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一篇关于流行音乐鉴赏的论文,最好只关注一种音乐的速度,3000以上。
我们欣赏流行音乐,不仅因为它朗朗上口、轻快、友好和自然,还因为它的表达形式。那些制作精良的mv让你随着音乐融入它的风格。有时它强烈的节奏让我们的身体跟着它起舞,有时它的轻柔让我们觉得有人在耳边低语。这是繁忙的学习和工作后最好的放松方式。由于应试教育带来的压力,我们学生总是试图寻找精神解放。尤其是中学时期,我们总是在排名和分数中挣扎,幼小的心灵被烙上了无数痛苦的伤口。幸运的是,我们最初接触流行音乐的时候,都在音乐中找到了宣泄。流行音乐伴随着我们成长,尤其是当时出道的歌手。他们的音乐和我们的想法真的没有代沟。我真的应该感谢流行音乐陪我度过了这么多难关。也许是寂静的夜晚,也许是空荡荡的教室,在音乐中倾听我们自己的心声,品味人生的酸甜苦辣。就像老朋友一样,他们总能抓住你的心。当我们都长大了,我们不会忘记我们的老朋友。正如我的父母总是喜欢李宗盛、罗大佑和邓丽君等歌手一样,他们永远无法理解周杰伦歌曲的美。不同时代的音乐也应该有代沟。
这是音乐。把握了感情,音乐就有了灵魂。我们熟悉美国流行音乐中的布鲁斯和爵士乐。布鲁斯俗称蓝调,蓝色在美国文化中代表忧郁和悲伤。早些年,大部分移民从世界各地来到美国,一般来说是自愿的,他们基本上愿意将自己的文化与美国文化融合。除了黑人。他们被迫作为奴隶来到这个国家。他们“除了锁链什么都没有,但他们铭记着非洲舞蹈和音乐的丰富传统。”黑奴在农场干活时不准说话,但可以唱歌。他们靠劳动歌曲和听不懂的歌来传递信息,互相交流感情。他们通过这种表达方式,发泄自己的痛苦和委屈,从而逐渐形成了具有黑人特色的黑人音乐。黑人音乐在其形成过程中不断变化,包括吸收白人音乐元素,产生布鲁斯、爵士乐等形式。最初的摇滚乐是黑人音乐“节奏布鲁斯”,西方有人把摇滚乐称为“下层阶级反抗权威的一种形式”。关于节奏布鲁斯,我在网上找到了答案:这是一种由布鲁斯演变而来的音乐风格。上世纪初,如果你随意走进一家美国酒馆,你可以看到一个黑人拿着一把破吉他在小舞台上弹奏着扭曲的音符,用他那不成调的嗓音和肤浅的歌词讲述着黑人在美国的经历。这是布鲁斯。随着时代的进步,这种音乐变得更有音乐性。一度跑调的音乐变得有节奏,因此更有旋律。于是早期的R&B(节奏布鲁斯)就形成了。
真正把R&B介绍给中国的是陶喆,有人称他为“中国R&B之父”。虽然我说不出他歌里的R&B风格,但是我们去KTV唱他的歌找不到合适的感觉,唱起来也很难,对歌手的要求也很高。据我所知,R&B是目前最难唱的音乐,歌手必须熟练地运用喉咙和声带去推和挤,既要暧昧又要准确。虽然陶喆的歌很受欢迎,但唱他的歌的人并不多。由于文化和生理的差异,美国的R&B不容易被中国人接受。直到周杰伦出了第一张专辑,一开始我们都不明白这是什么音乐,但是唱的很流畅。这是周杰伦带有地方特色的节奏蓝调。他在R&B抛弃了一些美国元素,用当地的唱法更容易地诠释了布鲁斯。所以有人说,不管陶喆以前的个人专辑有多好,周杰伦的出现肯定给他带来了很大的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