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明代家具文化在现代家具中的设计与应用(桌椅设计)
家具可以说是随着人类文明的开始而与我们密不可分。从古至今,不论地域,只要有人类生存发展的地方,就会有家具文化的痕迹。家具的设计可以客观的展现一个时代的审美倾向,但是我个人认为我见过最漂亮最吸引人的家具还是明式家具和现代主义风格的家具。它们都有一个共同点,就是风格简约,功能合理。这种简约不会因为时代的变迁而失去设计感,这种美真的很感人。对比现代主义时代的家具和中国黄金时代的家具,时间分别是16,17世纪和19,20世纪,所以把两个不同时期的家具放在一起,也是有现代感的。这让我们思考,简约的设计是否能永存?结构功能主义的设计更持久吗?
我们来看看明代家具的特点。中国古典明式家具有一种永恒而普遍的美感。明代的中国对于文人来说是一个流动的社会,这样的社会形态也体现在家具上。出于移动和旅行的需要,家具需要实用,易于拆卸和折叠,因此不会使用浆糊、钉子或任何永久性粘合方法来制作它们。这种家具需要这个民族和时代的人有很强的理性思维,同时在工艺上精益求精,这使得明代的家具在中国其他时代的家具行列中脱颖而出。明式家具:造型简洁,以线为主:严格的比例关系是家具造型的基础。符合功能需求,没有负担,整体感觉就是线条的组合。其构件的线条刚柔并济,刚而不僵,柔而不弱,表现出简约、朴素、典雅、大方之美;结构严谨,做工精细:榫卯结构是科学与艺术的完美结合,时至今日,家具依然坚固如初;装饰适中,适合繁而简:各种装饰手法,如雕、刻、嵌、画等。装饰材料也广泛使用,如珐琅、罗甸、竹、牙、玉、石等。但绝不会贪多堆砌,也不会雕琢,而是会根据整体要求进行适当的局部装饰;木质坚硬,纹理美观:自然美观。充分利用木材纹理的优势,发挥硬木材料的自然美,是明代硬木家具的又一突出特点。明代的硬木家具材料多为高档硬木,颜色、木纹美观,如黄华丽、花梨木、紫檀木等。木材等。
对比现代主义设计的家具,说到现代主义,就不得不提到功能性风格的家具起源于德国现代主义之父包豪斯学院。包豪斯主张“功能决定形式”,这与当时新教在欧洲的流行有关。这种观念类似于中国古代儒家文化所提倡的朴素经济,都追求朴实无华的美。包豪斯运动领导下的现代主义设计作品,与传统流派拉开距离,扬弃传统欧式家具中繁复的表面装饰,以“少即是多”的理念传达现代主义风格之美。这里“少即是多”的理念设计出来的作品的感觉,与明式家具中简约、线条化的点是合拍的。现代主义家具设计作品中的装饰,通过对自身造型和材料的运用,一气呵成地产生自己的装饰美感,拒绝任何后期添加的装饰手法,即所谓的“点缀”。现代主义家具设计尽量使用各种令人心动的材料,就像明式家具使用木材本身的纹理优势一样。现代主义家具中使用的各种材料也试图体现自己的美感,如彩色塑料、纤维、玻璃...还有一些便宜的材料比如钢管,胶合木,不像欧洲的传统,昂贵的木材上雕刻各种图案或者镶嵌金银。包豪斯的设计师坚信,通过使用金属、胶合板、塑料、玻璃等新材料,他们可以生产出大量既美观又经济的家具。随着工业技术的进一步发展,包豪斯的设计风格更多的涉及到人体工程学的研究和新材料的开发。无论是造型独特的椅子,还是强调舒适性的沙发,其功能性和装饰性都恰到好处。而现代主义家具的设计,和明式家具一样,都需要移动便携,所以这种相似性符合现代的口号“形式服从功能”,也就是功能主义。这个原则衍生出了自己的美学体系——极简主义,极简主义...产生了许多功能形式完美统一的理性主义优秀设计。
明式家具和现代主义家具的设计风格实际上为我们提供了一种生活形式的美。这种设计为人们提供了一种良好的精神生活方式,使人们不被世俗世界所困,他们可以更加关注原始本能的生活方式,满足人们对精神世界的渴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