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银行在中国的发展
我国网上银行发展中的几个问题
在银行网络化的过程中,银行的信用中介、支付中介和货币创造功能并没有消失,而是面临着全新的挑战。网银的终端未来可能会涌入任何领域。它与经济的联系将会扩大,网上银行的发展和普及将会给金融业带来一场革命,使其面貌焕然一新。但是,由于网上银行在中国还处于起步阶段,其发展中也存在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一个社会信用环境制约着网上银行的发展。
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尚未建立,网上银行缺乏应有的信用环境。我国信用体系不发达,很多企业不愿采用客户提出的信用结算交易方式,而是以现金交易、易货等更原始的方式退化发展。互联网是完全开放的,管理松散,没有保护。网上交易和支付双方不见面,交易的真实性不容易检验和验证。对社会信用的高需求迫使中国尽快建立和完善社会信用体系,以支持网络经济的健康发展。其次,在网络经济中,信息的获取速度和信息的优化配置不高,海关、税务、交通等电子支付相关部门的联网水平未能与银行的联网相匹配,制约了网上银行业务的发展。
二是法律法规与实际需要脱节
网上银行仍然是经济金融活动的一部分,离不开法律的规范和保护,现行法律难以规范网上银行的发展和保护消费者权益。网上资金转账只要有一个环节出错,资金就无法正常支付,就会发生法律纠纷,需要法律调整。
第三,安全问题非常突出。
相关信息的保密性、真实性、完整性和不可否认性是通过互联网进行交易的最关键因素。当我国还没有法律法规来应对这些不造成危害或危害较小的网络犯罪时,如何保证交易安全,为个人保守秘密,就成了网上银行发展中最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目前,虽然各商业银行都采取了一定的安全措施,制定了相应的规定,但在执行中普遍存在管理不严的现象,如密码存储和定期更换、主机房安全管理、灾难备份、病毒防范等。
四是金融业网络建设缺乏统筹规划
就国内网银业务的基础环境而言,由于基础设施落后,部分客户在进行网上交易时,仍不得不采取“线上下单,线下支付”的方式。虽然工、农、中、建四大商业银行都建立了自己的网站,但网站的框架和服务内容与电子商务和网络经济的要求还有很大差距。资金和人员投入严重不足,银行与高科技产业结合不紧密,导致网络金融市场规模小、技术水平低、覆盖面小,基本停留在传统业务的电脑化。同时,商业银行乃至整个金融行业的网络建设缺乏整体规划,使用的软硬件缺乏统一标准,更谈不上完整全面的网上信息系统。
五监督意识和现有监督手段的滞后性
央行现有的对商业银行的监管主要是针对传统银行,重点是通过增加或减少银行机构网点指标、检查和审核业务凭证和报表来实施。网络银行时代,会计收支无纸化、处理流程抽象化、机构网点虚拟化、业务内容大幅增加,使得现有监管方式的效率、质量和辐射力大幅降低,监管信息的真实性、全面性和权威性面临严峻挑战,这将导致基于互联网的银行服务监管发生重大变化。
解决存在问题的对策和建议
1.建立专门的网上银行准入制度
网上银行的准入应在注册制度、安全工作、地域界定等方面严格,但在准入标准、业务范围等方面宽松,建立一套不同于网络发展有优势的欧美国家的准入制度。我国网上银行的市场准入重在鼓励我国网上银行抓住机遇,尽快抢占市场,这样监管既能控制全行业的系统性风险,又能提高国内银行的整体竞争力。严格审核和监管电子商务银行从业人员资格,加强电子商务银行内控制度审核,确保金融电子系统安全运行。中央银行应重点审核从事电子商务的银行的风险防范和约束功能、监控和恢复功能、安全控制技术、防火墙技术等内控制度及相关规定。
第二,加快相关法律建设
网络银行法的发展不是孤立的,而是与一系列相关法律规范相关联的,主要包括税收征管法、合同法、国际税法、电子商务立法、刑法、诉讼法、票据法、证券法、商业银行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上述法律规范对我国传统商业银行的发展起到了良好的规范作用,但与网上银行新兴业务的发展相比相形见绌,难以起到良好的规范作用。比如税收征管法中关于电子商务的规定几乎为零,特别是这种网上支付方式在税收问题上没有做出很好的规定,需要做好法律的修改完善工作;《合同法》对合同成立方式、合同签订和合同范围的规定需要进一步完善;国际税收和电子商务立法滞后,不利于网上银行在其支撑体系上的发展,需要大量的立法工作;洗钱犯罪在网上银行业务中频繁发生,这方面必须加以完善和规范,才能使网上银行法律发挥真正的规范作用;《诉讼法》中的现有规定,如证据标准等,对于网银纠纷的取证极其困难,不利于其发展。我们必须采取措施来适应它的发展趋势。
三是加大对银行信息系统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
银行网络化的发展不可能一步到位,真正实现网上银行还有很长的路要走。目前,西方发达国家正在进一步加大对网络信息系统的投入。据预测,未来美国金融业对信息技术的投资将以每年7.7%的高速增长。鉴于我国银行联网水平与发达国家的差距,有必要加强银行联网信息系统的基础建设。只有建设好银行的信息高速公路,才能充分利用银行的知识资源,为未来网上银行的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网上银行的准入门槛很小,提供的金融服务差异化也很小。因此,银行业必须重视营销的作用,树立自己的服务品牌,才能获得更多的客户。客户在申请网上银行服务时经常会遇到技术障碍和服务障碍,导致客户放弃申请或使用。因此,网上银行服务应建立良好的售后服务体系。
4.政府与商业银行的协调。
2000年6月29日,中国金融认证中心举行挂牌开业仪式,为建立布局合理、规范统一的国家安全认证体系奠定了良好基础。中国金融认证中心专门负责为金融行业的各种认证需求提供认证服务,包括电子商务、网上银行、支付系统、管理信息系统等。,为参与网上交易的各方提供稳妥的交易基础,并建立互信机制。但目前各大银行除了发放数字证书,还自建了认证中心,向客户发放证书。而银行颁发的数字证书并不通用,导致同一用户在不同网银开户时需要拥有多个数字证书并为多个数字证书缴纳年费,使得用户望而却步。
第五,大力建设中央银行监管信息网络。
随着安全技术和认证机制的广泛应用,互联网金融服务的发展无疑给央行的监管和金融立法带来了新的课题。旧的监管方法和程序很难适用于新的金融业务,现行的金融立法也阻碍或限制了新的金融业务的发展。随着商业银行经营模式和内部管理机制的改革,中央银行的监管模式也将发生变化。
国内金融业将对外资银行全面开放,外资银行的网上银行凭借其雄厚的资本、先进的管理方法、新型的金融产品、高效的信息技术应用和优良的服务质量,必将与国内所有金融机构展开激烈的竞争。时间不等人。中国银行业应审时度势,加快中国网上银行建设步伐,实现网上业务的超常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