季羡林的故事。

季羡林

我的童年回忆起我的童年,眼前没有红色和绿色,只有灰色和黄色。

70多年前,中国刚刚推翻了清朝的统治,神州大地一片混乱和黑暗。我对政治最早的记忆是“朝廷”二字。当时村民称皇帝坐在朝廷里,所以“朝廷”二字就成了皇帝的别名。我一直以为,朝廷这种东西,好像不是人,而是权力很大的东西。乡下人提起来似乎都肃然起敬。当然我更是如此。总之,当时皇权还在,旧习未除。那是大清帝国的延续,没有复兴的迹象。

我于1911年8月6日出生在山东省清平县(今临清市)的一个小村庄官庄。当时中国的经济状况是南方富,山东穷(包括北方其他省份)。论山东,东部富,西部穷。我们县是鲁西最穷的县,我们村是贫困县中最穷的村,我们家是全村最穷的家。

据说我们家并不总是这样。在我出生之前,似乎有过更好的日子。但是我出生的时候,爷爷奶奶都去世了。我父亲的亲弟弟* * *有三个人,最小的一个(大排行第十一,我们叫他十一叔)给了别人,改姓了。我爸爸和另一个哥哥(叔叔)都是一个人,一个人住,没有一间房,地上也没有一个田埂。和两个没有爸爸妈妈的孤儿生活在一起是什么感觉?活着有多难。可想而知,他们的舅舅是举人,是方圆几十里最有学问的人物,是任何一个县教渝最大的官:他曾经养大过我父亲和舅舅,据说待他们很好——但他家大,人多;有几次,他们饿得不得不去枣林里捡拾掉在地上的几千颗枣子充饥——最后,他们被迫弃家(其实他们没有家),兄弟俩逃到济南谋生:文革期间,我“跳出来”反对“第一张马列主义大字报”的恶名昭彰的作者,惹得她大怒,两次派人到我家乡官村调查,意图“打我一顿”。

父亲和叔叔到济南后,都是陌生人,拉黄包车,扛大件,当警察,卖苦力。大叔终于停了。于是两兄弟商量了一下,让我父亲回老家。舅舅一个人留在济南赚钱寄钱回家给父亲生活。

我出生后,家里还是异常困难:一年吃白面次数有限,只能吃红高粱面饼;没钱买盐,我就在盐碱地上扫土,用锅烧水,腌菜,香油,根本看不到。年底,我吃这个泡菜:举人太太,我叫她奶奶,她很喜欢我。三岁的时候,每天醒来,抬腿就往村里跑(我们家出钱),往外婆家跑。只见手一卷卷进了我的肥袖子里,手再一伸,手里就有半个白面馒头递到了我面前?我尝起来像龙胆草风果肉。我不知道还有比白面馒头更好吃的东西。她的两个儿子(各有几十亩地)特别孝敬她。她喜欢我的孙子,每天总是留一半给我吃:好几年了,这是我每天最高的享受,最大的乐趣。

在我大概四五岁的时候,住在对门的宁阿姨和宁阿姨,每年夏秋收割庄稼的时候,总要带我出去到别人割的地里去扛麦子或者豆子、谷子:辛苦了一天,晚上可以挑一小筐麦穗或者谷穗回家,交给妈妈。看起来她很开心——有一年夏天,我大概捡了更多的小麦,她把小麦磨成面粉。我贴了一锅死面:大概尝过了。我吃完后又偷了一块让我妈看,催着我打:我光着身子,就逃到屋后,跳进水坑。妈妈不能下来抓我,所以我站在水里尽情地享受剩下的白面饼。

现在写这些东西有什么意义?这些芝麻绿豆之类的小事,是我身边不折不扣的琐碎小事,会让我受益终身。有时候能激励我前进,有时候能让我振奋。直到今天我也没有苛求过日常生活,从来不在乎吃喝。难道不是和小时候的这些经历有关吗?我看到一些独生子女的父母那样溺爱他们的孩子?也相当不以为然。孩子是祖国的花朵,花朵要爱护。但护理一定要得当,否则无异于伤害孩子。

我不记得我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学习阅读的,我总是在四岁到六岁之间。我的老师是马先生:现在我已经记不起什么私立学校之类的地方了,也记不起什么百家姓、千字文之类的书了。我家四面墙没有一本书,也没见过带字的笔记。反正我总认得几个字,不然老师哪来的?马先生的存在是毫无疑问的。

虽然没有私塾,但是有一些朋友:我记得最清楚的有两个:一个叫杨狗。直到几年前回家,我才知道他的名字。他还活着,一个字都不认识。另一个叫哑小(意为哑子),我还没查出他姓什么。我们三个天天在一起玩,泡水,打枣,捉蝉,摸虾,一天都不会停。后来听说哑巴成了山大王,他练就了一种飞跃山脊的惊人本领。他可以用手指抓住寺庙的椽子,绕着大殿走。有一次,他在腊月被抓,全身赤裸,被浇上冷水,绑起来倒挂了一夜,还活着。据说他从不来公庄作案,“兔子不吃窝边草”,这是侠士的忠义。他最终被抓住并被杀害。每次想到这样一个玩裸戏的小伙伴变成了这样一个“英雄”,我都挺自豪的。

我在老家才六年,能回忆起的东西很多,但我不想再写下来了。是时候和我灰黄色的家乡说再见了。

我六岁的时候,是春节前夕。公历可能是1917。我离开了父母和家乡。我叔叔带我去了济南。大叔,这个时候,日子大概就到头了。我是他两个兄弟中唯一的男孩。如果他们想把我培养成一个成年人,将来一定能达到门槛。唯一的办法就是去济南。这可以说是我人生中最关键的转折点,否则我今天还在老家种地(如果我能活着的话)。这当然是一件好事:但好事有时也会变成坏事。“文革”期间,我好几次想,如果不是舅舅把我从老家带到济南,我会一直过着浑浑噩噩但很安逸的生活。我怎么可能被一个“革命者”打倒,身上一千尺也翻不了身?唉,世事多变,人生易老。真的很无奈!

到了济南后,我过了悲伤的一天;很难知道一个六七岁的孩子离开妈妈是什么感觉。好几次从梦中哭醒,尽管我不仅能吃白面馒头,还能吃肉。但我宁愿再吃一次红高粱糕,再来一份苦咸菜。这个愿望当然只是一个幻想。没办法。久而久之,我就习惯了。

我叔叔雄心勃勃,非常关心我的教育。一、安排我在私席学习:老师是一个白胡子老头,表情严峻,令人望而生畏。每天,当你进入学校,你首先向孔子的牌位敬礼,然后是“千孙赵丽”。差不多同一时间,舅舅把我送到了一师附小学习。这个地方在旧城墙里面。这条街叫推广街,看起来很气派。其实“官”也是棺材,整条街都是棺材。这时,五四运动大概已经开始了。校长是第一师的兼职校长。他是山东的主要人物。在一个小学生眼里,他是个大人物,不能轻易见面。没想到,十年后,我大学毕业去济南高中教书,我们俩成了同事。他是一名历史老师。我对弟子很恭敬,他却再三感谢。我当时就想,人生真是变幻莫测啊!

因为校长是改革派,我们的语文课本都改成白话文了。课本上有一段话叫《阿拉伯的骆驼》。这个故事大家都很熟悉,但当时对我来说很陌生,很新鲜。我看了觉得很有趣,简直爱不释手。然而这篇文章却惹来了麻烦:有一天,舅舅翻看我的课本,我只看到他突然生气了。“骆驼怎么能说人活着呢?”他愤愤不平:“这个学校上不下去了,还要转学!”

于是我转学了:转学手续比现在简单多了,只需要一次口试。而且口试很简单,只出了几个字让我们认。我记得这个字中间有个“骡子”字。我认出来了,所以决定高一。另一个比我大两岁的亲戚没认出来,就定为初三。一句话,我占了一年的便宜,也是奇闻!

这所学校靠近南围子墙。校园很宽,有很多树。花草茂密,景色优美。在一个用木架支撑的柴门上,有一块木制牌匾,上面刻着四个大字:“遵规守纪”。我当时不明白这四个字的意思,只是觉得有很多笔画好玩。我每天从这个木牌匾下进进出出,上学,打游戏。当时立牌匾的人的意图后来找上了我,我觉得他不是我的种族。

虽然我对常规课不感兴趣,但是有一件事我很感兴趣,那就是看小说。我叔叔是个古板,把小说叫做“闲书”,不准我看。在家里,我的书桌下有一大桶白面,上面铺着一张用高粱杆(济南方言)编织的“席子”:我坐在桌前,上面放着四本书,却在看《龚澎案》、《济公传》、《西游记》、《三国演义》等旧小说。“梦见红偻偻”大概是我太深了,理解不了。戴国王整天哭,我不喜欢,所以我受不了。其余的书读得津津有味。舅舅不期而至地进来,我赶紧掀开盖被,把闲书扔了进去,嘴里念着《孔子》《诗云》。

到了学校,什么都不用防备。放学后,是我的世界。我经常躲在假山后面,或者建筑工地上,拿出闲书狼吞虎咽。经常忘记时间,忘记吃饭,有时候天黑了还会摸到家。我非常熟悉小说中的亡命之徒。他们把自己的名字背得滚瓜烂熟,连使用的武器都数不胜数,比课本熟悉多了。当然,我也想成为这样的英雄。有一次,一个朋友告诉我,他把右手的五个手指戳进米缸里,一次又一次,直到几百次或者几千次。练一段时间后,放上沙子用手戳,最后就可以练铁砂掌了,一个手指就能戳到树。我很想有个铁砂掌,我觉得理所当然。结果在工厂里把手指扎破了,血流不止。知道自己没机会有铁砂掌,就不练了。

学习英语也是从这所小学开始的:那时候,一门外语对我来说是一件非常神奇的事情。我觉得用方块字很自然,而且它们能发出声音,就像蚯蚓爬过它们的痕迹一样有趣,真是不可思议。越是神秘的东西越有吸引力。英语对我很有吸引力:我从未期望它是海市蜃楼。

看我的童年,从一片灰黄开始,到了正一,就达到了一种浓绿的境界——我进步了。但这只是表面上,从生活内容来看,还是一片灰黄。即使在济南,我的生活也很难找到什么丰富多彩的东西。我从来没有任何玩具。我自己把一根细细的铁棒做成一个圈,然后弄了个钩子来推,很开心。贫穷、单调、刻板、固执,是我当时生活的写照。接受外界的信息,只能靠五感。什么电视,录音机,连电影都没有。小时候连电影都没看过,剩下的就可想而知了。

今天的孩子们有福了。他们有多少漂亮的玩具!他们有多少儿童公园和儿童活动中心啊!他们饿了就吃面包,渴了就喝这个可乐那个可乐,还有牛奶冰淇淋。看腻了电影,看电视。听腻了收音机,听腻了录音机信息正从天上、海外、隔着山川涌入:他们真是“不出门就知道天下事的孩子。”但他们就是不了解旧社会。以我为例。如果不仔细回忆,会渐渐对旧社会淡漠,有时会淡如浮云。

今天,我尽可能真实地描绘我的童年,不管它有多不完整,不管它有多潦草,不管我的笔墨有多笨拙,难道我们今天的孩子读完之后就不能从中得到一些启发,学到一些有用的东西吗?同意1|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