伦理学的任务和方法

在古希腊罗马时代,苏格拉底和柏拉图都把至善作为伦理研究的主要内容,强调四德之一的“智慧”(见四德)。亚里士多德认为,伦理学是研究人的行为和性格的科学,或者说是研究人的道德品质的科学。伊壁鸠鲁(见伊壁鸠鲁和伊壁鸠鲁主义)认为伦理学研究的主要问题是生活的目的和生活方式,强调伦理学是研究幸福的科学。与伊壁鸠鲁主义相对的斯多葛派强调义务,认为伦理学是研究义务和道德规律的科学。公元前1世纪的罗马思想家西塞罗(M.T. Cicero)将自己的伦理学著作称为“奉献”,将古希腊伦理学称为道德哲学,赋予了伦理学新的意义。在现代,人们对伦理学的对象有不同的理解。他们认为伦理学是对生活目的的研究;它是一门研究善恶的学科;它是研究人类行为、道德判断和评价标准、研究道德价值观的科学;它是研究理性的原理和规律的科学;它是一门关于情感意志的科学;它是研究道德语言等等的科学。所有这些关于伦理学研究对象的观点,都是围绕道德问题提出的。除了伦理学被认为是一种纯理论的、抽象的道德哲学之外,大多数伦理学家都承认,研究的目的是寻找和建立一种理论来调整人与人之间的关系,维护社会秩序,培养有道德的人。他们或多或少都涉及到伦理学的对象和任务,但都没有做出科学的定义。

马克思主义伦理学

马克思主义伦理学把道德作为一种社会历史现象来研究,但不是简单地描述这些现象,而是在马克思主义世界观和方法论的指导下,研究道德现象中带有普遍性和根本性的问题,揭示道德的社会本质和发展规律。马克思主义伦理学认为,人在社会生活中必然形成复杂的社会关系,包括道德关系;它受到社会关系中最基本的关系,即生产关系或经济关系的制约。道德是在一定经济关系基础上形成的社会意识形式之一;在阶级社会,主要是受一定阶级关系的制约。人类社会的道德现象包括道德活动、道德意识和与这两个方面密切相关的道德规范。所谓道德活动现象,主要是指人们的道德行为、道德评价、道德教育、道德修养等个人和社会、国家和集体的道德活动;道德意识现象是指个体的道德情感、道德意志、道德信念、各种道德理论和全社会的道德意识;道德规范现象一般是指人们在社会实践中应该或不应该形成的行为原则和规范,是调整人与人之间关系的伦理要求或道德准则。这种原则和规范体现在由经济关系决定的各种社会关系中,并通过一定的传统习俗和生活方式表现出来。一旦被伦理思想家概括,它就成为道德意识现象的一部分。马克思主义伦理学强调对道德现象的综合研究,揭示道德现象的本质、功能和发展规律。与旧伦理学不同,它只研究道德现象的某一部分或某一方面,它不仅陈述一些“道德事实”和“行为表达”,也不简单分析一些道德语言的逻辑结构。马克思主义伦理学的使命是从现实的道德现象出发,给这些现象以规律性、规范性的概括,从理论形式和行为准则上再现道德,使伦理学成为真正的科学。它既不是纯理论科学,也不是纯应用科学。马克思主义伦理学基于党性与科学性相统一、理论与实践相统一、社会道德与个人道德相统一的原则,具体地把伦理学的主要任务概括为:

(1)揭示和论证道德的社会本质及其发展的客观历史过程,即从道德与社会物质生活条件、社会上层建筑和其他社会意识形态的辩证关系出发,揭示道德的根源、本质和社会功能,揭示各种道德特别是* * *生产性道德形成和发展的历史必然性和客观规律性,从而为解决各种具体道德问题奠定总的理论基础,为现实道德生活提供根本的指导依据。

(2)总结和阐释* * *生产道德的规范体系,即在考察历史和现实的基础上,着眼于现实的最高价值标准和更高社会形态对全体成员的道德要求,提炼* * *生产道德的原则、规范和其他道德行为准则,并根据它们的内在联系形成严密的理论和规范体系。同时,通过广泛深入的交流和教育,将这些社会规律或规则转化为个人自觉的道德意识和行为。

(3)探索* * *生产道德的构成和培养* * *新人的途径。在总结先进人物高尚品德和成长历程的基础上,探讨* * *新人的人生观、道德理想与个人道德教育、道德修养与道德评价,正确阐释这些方面涉及的理想与现实、个人与集体、必然与自由、行为与环境、理性与情感、目的与手段、道德评价。

批判剥削阶级的道德及其伦理思想,引导人们发扬革命的高尚道德;批判地继承历史上一切优秀的道德传统和良好习俗,帮助人们自觉抵制和消除剥削阶级道德习俗的影响。

核心问题和解决方案

考察人类一切伦理思想的发展史,特别是历史上各种伦理学说的演变和斗争,主要会涉及道德的本质、起源和发展,道德水平与物质生活水平的关系,道德的最高原则和道德评价的标准,道德规范的体系,道德教育和修养,人生的意义,人的价值和人生态度。回答和解决这些问题必然涉及道德与利益的关系,这是伦理学的基本核心问题。

道德与利益的关系包括两个方面:

①道德是如何产生的?是源于现实社会中人们的经济利益,还是源于上帝或者某种观念?道德的作用是什么,它与人们的经济利益和物质生活有什么关系?由于对这些问题的不同回答,历史上的伦理思想家形成了不同的伦理学派。一般来说,具有唯心主义哲学观的伦理学派总是从唯心主义认识论或宗教神学的角度来阐述道德问题,强调道德乃至人的道德意识决定或制约着人的经济利益和物质生活。持唯物主义哲学观的伦理学派往往从唯物主义认识论和人们现实的物质利益出发来解释道德现象,强调经济利益或物质生活对道德的不同程度的制约作用,并用人们的实践经验或感官需要来论证和检验自己的道德理论。在历史上,这两大伦理学流派的思想家都因其社会历史观没有摆脱历史唯心主义的束缚而未能正确解决这一问题。

(2)道德的最高原则,就其本质而言,是基于个人利益还是基于社会整体利益?道德的功能是调整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其中最重要的是个人与社会、个人与整体的各种利益关系。这是决定各种道德体系、道德规范和道德内容的最高原则,也是决定各种道德活动的依据和道德理想的标准。

在马克思主义伦理学出现之前,关于道德如何调节个体利益与社会整体利益之间的矛盾,存在着几种对立的理解。一种理论强调个人的享受和个人物质欲望的满足,认为幸福就是道德,把道德等同于人的感官愉悦和个人利益,忽视或否定社会的整体利益。另一种理论强调社会、国家或整体的利益,主张为社会、国家和整体尽自己应尽的责任。还有一种折中主义的理解,即合理利己主义的观点,主张只有在满足个人利益的基础上才能满足大多数人的利益,或者说自己的欲望可以从他人的爱中得到满足。这个命题归根结底还是把个人利益置于社会整体利益之上,认为个人利益是唯一的现实依据。人们在社会中的利益关系是历史变化的。在道德和利益的关系上,我们不能都认为利益决定道德的观念就是进步,反之亦然。同样,也不能简单地认为一切强调阶级、整体、社会利益高于个人利益的思想都是进步的,反之亦然。只有实现了无产阶级专政和生产资料公有制,社会整体利益不再是虚幻的,一切主张集体和整个社会利益高于个人利益的思想,才必然是进步的;一切主张个人利益高于社会整体利益,把个人利益置于社会整体利益之上的思想,必然是落后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