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权行为理论的历史渊源

物权行为理论的历史渊源

文章摘要:通过古罗马法学家的论述,探讨物权行为理论的历史渊源。送货?从法律语词的分析中可以看出,对古罗马法中的物权行为理论已经有了模糊的思想认识。现代物权行为理论的创始人萨维尼通过《权利?送货?中等?只是因为?该分析完成了对物权行为理论的提炼,构建了物权行为理论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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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关键词:物权行为;交付;正当理由;独立性;无量纲的

一、罗马法所有权取得方式分析

在罗马法中,所有权的取得可以分为原始取得和传递取得两大类,而物权行为理论的探索主要集中在对传递取得的分析上。在罗马法中,所有权的取得主要有三种方式:mancipatio(也音译为manxipaichu)和弃权(也叫?法院割让?)和delivery(traditi又可以翻译了?转学?前两种是民法上取得所有权的主要方式,交付是民法上取得所有权的主要方式。

(A)对基本业务和拟议豁免的简要分析。

首先,我们来看看重要的业务。伊格乌斯在《法律阶梯》第1部分第119节中介绍过。本质的买卖是虚拟的买卖;这是罗马公民特有的法律;按以下程序进行:不少于五个成年罗马公民作为见证人,另一个同等身份的人手持青铜秤,此人称为司秤。买家手里拿着一块铜块说道。我说这个人按罗马法是我的,我用这个铜和这个铜秤买了他。?然后他用铜敲了一下秤,把铜块递给了卖家,好像那是一个价格。?买卖的对象仅限于家庭和特定的财产,也就是必不可少的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