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监理,并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在监理过程中,发现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节严重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向建设单位报告。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停止施工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煤矿安全监管部门报告。通过对法律法规的学习,监管人员统一了思想,深刻认识到安全监管是法律法规规定的,是强制性的。监管人员必须依法履行安全监管职责,承担安全监管责任,规范安全监管行为。2 .建立健全安全监管规章制度,切实落实责任。项目监理部各级监理人员在认真学习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范和标准的基础上,成立了以总监为主体的安全监理组织,合理配备监理人员,安排4名监理工程师专职负责安全监理工作,明确了安全监理的内容,制定了安全监理的各项制度、监理方案、工作程序和措施,并结合工程的具体特点,编制了矿、土、安各专业工程的安全。细则基于矿山建设工程的施工特点,以矿山建设中的安全监管为重点,对提升系统、悬挂系统、凿岩装岩机械、爆破作业等竖井作业所涉及的工序进行了分类。,并针对各环节容易发生的隐患制定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制度。发现问题,要求施工单位及时整改,把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同时,根据法律法规的内容,明确了各级监理人员的安全责任,详细规定了总监、监理工程师、监理人员的安全责任。建立监理部安全检查制度,根据不同专业明确分工、检查时间、地点、频次和方法。各级监理人员应根据监理安全检查制度的相关要求,在巡视检查过程中,根据制定的具体条款,逐项检查落实,并根据隐患的具体部位和危害程度,以监理工程师通知书的形式书面通知施工单位,提出整改要求。逐步形成了专职安全工程师重点管理,专业监理工程师协助配合,重点部位现场监督,点面结合,全员管理的安全格局。3.切实抓好事前控制和事中控制,加强与建设单位的协调和沟通。安全监理工作应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规定,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进行监督管理,采取事前控制、事中监督、事后总结的全过程控制方法。3.1安全监理事前控制(1)监督施工单位完善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监督部门重点检查施工单位安全组织的落实情况,专职安全检查人员是否到位,安全制度的制定情况,安全制度的运行情况。尤其是分包商,因为员工来源复杂,管理不完善,更容易出现安全问题。监理部还将对分包商的审核纳入安全监理工作的重点,要求其在进入现场前要有完善的安全生产保证体系。(2)认真审查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监理部要求施工单位报审施工组织设计时,还必须报审专项安全技术方案。对施工单位提交审批的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安全技术措施、高风险作业安全施工和应急救援预案,监理部应组织相关人员认真进行会审,达成一致意见后给予审批。监理人员在审核副井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的过程中,运用其丰富的专业知识,对涉及竖井提升绞车、吊板、天轮等14安全问题提出质疑,使施工方及时更新、更换了部分设备和安全部件,从源头上保证了安全。要求施工单位在编制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时,必须附上安全检查结果,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和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方可实施。还要求施工单位组织专家对涉及深基坑和高大模板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和土建工程中的矿山建设工程操作规程进行论证、评估和审查,确保方案的可靠性。(3)严格控制安全交底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施工前,监理人员必须检查工人的安全交底有无遗漏。参加简报,见证安全交底。安全监理工作的重点是把人的因素放在首位,利用各种渠道和手段督促每一个施工人员主观上增强安全意识,时刻保护自己。特别是对塔吊司机、信号工、架子工、电工、电焊工、爆破工、绞车工等特种作业人员,除了检查规定的岗位数量外,还加强施工中的随机检查,确保证证相符。(4)关闭进场的机械设备和材料。所有进入现场的机械设备和材料都必须按规定程序提交给监理检查。安全质量证明材料不全、检验过期或者现场检查认为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不得投入使用,并限期离开现场。三年来,* * *更换了30多台不合格的塔吊、开关等设备。(5)利用专项安全会议、工地例会等。尽早提醒下一步或新工艺需要注意的安全问题。每周二下午,在工程例会上,回顾过去一周的安全情况,并提示下周的安全重点。对于可能发生的安全事故,要求施工单位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制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3.2安全监督的过程控制(1)每周对所有监督人员进行一次安全知识培训,普及安全知识,明确安全责任,让他们在检查质量时,能发现一些安全隐患,并立即处理。(2)通过对各专业工程安全监理重点和安全风险点的分析,找出现场施工过程中安全事故多发的重点部位,采取相应的监理手段和措施,以图表的形式进行控制。这样监督者在工作检查时不仅能注意表面上的安全,还能抓住关键部位。(3)坚持定期安全检查和突击抽查或专项检查制度。在施工单位定期安全自检和监理部日常巡视检查的基础上,每旬组织一次由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参加的综合安全检查(旬检),并将检查结果书面报告。同时,根据工程进展或现场发现的事故苗头,突击组织专项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安全施工中的问题或隐患。(4)及时通报施工安全问题,由项目经理或相关单位签字落实,限期解决,并将整改结果书面回复监理。有针对性的监理通知对施工单位整改安全隐患有着无形的压力,是监理安全管理的有力手段。作为施工安全的主体,其生产行为是否规范,将直接影响工程建设项目的整体安全生产。因此,项目监理部首先要帮助施工单位做好安全生产的事前和事中控制。因此,只有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充分有效地协调、密切配合,才能控制重大安全事故,确保工程建设的顺利完成。
4加强动态管理明确各施工阶段安全监理的重点在施工安全的日常管理中,无论是方案和措施的审查,还是现场检查的内容,都要注意加强动态管理。监理对专项安全方案的审查不仅限于开工时的报批,而是随着工程的进展在不同的施工阶段逐步完成,并根据工程的全过程加强对工程的动态管理。各种特种作业人员的证书必须反复验证。监理人员必须经常审查施工单位的相关信息,以确保其及时性和真实性。
在不同的施工阶段,安全监管的重点在土建工程中从基础到主体有所不同,安全管理的重点从基坑支护转移到脚手架、高空作业、塔吊作业。在矿山建设项目中,安全监管的重点已逐步转移到施工爆破、火工品管理、一通三防等方面。从整个工程来看,施工准备、施工实施、竣工验收各阶段的安全管理内容也发生了较大变化。总之,安全监管是一项技术含量高、内涵丰富的工作。只有牢牢把握各阶段的安全重点,才能使建设项目的安全工作处于动态的监控状态,达到长效管理的目的。5严格规范的安全监理资料管理安全监理资料是项目监理部在现场实施安全监理过程中形成的,是建设项目安全生产过程真实、全面的反映,是安全监理工作质量和水平的见证,因此必须严格规范安全监理资料的管理。安全监管资料必须真实、完整,能够反映监管机构依法履行安全监管职责的全貌。监理人员应在监理日记中详细记录当天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和安全监理情况以及发现和处理的隐患和问题,总监应及时审核并签署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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