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政工师职称有哪些新规定?

2017政工师职称有哪些新规定?政工师是指在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三资”企业)、乡镇企业和实行企业化管理的符合条件的事业单位中从事党的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的人员。符合规定条件的,经企业推荐,可以报考相应岗位并进行资格复审。政工师职称包括政工师、助理政工师、中级政工师、高级政工师。政治工作者的专业职务由所在单位负责此项工作的负责人聘任,有条件的单位也可以实行分级聘任;单位主要负责人兼任专业职务的,由上级主管部门负责人任命。政工师发表论文是一个条件,不同等级、不同职称的论文发表要求也不一样。以下是详细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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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工作研究动态》是由中共中央宣传部主管的中国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会主办的中央级研究动态和信息参考期刊。是中国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会会刊,是全国宣传思想政治工作领域的权威媒体。

主要内容:

宣传中央在意识形态工作领域的最新精神,解读决策背景,全面深入分析当前社会思想热点,思想政治工作研究前沿,基层思想政治工作经验与探讨,评论社会热点等。

主栏:

前言、特写、独家策划、研究、企业、草根、先锋、思想、半月谈等。

政工、政工助理不需要发表论文。中级政工和高级政工根据条件不同,对论文的要求也不同。

中级政工师报考条件:

l、熟悉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基本理论,以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并能结合实际较好地运用和贯彻。

2、掌握党的思想政治工作的基本原则、优良传统和历史、教育、法律等相关专业知识;提交思想政治工作论文或文章2篇,经地(市)、厅(局)政工职称办公室(职改办)或省企业政工职称办公室认定,高中级职称1人,其中1篇在地(市)级以上刊物发表。

3、熟悉本职业务,能起草本职工作范围内的文件和文章;有思想政治工作实践经验,密切联系群众,能够在群众中独立宣传解释工作,具有较强的口头和书面表达能力和组织能力,工作业绩良好。

4.大学专科毕业或取得大学本科学历,受聘担任助理政工师职务累计满4年;大学毕业后被聘为助理政工师,共5年;取得双学位或研究生学历,担任助理政工师职务满2年。

硕士学位获得者,从事思想政治工作2年,一般发表思想政治工作论文2篇;博士学位获得者可以直接认定为政工师。

正常申报中级政工专业职务任职资格,其相应的专业能力、业绩、资格评价,应在合格等级以上。

除满足政工师条件1、2、3外,还须满足以下申报条件:

l、不具备规定资格的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在省部级以上社会科学期刊发表学术论文三篇以上;

(二)在地(市)级以上出版部门正式出版个人或合作的专著或译著;

(三)在相当于专科以上学历的高等学校进行本专业学习培训两年以上,并取得结业证书;

(四)在中等专业学校系统讲授过政治工程专业和政治理论课程或者编写过政治工程专业和政治理论教材;

(5)荣获省级自学成才标兵。

2、不具备规定资格的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在运用马克思列宁主义、用毛泽东思想团结人民、教育人民的实践中,取得突出成绩,总结出新的经验,在当地、市或行业中有较大影响的。

(二)连续三年以上获得省部级思想政治工作优秀企业称号或全国职工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会工作奖,发挥了重要作用。

(3)获得省部级“优秀思想政治工作者”、“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工会工作者”、“新长征前锋”、“三八红旗手”、“全国职工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会优秀干部”等称号。

高级政工师申报条件:

l、系统地掌握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基本理论,能够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分析和处理思想政治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2.对党的思想政治工作的基本原则和优良传统,以及国内外的新情况、新经验有深入研究,对历史、教育、法律有比较系统的了解,有丰富的思想政治工作经验,善于做群众工作,在群众中有较高的威信。

3.具有较强的研究、写作和口头表达能力,曾起草或主持起草重要报告和文章;提交3篇思想政治工作论文或专著,省企业政治工作职称办公室将分配2名具有高级职称的同行进行鉴定,其中2篇需在省部级以上刊物发表。

4、大专毕业,受聘担任政工师累计满7年,并取得高级政工师职业能力评价良好等级,业绩和资历均在20分以上;大学毕业后从事政工师工作8年,取得高级政工师职业能力评价良好评级,业绩和资历均在20分以上;大学本科毕业或研究生毕业,受聘政工师职务累计满5年;某大学毕业后,被聘为政工师,共6年;双学位,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学历,从事政工师工作累计满4年;博士学位获得者受聘为政工师或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累计满3年。

申报高级政工师无一例外,除满足高级政工师岗位的L、2、3、4条件外,还须满足以下申报条件:

1.不具备规定学历的人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在全国性社会科学刊物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3篇以上;

(2)在省级以上出版部门正式出版个人专著或译著(不含编辑出版);

(3)在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含专科)本专业脱产学习或累计培训两年以上,每次学习时间在一个学期以上,并取得结业证书和合格证书;

(4)在高等学校系统讲授过政治工程专业、政治理论课或编写过政治工程专业政治理论教材;

(5)国家表彰的全国自学成才标兵。

2、不具备规定资质的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在运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团结人、教育人的实践中取得突出成绩,总结出新的经验,在本省、本行业乃至全国产生较大影响。

(2)连续三年以上获得全国思想政治工作优秀企业称号,发挥了主要作用。

(3)获得“全国优秀思想政治工作者”、“全国优秀党务工作者”、“全国优秀工会工作者”、“全国新长征突击手”、“全国三八红旗手”等称号或省委、省政府表彰的优秀思想政治工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