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科举制度的论文

中国的科学制度是中国历史上考试选官的一项基本制度。他发源于汉,立于隋,立于唐,成于宋,盛于明清,废于清末,经历了隋、唐、宋、元、明、清。据史料记载,从隋大业元年(605年)到光绪三十一年(1.905年)正式废除,历时1.300年。

中国科举制度的出现是历史的必然,是一个巨大的进步。一直坚持“自由报名、公开考试、平等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它是对中国古代选官制度,尤其是对汉代的检征制度和魏晋南北朝的九品中正制的直接而有力的替代和否定,为广大中小地主和普通百姓提供了通过科举入仕的平台。因此,科举制度是中国乃至世界历史上最具开创性的选拔官员人才的平等制度。

在1300年的漫长科举考试中,共有700多名状元,近110000名进士,百万举人(进士就更多了)。隋唐以后,几乎每一个知识分子都与科举有着不解之缘和密切关系,只有极少数从未参加过科考。在中国历史上,善于维护公共秩序、做出突出贡献的著名大臣、名人、政治家、思想家、文学家、艺术家、科学家、外交家、军事家,大多出自顶尖的学者、文人、举人。

1300年的科举制度,几乎占据了中国两千多年封建社会的五分之三,占据了中国五千年文明史的近三分之一。历史悠久,影响巨大,妇孺皆知。对祖国统一、社会稳定、各民族团结融合、中华文明的传播和建设,特别是儒家文化和古代教育的弘扬和发展,发挥了巨大作用。中国的科举制度在宋元以后从东方传到西方,越南、日本、韩国、朝鲜都在本国长期效仿中国。法、美、英等国选官的政治制度也直接受到中国科举制度的影响。西方现代公务员选拔制度、中国现代教育制度和干部选拔制度是对中国科举制度的继承和发展。因此,孙中山先生充分肯定了中国的科举制度“是世界各国用以选拔真正人才的最古老、最好的制度”(五权宪法)。西方人把中国的科举制度称为“中国第五大发明”(五权宪法)。西方人把中国的科举制度称为“中国的第五大发明”。这无疑是对中华民族和全人类的巨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