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称评定论文评分表

一、教育评分(40分)

命令

标记

等级博士、硕士、本科(普通)、大专、中专、高中及其他

第一学位40 35 30 25 20 18 16

第二学位37 32 27 22 17

1.学历要求符合国家规定的教师资格,即中学、高中教师为本科,初中为专科,小学(幼儿园)为中专。达不到的,每降低一个学业水平减1分;

2.参加工作时的学历为第一学历,参加工作后取得的学历为第二学历,第二学历可计分三年。专业相同或相近的学历视为有效学历,以学历评价就业。最高学业成绩只记一次,不得累计加分,最高40分。

二、服务年限(26分)

根据相应专业技术职务,每年2分,最高26分。

三、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30分)

本专业工作年限每年1分,最高不超过30分。

四、上任以来的考核结果(30分)

根据近5年考核结果,优秀考核6分,称职考核4分,基本胜任2分(任职不满5年的计算平均分,得分=实际得分/任职年限×5)。本项最高分不超过30分。

五、教学科研成果及论文和著作(14分)

1,教学科研成果:获得政府表彰的教学成果奖,专业发明或实用专利。

奖品/奖励的类别/级别/等级

标记

对国家、省、市和县进行排名

大奖8 6 4 2

一等奖7 53 1

二等奖5320.5

三等奖3 2 1 0.25

注:(1)本项不重复评分,只记录最高分。

(2)专业发明或实用专利按同级政府教学成果奖平均分计分。

(3)第二名及以后作者分数减半。

2.论文和作品

一、论文

等级

标记

排名1 23

国家二级1 0.5

省级1 0.5

B.作品

等级

分数。分数。

等级专著的主编和副主编

20万字以上4 3 1 0.25

20万字以下,2 1.5 0.5 0.25

(1)论文是指省级以上教育部门主管的官方专业刊物【与本专业对应已发表的具有官方序列号(CN、ISSN)的论文,以原文为准。书籍必须由官方出版社出版(ISNN)。论文不包括文集、学生作品、试题和教具。

(2)论文和作品只需提交最高一级的三篇论文(系),同一作品不重复评分。

(3)论文不超过2分,作品不超过4分。任期外的论文和作品不予计分。

不及物动词荣誉和商业头衔(10分)

1,拔尖人才

省级

省市级拔尖人才

拔尖人才,县级特级教师

顶尖人才

分数109875

2、骨干系列

省级教学能手、市级教学能手、县级学科带头人、县级教学能手

得分8 552

3.荣誉称号

级、部级、省级、市级、县级

分数10852

荣誉称号仅限于各级政府或教育主管部门表彰的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模范教师、十佳教师、十佳班主任。潍坊市级以上(含潍坊市级)优秀课程按下级教学专家标准评分。各级政府或教育主管部门表彰的与本专业相关的其他荣誉称号减半计分。任期外的荣誉和业务职称各占一半。

本项不累计加分,只记一个最高分。

七、民主评议要点(10分)

这个原则强调业绩、能力、品行、贡献、实干,学校组织全体专业技术人员对每个人的德、能、勤、绩进行民主评议。

注:积分并列时,按工作时间和工作时间依次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