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拔政工师的程序和条件是什么?

一.审查过程

(1)个人申报。申请人应按有关条件和要求向本单位职能部门申报。申请材料所需表格均为政工表格,不得使用其他专业表格。

材料要真实规范,手续要齐全,打印要清晰,按A4纸规格装订齐全。其中,表格打印不得加页或附页,严格按照规定的页数填写,同一页内的栏目可根据内容和字号进行调整。

(二)单位审计报告。各单位对申请人的全部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将全部申请材料在本单位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结果填写在《申请材料公示确认表》和《综合表》中的本单位推荐意见栏。

公示无异议的,将申报材料按有关要求上报相应主管单位和初评人员。未设初评委员会的市政府直属有关单位,按属地管理原则,请将申报材料报送属地区委宣传部。材料截止时间以区委宣传部通知为准。

(三)初赛评委评审推荐。初评员要认真审核申请人的申报材料,所有复印件必须与原件核对并加盖公章,确认无误后,通过评审,同意推荐,再报市政工考评办。初赛评委评审完毕后请及时将原件交回。

(四)评审材料由本人保管,除《申报表》和《晋升表》外,其余材料不予退还。所有原始材料由主管单位和初评评委审核把关,无需提交给二级评委。

申请人弄虚作假的,退回申请材料,次年起3年内不得申报;已取得参赛资格或已取得职称资格的,经查予以取消。

二、评价条件

(一)1966结束前,具有原学历的中专或高中毕业,受聘政工师职务满5年;1970年底前大学专科毕业,以优异成绩受聘政工师工作满5年,可按正常程序报考高级政工师。

正常申报高级政工专业职务任职资格(有特殊规定的除外),其相应的能力、业绩、资格评价,应在合格等级以上。

(二)国家教委承认的正规全日制院校毕业生(不含“五大”毕业生),试用期满后进行考核聘任。

凡选调到企业思想政治工作的上述院校毕业生,试用期满,由本人提出申请,填写《高校毕业生(研究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认定审批表》,由企业按照本意见规定对其德、能、勤、绩进行综合考核,经主管部门批准,按任职资格审批权限确认相应的专业职务任职资格。

具体规定如下:大专毕业,试用期满后,先确认为“办事员”,再从事两年思想政治工作,即可确认助理政工师资格;大学毕业,试用期满后可确认助理政工师资格;

获得硕士学位,获得双学位,研究生班,可以确认助理政工师资格;硕士研究生学历,从事思想政治工作满三年,可确认政工师资格;博士学位获得者可以确认政工师资格。

(3)报考政工师以上专业岗位的,原则上应掌握一门外语。鉴于历史原因和我省政工队伍的现状,既要严格把握条件,又要实事求是,区别对待。

1978年以后参加工作的,按申报等级参加省里组织的外语考试;1978年以前参加工作并在乡镇企业工作的政治专业人员,不要求外语;对从事地质勘探野外作业、矿山、井下等艰苦岗位的人员,外语要求可适当放宽。

(四)专业计算长度的方法,先按有关规定评定。凡参加过政治工作首次专业职务评聘的,原则上应具备担任较低一级职务的资格,才能晋升专业职务。申请更高一级职务时,现任职务的任职年限计算至申请当月。

对已取得其他专业岗位任职资格,调入企业思想政治工作岗位后需要变更职务系列的,原则上根据新录用岗位的岗位职责和岗位条件,实行试用期一年。经考核能履行相应岗位职责的,可按新聘岗位申请(推荐)政工系列相应岗位的岗位资格,原政工专业年限可连续计算。

在调入企业思想政治工作前从事与思想政治工作类似的专业工作(如理论、政治教育、新闻、政法等社会科学),专业岗位任职资格的评定属于组织对干部交流的决定;

转入思想政治工作专业岗位后,在新岗位见习一年后,发现符合思想政治工作专业人员基本条件并能胜任本职工作的,其在原岗位的工作年限可以连续计算。

在其他工作岗位,通过电大、函授大学、夜大、职大、工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取得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的人员,进入思想政治工作岗位,其专业工作年限从取得学历时算起;

取得学历前已在思想政治工作岗位,且确实具有相应级别的,取得学历前思想政治工作专业年限按[1991]17号文件规定计算。

军队转业干部,在部队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复员后继续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的,可以累计计算。

(五)确有才华、工作成绩显著的思想政治工作优秀专业人才,能提供反映其已基本符合岗位要求的相关材料的,可不受学历、资历限制,进行相应专业岗位资格评审。只在申请高中级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中进行例外审查。

申报高级政工师无一例外,除满足高级政工师资格条件1、2、3、4外,还必须满足以下申报条件:

1.不具备规定学历的人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在全国性社会科学刊物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3篇以上;

(2)在省级以上出版部门正式出版个人专著或译著(不含编辑出版);

(3)在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含专科)本专业脱产学习或累计培训两年以上,每次学习时间在一个学期以上,并取得结业证书和合格证书;

(4)在高等学校系统讲授过政治工程专业、政治理论课或编写过政治工程专业政治理论教材;

(5)国家表彰的全国自学成才标兵。

2、不具备规定资质的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在运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团结人、教育人的实践中取得突出成绩,总结出新的经验,在本省、本行业乃至全国产生较大影响。

(2)连续三年以上获得全国思想政治工作优秀企业称号,发挥了主要作用。

(3)获得“全国优秀思想政治工作者”、“全国优秀党务工作者”、“全国优秀工会工作者”、“全国新长征突击手”、“全国三八红旗手”等称号或省委、省政府表彰的优秀思想政治工作者。

除满足政工师条件1、2、3外,还须满足以下申报条件:

1.不具备规定学历的人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在省部级以上社会科学期刊发表学术论文三篇以上;

(二)在地(市)级以上出版部门正式出版个人或合作的专著或译著;

(三)在相当于专科以上学历的高等学校进行本专业学习培训两年以上,并取得结业证书;

(四)在中等专业学校系统讲授过政治工程专业和政治理论课程或者编写过政治工程专业和政治理论教材;

(5)荣获省级自学成才标兵。

2、不具备规定资格的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在运用马克思列宁主义、用毛泽东思想团结人民、教育人民的实践中取得突出成绩,总结出新的经验,在当地、市或行业中有较大影响的。

(二)连续三年以上获得省部级思想政治工作优秀企业称号或全国职工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会工作奖,发挥了重要作用。

(3)获得省部级“优秀思想政治工作者”、“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工会工作者”、“新长征前锋”、“三八红旗手”、“全国职工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会优秀干部”等称号。

扩展数据:

政治工程师的具体评估和参与目标是:

l、企业党委负责人,组织、宣传、办公室、研究室、统战、纪委等部门直接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的专职人员;

2.专职党支部和党支部书记;

3.宣传教育部门行政系列中直接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的专职人员;

4、企业工会负责人,教育、组织、科研和女工部门中直接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的专职人员;

5、企业* * *团委领导和宣传、组织部门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的人员;

6、无论是政治还是技术工作人员,都应按照有关规定在其主要工作岗位上参加专业技术职务的评定。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政治工程师

参考资料:

杭州宣传网-关于做好杭州市政工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