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行合一是什么概念?

朱的“格物致知”说是关于道德修养的。做一个圣人,必然涉及知行观,要“取经”。

朱在《大学章句:知事补缺》一书中对知行观作了全面的论述。他说:“所谓知事之人,欲知我所知,必穷于眼前之事。”其含义如下:

(一)案件,是要穷尽的事情。格的意思是“做”和“去”。朱认为,事物只有穷尽到十分,才能算作事物。《吴歌》首先要广读广听,从人事到自然,从天地到阴阳,到昆虫植物。从许多事物中探索其规律。但并不是穷尽一草一木的所有道理,而是要“穷于义,明于人伦,讲圣言,识于世”(《文集》卷三十九)。朱认为,如果你看万物之理,沉湎于大自然一草一木的学问,就像“烹沙而欲其成饭”在他看来,要想穷,必须读圣贤之书,达到封建道德的最高修养,而不是懂得客观事物的规律。他把读书、说话、待人接物、做事都当成“物欲横流”。“读书,则文字合格;当你听人说话时,你会说得很好;捡了东西就捡。细、粗、小都要规范,时间久了就过去了”(《流派15大学》二)。这是儒家认识论的伦理化。

(2)知,就是把自己的知识发展和拓展到极致。意思是推开和推杆子。为什么知识是全知全能的?在朱看来,这是“发自内心的知识”而“非来自外界的”。因为“理在心中”(体裁第五卷)。“心包无所不包,无所不包在一心”(《流派》卷九)。这就是唯心主义的超验主义。他认为主体对客体的认识只是对“理性”本身的自知。所以,心是全知的,不需要问“原因”,只需要知道我的原因。比如,孩子长大后懂得爱爸爸,尊重哥哥。但是,这只是“发自内心的知识”,必须扩展到无所不知的极限。所以,他的“观物而知”的理论,就是“观物以理”,“言心而知”。因为原因在于内心,所以,知道就是审视内心,不要让内心的灵魂受到人的感情和气质的影响。被感情等物欲蒙蔽。镜子好像蒙上了灰尘,不再发光。擦掉灰尘,让镜子照出自己。这样,朱从本体论上的客观唯心主义转变为认识论上的主观唯心主义。

作为一种超验主义,当然不是从无知到有知,在实践的基础上从知之甚少到知之更多的过程,而是从无知到被骗,再回到知的过程。朱把这个过程比作醒着和睡着的过程。他说:“人的本心是未知的,就像睡觉的人是无意识的一样。如果他们不知道这个身体,他们必须醒来才知道……”(体裁卷114)也就是说,人在睡觉的时候,知识和道德观念并没有消失,只是暂时不能发挥作用;一觉醒来什么都明白了,而且“眼观六路耳听八方”,能正确“应对事物”,所以不会出错。这种能够唤醒沉睡的人,消除欺骗,恢复天赋的智慧,与古希腊的“记忆”思想十分相似。

但是,朱的认识论也有违背其超验主义的合理因素。主要表现在:

(一)提出“物质贫困”的唯物主义命题。他认为“世间万物皆不合理”(体裁第44卷),也就是说,万物皆有其规律,只有接触到客观事物,才能理解其规律。比如他说,老虎可怕不可怕,只有被咬过的人才最清楚;酒能不能醉人,饭能不能让人满足,毒能不能杀人等等。,吃了才知道。朱在这里认识到,一切真知都源于直接经验。这接近于唯物主义的经验主义。

(2)提出“知行互为必要”的辩证命题。哲学作为“理先在气”的客观唯心主义,必然在认识论上主张知先于行,未能理解知识产生于实践并为实践服务的道理,分裂了知行合一观。但他认为行动比知识更重要,提出了“知行合一”的重要命题。他说:知行往往需要彼此。没有眼睛没有脚,没有眼睛就看不见。论轻重缓急,知为先;论重要性,行为是重的。”(《文类》卷九)朱继承了孔子经世致用的传统,发展了儒家重视实践的精神。在他看来,知而不为,“闭门独坐”,苦思“悟”字是不行的,就像没眼没脚一样。他说:“今天也需要僧尼跟随四方智者,观四方之事,观山河之情,观古今之乱兴亡得失。这个道理随处可见。”(《体裁》卷117)只有当你看到你做的事情,你才会更清楚地知道。这种“重行”和“知行合一”的观点,已经是知行相依、相互促进、不可偏废的辩证思想,相当超越了以往的观点,也是中国认识史上的一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