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科护理大四可以自己找地方实习吗?国家有相关政策吗?
实训是教学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培养学生实践能力、独立工作能力、运用所学知识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适应社会的能力的重要环节。也是使学生获得专业技术知识和管理知识,巩固理论知识的重要措施。
为加强对学生实践教学的管理,提高实践质量,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一、实习培训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管理职责
医院的各种实习培训都是在分管教学的副院长统一领导下进行的。教务处负责学院的实训;各部门负责实习和培训;教研室主任或指导教师负责基层教学组织的实践培训。其他部门应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一)医院领导的职责
(1)主管教学的副校长负责组织审核实习实训计划、实习实训大纲、实习实训经费的管理和使用、实习实训指导教师的聘任。
(2)指导和督促教务处认真履行实习实训相关管理责任。
(3)组织实施实习实训质量监控,组织实习实训经验交流,表彰先进。
(4)校内外实训基地的扩建和建设。
(5)组织制定实训管理办法。
(2)教务处的职责
教务处是全院学生实习和培训的行政主管部门。在主管副总裁的领导下,履行以下职责:
1,制定全院实习管理的相关文件。
2.收集整理各医院、科室上报的实习培训计划、实习培训大纲、实习培训预算,报院领导审批后实施。
3.组织检查各院系各专业实习实训的实施情况,协调处理实习实训中出现的问题。
4、组织实习实训经验交流和表彰先进。
5、收集汇总各专业的专业实习鉴定表、各学院和院系的实习总结等材料,并按教材归档规定的期限保存。
(3)院、系(专业基层单位)的职责
1,根据专业培养目标要求,制定实习实训计划、实习实训大纲、实习实训经费计划、实习实训指导书等。,并按时上报教务处审批后实施。
2.认真选择和落实实习实训场地,包括起草实习实训基地建设协议、挂牌等相关工作。
3.仔细选择实际培训讲师,并评估他们的工作。
4.实习实训前,对参加实习实训的师生进行实习动员和安全教育,讲解实习实训注意事项,与学生签订实习实训协议书和安全协议书(格式见附件3、4),使学生明确实习实训的目的、任务和要求,并根据每次实习实训的特点,进行实习实训态度和实习实训纪律的思想教育。加强实习培训过程中的跟踪管理,对实习培训中出现的特殊问题及时报告。
5、检查实习实训团队的筹建情况和实习实训计划的实施情况,加强实习实训的质量检查。
6、实习培训结束后,组织教师做好实习培训总结工作,并组织实习培训报告交流。
(四)实习培训前,必须成立由教师和学生组成的实习培训小组(或领导小组),领导完成实习培训期间的各项工作。此外,成立临时党、团(或支部),安排实习、培训期间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组织生活,确保实习、培训顺利进行。
二、实习实训计划及大纲
1.实习培训计划学院、系(或专业基层教学组织)根据整体教学计划制定年度实习培训计划,于学年最后一个学期(9月)报学院教务处,经主管副院长批准后实施。实习培训计划应尽可能具体,注明实习培训的时间、地点、人数、目的、内容和预算,以便统一安排和检查。
2.实习培养计划执行中,如遇特殊情况变更实习培养计划,应书面报告教务处,经主管副院长同意后备案。否则,按教学事故处理。
3.教务处应将批准的实习实训计划提前以教学任务书的形式下达给相关部门,以便各单位有计划地开展实习实训计划。
4.实习培训计划是组织和检查实习培训的基础文件。各学院、院系要根据专业培养目标和培养计划(参考格式见附件1),认真编制实习培养计划,经学院、院系负责人审核批准后,报教务处备案。
5.为了提高实习培训的效果,基层教学组织必须安排相关教师编写实习培训指导书,详细说明实习培训要求和完成实习培训内容的方式,并在实习培训前发给学生。
三、实习实训指导教师的职责
1,实习实训前,深入实习实训单位了解熟悉情况,结合专业实际制定实习实训计划;做好学生的思想动员工作;向学生介绍实习实训单位的基本情况和实习实训计划;对学生提出纪律要求和安全注意事项。
2.根据实习实训计划的要求,认真组织并完成实习实训指导任务。未经学院、院长和教务处同意,不得随意减少实习实训的项目和内容。
3.实习实训期间,深入实习实训现场组织现场教学,请实习实训单位相关技术人员做报告、讲课,回答学生提出的问题。此外,还要给学生布置一定的作业或思考问题,组织阶段总结,交流实践经验。
4.负责联系实习实训单位,互相汇报和了解学生实习实训情况,争取对方指导,尊重对方意见,改善校企关系。遇到重大问题要及时联系学校解决。
5.指导教师要以身作则,充分关心学生的思想、学习、生活和安全;教育学生遵守实习实训单位的规章制度和实习实训纪律;对严重违纪教育无效者,指导教师应及时妥善处理,直至停止实习,并及时向学院和教务处报告。
6.实习培训结束后,应严格按照考核标准对学生的实习培训结果进行考核评分,并在专业实习培训考核表上写出评语,提交教务处。同时,应认真撰写实习培训总结,并报院、科、教务处备案。
第四,实习实训场所的选择
1,根据实习实训目的,在满足实习实训大纲基本要求和保证实习实训质量的前提下,就近安排实习实训。
2.已建成校外实习实训基地的,应优先选择校外实习实训基地进行实习实训。
3、场所的选择要满足实践和训练任务的要求,做到相对稳定。各院系要发挥教学科研力量,提倡和鼓励与实习实训单位长期联系,建立教学、科研、就业相结合的实习实训基地。
4.凡有条件到院实习的专业,均可安排到院实习,但必须安排一定时间的校外实习或参观,让学生更好地了解社会,接触生产实际。
动词 (verb的缩写)实习培训的类型和时间安排
根据云南师范大学文理学院本科专业培养学分制教学计划指导方案,院系可按以下类型和时间组织实习实训:
1,理解实践训练
其任务是使学生了解专业,为技能课和专业课的学习提供感性认识。实习实训时间安排在第一、第二学期,每学期一周。
2、课程设计(论文)和专业综合实践。
其任务是在专业课的基础上,将学生的理论与实践紧密结合,培养学生的创造性思维,提高学生的设计(论文)能力。
时间安排与所学课程同步,一般安排在第四、五、六学期,每学期两周,个别专业实习时间可适当增减。
3、毕业实习实训(毕业综合实习实训)
其任务是在专业环境下进行综合实习,收集毕业论文(设计)资料,根据所学专业进行毕业论文(设计)综合训练。时间一般安排在第七学期,上课时间十二周。
第六,实习培训的形式
1,院系可结合实际情况采取多种形式的实践训练,实践训练形式如下:
(1)集中实习实训模式,即以班级为单位由学院或院系组织的实习实训。
(2)分组练习,即将班级分成若干小组进行分散练习。
(3)学生结合就业自主联系实习实训单位,即学生按照实习实训计划规定的时间自行联系实习实训单位,进行自主管理实习实训。
(4)几种实用的训练方法相结合。
2.各院系上报实习培训计划时,还应将实习培训表报教务处备案。
3、无论采用何种方式进行实训,都必须满足实训任务的要求,确保实训质量。对于团体实习和学生自主联系的单位,学院、院系和指导教师应加强领导和管理,严格监控实习过程的质量。
七、实践培训绩效考核
1,为提高实习实训质量,必须严格把关,根据实习实训任务要求,实行过程评价和结果评价并行,根据不同专业确定过程和结果分值比例,按百分制上报实习实训成绩。
2.实践训练效果评价分为优秀、良好、一般、及格、不及格五个等级。
优秀(90分以上):能较好地完成实习实训任务,达到实习实训大纲规定的各项要求,实习实训非常认真,严格遵守实习实训单位的劳动纪律,实习实训效果好,能力强。
良好(80-89分):能够较好地完成实习实训任务,达到实习实训规定的各项要求,实习实训认真,遵守实习实训单位的劳动纪律,实习实训效果好,能力强。
中等(70-79分):能够完成实习实训任务,达到实习实训大纲规定的主要要求,实习实训认真,基本遵守实习实训单位的劳动纪律,实习实训单位反应良好,能力中等。
通过(60-69分):实习实训认真,基本完成实习实训任务,达到实习实训大纲规定的基本要求。虽然实习培训中存在一般违规情况,但能深刻理解并及时纠正,能力中等。
不及格(59分以下):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在实习、实训成绩考核中视为不及格。
(1)未能达到实习实训任务的基本要求,实习实训报告和专业实习实训鉴定表填写马虎,能力较差,内容存在明显错误。
(2)未参加实习培训时间超过实习培训总时间三分之一者。
(3)在实习实训中有严重违纪甚至违法行为,经教育不改者。
3.实习实训的评价方式:可采用多种方式进行评价,如审核实习实训报告、审核实习实训单位(部门)的评价意见、书面或口头答辩等。比如实习态度占10%,专业能力水平占40%,实习记录和作业占10%,实习报告占30%,质疑考核(书面或口头)占10%。具体评分标准可由各医院、各科室结合专业实际制定。但必须在实习前向学生公布。
4、因病或其他特殊原因未参加实习培训,或参加实习培训但未通过的,必须重新进行实习培训,重新实习培训由学生向学校提出申请,学校、部门协调重新实习培训学生实习培训的相关事宜。毕业时未取得相应实习学分的学生,按毕业生处理。
八、对学生的基本要求
1.严格按照实习实训大纲、实习实训计划和实习实训指导书的要求参加实习实训,服从指导老师的指令,服从统一安排,圆满完成实习实训任务。
2.虚心向实习实训单位的领导、工程技术人员和员工学习,认真思考,努力学习,积极参加实践并收集相关资料,努力掌握生产实用知识。
3.爱护公物,勤俭节约,爱护生产工具、仪器设备、图纸资料等。,并归还借的东西,赔偿损坏的东西。
4.严格遵守实习实训单位的安全、保密、操作规程、劳动纪律等规章制度,防止事故发生。自觉遵守宿舍、食堂、公共场所的规则和公约。
5.实习培训期间(含节假日),外出活动必须向带队老师请假,不得擅自离队。
6.实习训练为必修课,无故不参加实习训练者,按旷课论处。缺席实习实训总天数1/3以上的,不得参加实习实训考核。
7.实习期间,违反安全规则和实习纪律,造成自身伤害的,由本人负责。造成国家和他人财产损失或者他人伤害等。,应根据相应的法律承担法律责任。因违法违纪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将依据有关规定从重处罚。
8.积极参加劳动和各种公益活动,为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维护学院声誉做出贡献。
9.实习培训结束时,应写出实习培训报告(总结),并按学院要求填写专业鉴定表一式两份。实习培训部门和单位写出实习培训意见并签字后,才能得到实习培训结果。
九、实习实训经费的分配、管理和使用
1,实习实训经费一次性使用。学院根据教学计划和实习实训安排,每年拨出一定数额的实习实训经费由学院管理,实习实训学院和院系本着“节俭、合理使用、专人审批、结余留用、超支不补”的原则掌握使用。参考兄弟院校经验,结合我院实际,学生在二、三年级按照事先约定的实践训练计划和预算计划进行认知实践、课程实践和参观实践。学生四年级毕业实习,按每生200元的标准分配。
2.各学院、各部门要根据上报学院的学生实习实训经费预算计划,合理安排经费使用,不得挪作他用。此外,各院系要制定实习实训经费使用办法,填写《实习实训经费审批表》(格式见附件二)。其中,学生实习实训补贴(生活及交通补贴)控制在实习实训经费总额的30%以内。实习实训指导教师的指导费由各学院、各系根据实习实训工作量进行审核,然后报教务处发放。
3.实习实训经费的申请和报销按财务部规定的程序进行。
4.在实习实训实施过程中弄虚作假,不能保质保量完成实习实训工作的,应当核减或者停发实习实训工作实施部门的实习实训经费。
X.其他人
1,管理规定适用于医院内外的各类实习培训。
2.本管理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解释权归教务处。
3.鉴于我院各类专业实习实训的特殊性,相关院系可参照本实习实训规定,结合各专业特点,制定各自的实习实训管理实施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