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论文盲审时间

2023论文的盲审时间为4月5日至4月10。

第一,盲审的对象。

1.本论文盲评的对象为2023年上半年拟申请硕士学位的各类研究生学位论文(根据2013号文件精神。童大学职位21【2017】,2020年9月1之后进入论文阶段的同等学力者方可报考此学位)。

2.已申请学位论文盲检并通过的,无需再次申请盲检。

二、学位论文的盲检实行个人申请制度。

1.拟报考研究生学位的人员,须在4月10前登录研究生院主页的研究生教育教学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管理系统”),在“毕业学位”模块的“申请查重和盲检”一栏中填写相关信息,根据系统提示上传拟盲检的学位论文。所有的论文都被命名为“作者姓名,学号和文件名称”

论文提交及注意事项:

1.研究生学位论文实行100%盲审制度,所有学位论文于4月20日前送审。

2.学院负责及时向申请人及其导师反馈盲评论文的评审意见。在审查意见未反馈前,不得组织盲审人员进行答辩工作,同时要重点考察盲审意见的采纳情况。

3.导师和研究生可参考教科院2023年上半年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和学位申请工作安排,完成上半年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和学位申请工作。

4.未参加学位论文审查者,视为放弃本次学位申请。论文作者通过技术处理使系统无法正确检测的,一经发现,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直至取消其学位申请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