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唯物主义和辩证法?

唯物主义1。物质与意识的辩证关系(1)物质决定意识:辩证唯物主义认为,世界的本质是物质,先有物质,后有意识,物质第一,意识第二。物质决定意识,意识是客观事物在人脑中的反映。这个原则要求我们思考问题、做事情,坚持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做到主客观具体历史的统一。这个原则和方法论要求我们注意以下几点:(1)一切从实际出发,即要求我们以客观实际的事物(事实)为根本出发点来思考问题、做事情。即根据客观事实决定自己的主观思想,制定路线方针政策。反对基于主观性的错误观点和做法。(2)如何真正做到一切从实际出发。真正做到这一点并不容易。既要坚持唯物主义的基本观点,反对主观主义,又要坚持唯物辩证法的联系的、发展的、综合的观点,反对形而上学的孤立的、静止的、片面的观点。同时,要坚持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自觉用科学理论指导我们的行动,分析和处理我们遇到的一切问题。只有这样,才能真正从实际出发,实现主观和客观具体历史的统一,从而有效地认识和改造世界。(3)主观和客观是具体历史的统一。具体的统一是静态的,历史的统一是动态的。因此,既要实现主客观的具体统一,又要随着客观事物的发展实现主客观的历史统一。(2)意识对物质有动力作用。意识既能正确反映事物的现象、本质和规律,又能反作用于客观事物,正确反映客观事物及其发展规律的意识,能指导人们有效地改造世界,促进客观事物的发展。扭曲了反映客观事物及其发展规律的意识,就会把人的活动引入歧途,阻碍客观事物的发展。这个原则要求我们重视意识的作用,重视精神的力量,自觉树立正确的意识形态,克服错误的意识形态。这个原理和方法论要求我们注意以下几点:(1)意识能够正确地反映客观事物。意识既能正确反映事物的外在现象,又能正确反映事物的本质和规律。世界上没有什么是不能被认识的,只有尚未被认识的事物。但是,由于历史条件、实践和客观事物本身的局限性,每个时期人们对客观事物的正确认识总是有限的,但随着社会和实践的发展,人们对客观事物的正确认识总是不断扩大和深化的。(2)从主观上看,不同的立场、不同的世界观、不同的人生观、不同的思维方式、不同的知识构成,制约着意识能否正确地反映客观事物。(3)意识对物质有反作用。正确反映客观事物及其发展规律的意识,能够引导人们有效地改造世界,促进客观事物的发展。扭曲了反映客观事物及其发展规律的意识,就会把人的活动引入歧途,阻碍客观事物的发展。二、人的主观能动性与客观规律的辩证关系(1)客观规律制约人的主观能动性。辩证唯物主义认为,世界是物质的,物质是运动的,运动是有规律的。规律是事物运动过程中内在的、本质的联系。法律是客观的,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法律的客观性表现在其不可抗拒的力量上。所以客观规律总是制约着主观能动性的发挥。正确发挥主观能动性,必须尊重客观规律,按客观规律办事,实事求是。人是否按规律办事,决定了人能否通过发挥主观能动性得到积极的结果;人们依法办事的程度决定了人们发挥主观能动性并收到积极效果的程度。(二)根据客观规律,必须发挥主观能动性。法律是客观的,不代表人在客观规律面前无能为力。人们可以发挥主观能动性,理解和运用法律。人们可以用自己对规律的认识来预测事物的发展趋势和方向,指导实践活动,改造客观世界;人们还可以通过发挥主观能动性来改变或创造条件,限制某些法律的破坏作用范围,使人们少受其害或避免其发生,直至化害为利,造福人类。

辩证法

辩证法是关于对立统一、斗争和运动、普遍联系和变化发展的哲学理论。辩证法的核心是斗争(矛盾论)。换句话说,辩证法是矛盾论。现在是思维、自然、历史三个领域的哲学进化概念,也用来指代与形而上学相对的一种世界观和方法论。世界上只有两种世界观,一种是辩证法,一种是形而上学,辩证法和形而上学是根本对立的。辩证法的基本特征是斗争和团结是联系在一起的。这种思想也是辩证法作为方法论的基本思想。形而上学的基本特征是斗争脱离统一。它要么只看到斗争,不看到团结,要么只看到团结,不看到斗争。这里所说的“辩证法”和“形而上学”都是形式上的概括,而不是内容上的概括。不同时期的哲学家对辩证法有不同的理解,古希腊哲学认为辩证法是论证和分析命题中的矛盾,在谈话中揭露矛盾,克服矛盾的方法。德国哲学家g .黑格尔认为,辩证法的对象的自我矛盾不仅是一种思维方式,也是一种宇宙观。马克思主义批判地继承了黑格尔的思想,认为辩证法是客观世界本身的内在规律,思维中的辩证法是客观规律在人们头脑中的反映,辩证法是普遍联系和发展的学说。辩证法有三种基本的历史形态:古代朴素辩证法、以黑格尔为代表的唯心辩证法和马克思主义唯物辩证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