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科院:保护研究生的签名权
中科院:保护研究生签名权,中科院科研伦理委员会再次强调“不得侵犯直接进行科学实验的研究生的基本签名权,不得随意调整学生签名及其签名位置,以平衡其他非学术利益。“中科院:保护研究生的署名权。
中科院:保护研究生的署名权1作为一名研究生,我努力了几年,最后的结果却与自己无关;和导师合作,从头到尾都很努力,但最后连名字都不能出现...一直以来,各种侵犯学生学术签名权的行为都是很多大学研究生心中的“隐痛”。在“导师-学生”的二元关系中,学生往往处于弱势地位。个别品行不端的导师把学生当成免费的“学术外包商”。受其影响的学生往往缺乏有效的维权途径,甚至因为害怕在毕业和求职中被“硬压”而保持沉默。
2月18日,据中国青年报报道,记者从中国科学院获悉,该院科研伦理委员会近日发布《关于规范学术著作署名负面行为清单的通知》。《通知》列举了七种学术著作负面行为,其中第七条专门对侵犯学生署名权的行为进行了规范。通知要求,中科院科研人员“不得侵犯直接进行科学实验的研究生的基本署名权”,“不得为平衡其他非学术利益而随意调整学生署名及其职务”。一旦有人有负面清单所列行为,相应责任单位将进行调查,根据具体事实和相关情节进行认定和处理,对严重违反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终身追究责任。
作为我国自然科学的最高学术机构,中科院出台的条例只能约束其管理下的科研人员,但对我国学术界无疑具有一定的指导意义。侵犯学生的署名权可以具体列入学术著作署名负面清单,并强调“终身问责”,说明在中科院看来,这不是小事,而是严重的学术不端行为。
虽然科研系统的研究生很多,但是他们的经验和知识普遍需要磨练,将来可能不会留在学术圈,贡献可能有限。但是,即使学生只是做重复实验、收集数据、整理文献等“艰苦工作”,也要充分尊重他们的智力劳动成果。对于一篇论文,一部专著,一个项目,哪怕是很小的贡献,都应该得到尊重和认可。
那些侵犯学生签名权的导师,要么故意把学生的功劳占为己有,要么根本不把学生的付出当回事。前者的本质和抄袭没什么区别,后者则充满了导师权力导致的傲慢。无论出于何种动机,这种行为都应该受到学术界的一致唾弃。各学术机构主动表现出地狱般的一付追究到底的态度,既能震慑科研人员,压制别有用心者的思想,也能鼓励那些受到侵害的学生勇敢站出来,采取行动,积极维权。
在某些情况下,能否在某项学术成果上签上自己的名字,可能关系到研究生的前途,也可能对其经济利益产生较大影响。这个时候怎么签学生名字,怎么确定签的顺序,绝不是随便一句话就能糊弄过去的事情。有时候,学生对具体作品并没有太大的兴趣,但即便如此,能否在学术成果上署上名字,还是关系到学生的人格和尊严。为了保护学生的实际利益,加强对学生签名权的保护意义重大。如今中科院已出台规定对此进行明确规范,各大学术机构不妨及时跟进,切实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
中科院:保护研究生署名权2中科院科研伦理委员会近日发布《关于规范学术著作署名负面行为清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列举了学术著作署名的7种负面行为,并再次强调“不得侵犯直接实施科学实验的研究生的基本署名权,不得随意调整学生署名及其职务以平衡其他非学术利益。"
这是中国科学院继2018发布《学术论文署名常见问题或错误诚信提醒》后,为倡导科研实践诚实守信,再次向中科院全院发布学术论文署名规范。
通知中提到的负面行为清单包括:禁止冒用作者署名、虚构作者署名。禁止没有实质性贡献的人参与签名。禁止名誉签名、送礼签名、利益交换签名或夹带签名。未经所有作者一致同意,禁止确定署名顺序(除非学科、期刊另有规定)。不得侵犯直接进行科学实验的研究生的基本署名权。不得随意调整学生签名及其位置,以平衡其他非学术利益。
《通知》明确,为落实“零容忍”要求,中科院科研人员出现在名单中时,将由相应的第一责任单位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并根据具体事实和相关情况予以认定和处理。严重违反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将被终身追究责任。
中科院:保护研究生署名权三天前,中科院科研伦理委员会发布了《关于规范学术著作署名负面行为清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列举了学术著作署名中的七类负面行为。
负面行为清单包括:禁止冒用作者署名、虚构作者署名;禁止无实质性贡献的人参与签名,禁止带有荣誉、赠与、利益交换或夹带的签名;未经所有作者一致同意,禁止确定署名顺序(除非学科、期刊另有规定)。本书经期刊编辑部通知后,所有作者不得随意修改署名顺序;在署名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时,不要违反必要性原则,列出过多的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不要因为有多个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而拒绝对整篇论文负责;不得因作者单位变更而随意变更作品的主要整理单位,不得编造、伪造作者单位,不得以作品未完成的整理单位为署名单位;不得使用非正式的联系方式作为作品作者的联系方式,例如,使用公共邮箱等社交通讯方式作为联系方式;不刻意排斥有重要贡献的科研工作者参与签名。不得侵犯直接进行科学实验的研究生的基本签名权,不得为了平衡其他非学术利益而随意调整学生签名及其签名位置。
通知同时指出,中科院研究人员出现在名单中时,将由相应的第一责任单位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并根据具体事实和相关情节予以认定和处理,严重违反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将被终身追究责任。
这是继2018发布《学术论文署名常见问题或错误诚信提醒》后,中国科学院向全院发布的在科研实践中倡导诚实守信的学术论文署名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