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破产清算中的财务问题分析?
企业破产清算中的财务问题分析包括(1)清算前1,审期长。其中一个原因是法律关系复杂导致平均审理周期长。破产清算案件因涉及面广、法律关系复杂、法规繁多,长期以来一直是审判实践中的难点。一个案件往往存在劳动争议、清算程序、资产追回、审计、评估、清算等环节,导致审限难以预测。浦东法院沈惠萍表示,“曾经有一个破产案件,衍生诉讼案件超过20件,其中涉及银行撤销权的诉讼有3件。这三起案件已经涉及两年,目前仍在审理中。由于衍生诉讼对破产案件的处理影响较大,破产案件无法进一步推进,只能依法中止。2.债权人不愿意提出破产申请。一是多数债权人不能真实、全面地了解债务人的履约能力、经营状况和资产负债情况,或者债权人明知债务人负债累累仍坚持认为债务人有支付或偿还能力;二是由于债权最终通过申请破产得到补偿,即使没有破产财产分配,债权人也不愿意主动启动破产程序,而更愿意通过诉讼实现债权;第三,根据公司法和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规定,债权人还可以通过向法院申请对公司进行强制清算来主张自己的债权,债权人也可以向股东主张赔偿责任,更容易保护自己的债权。㈡1。清算过程中清算费用的预提和支付没有量化规定。破产费用是指企业被宣告破产后,清算组在办理破产案件过程中,为管理和处理破产财产而发生的费用。破产财产费用占破产财产的比例在法律上没有明确的依据,容易出现乱收费,导致破产清算徒劳无功。2.破产财产的清查、评估和变现过程中没有财务监督。清算中没有相应的监督机制,容易造成类似破产清算中清算组收取费用,甚至消耗全部财产的漏洞。在对破产财产进行评估和变现时,部门划分和评估管理存在诸多问题,缺乏公正性、统一性和权威性,过于形式化。3.清算工作效率低下。在破产审判实践中,清算组基本由政府部门派出的人员组成,很少有专业人员参与。在一些清算团队中,有些人员能力不足,素质不高,不懂清算和财务管理的知识,从而影响整个团队的进度,造成不必要的时间和金钱的浪费。这是清算组人员构成不合格造成的。有的企业资产处置完毕,但由于未及时向会计部门传递相关手续,未按清算会计制度组织正确核算。此外,在破产企业无形资产管理中,随着经济和技术的变化,企业无形资产的价值可能会发生变化,因此企业应定期对无形资产的价值进行评估。破产清算中财务问题的对策分析。1.建立专业的清算团队。可以加强对理财经理的教育,定期进行培训,进行思想行为教育。清算人只有深入了解自己的思想,才能保证在工作过程中提高警惕,规范行为。除了法律和清算知识,清算人还具有丰富的清算经验。应该借鉴国外清算的专业性,把清算列为单独的岗位,像会计老师、律师一样需要资格证书才能开展工作。因此,为了保证高效的破产清算,必须培养高素质的清算人。2.加强破产费用管理,完善相关规章制度。清算组支付破产费用时,必须按照规定支付,不支付无关费用。为了所有债权人的共同利益,必须支付破产费用。本着节约态度的原则,清算组进行相关支付。提议的付款请求需要由债权人审查和签署。清算结束后,所有费用将被整理并移交给监管部门。3.建立金融监管部门进行破产清算。成立破产清算财务监督部,对资产清算、破产资产评估和变现等进行监督。,避免了乱收费、乱估价的情况,保护了债权人自身的利益,同时,清算具有一定的公平性、统一性和权威性。4、加强会计工作的规范化。加强会计工作在我国破产企业的会计工作中通常是缺乏规范性的,因此必须建立正确的会计工作。加强破产企业财务管理人员的教育。加强会计集中核算的规范化是会计信息满足监督企业经济活动合法合规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