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和注释的区别
从字面上看,参考文献是在写作过程中被引用的文件,如一篇文章或一本书。以下是我认真整理的参考文献和笔记的区别。欢迎分享。
一篇完整的论文主要由六部分组成:标题、摘要、关键词、正文、注释和参考文献。注释是指对论文中一些专业词汇的解释。一般可以通过两种途径找到,一种是通过专业参考书(专业词典)。另一个最简单的方法是在搜索引擎(百度、谷歌、雅虎等)中输入专业词汇。)去找。很多作者不明白参考文献和注释的区别,也有相当一部分人把参考文献写成注释放在当前页面下,这是不规范的。
《中国学术期刊检索与评价数据标准(光盘版)》明确规定:“参考文献是作者撰写论文、著作时所参考的参考书目”,一般列在文末;注释是对作品正文中某一具体内容的进一步解释或补充说明,通常印在页尾。参考文献的序号用方括号标注,注释用数字和圆圈标注(如① ②...) ".由此可见,参考文献与注释有着显著的区别,作者在撰写作品时应严格区分。
参考文献和注释对一篇科研论文具有重要意义。虽然不一定每篇论文都要有参考文献和注释,但完整规范的参考文献和注释可以使论文更加科学客观,增加论文的可信度,有利于大型数据库的建立和文献数据的交换、加工、检索、评价和利用。为此,清华大学《中国学术期刊(光盘版)》杂志制定了一套技术规范——《中国学术期刊(光盘版)检索与评价数据规范》,对检索与评价数据(包括参考文献和注释)的主要条目的名称、编码、标签和格式提出了一些建议。1999年,新闻出版署发文,要求所有进入光盘版的期刊均可参考。本标准的制定和实施有利于科研成果的信息化。但在参考文献和注释的具体标注上,各期刊存在一些明显不同的做法,使得这一问题显得更加随意和混乱。因此,本文试图对这一问题进行分析,探讨两者的区别和处理。
一、“参照”和“注释”的内涵
(1)关于“参考文献”,
在撰写学术论文的过程中,一定要提到别人的研究成果,因为根据科研规律,任何研究都是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进行的。这个参考别人科研成果的过程就是参考或者引用。
《辞海》(1999版)的解释是:“参照:参照他说的其他东西来考察;参与”;“文学:原指经典、圣贤。后者是指具有历史价值的书籍和文物。也指与某一学科相关的重要书籍和资料。今天,它是所有记录知识的载体的统称,即各种载体(如纸张、胶片、磁带、光盘等。)以文字、图像、符号、音频和视频的方式记录人类知识的至于“参考文献”,没有特别的条目。
我们来看几个细则的相关规定。
根据《文后参考文献著录规则》(GB7714-87),文后参考文献是指“为写作或编辑作品而引用的有关书籍和资料”。当然,这里的“引用”可以是直接引用原文,也可以是间接引用,即借鉴和吸收其思想观点;“文后”这个词说明所指和正文有明显的区别,就是放在正文后面的东西。
《中国学术期刊(光盘版)检索与评价数据标准》中说:“参考文献是作者写作时所参考的书目。”这里强调的是“参考”二字,即这些文献对作者写这篇文章起到了参考和借鉴的作用。
《中国高等学校社科学报编排规范(修订版)》中有这样一条关于参考文献的规定:“参考文献的著录应符合GB7714-87《文献尾部参考文献著录规则》和《中国学术期刊(光盘版)检索与评价数据标准》,应采用顺序编码制,引文应按被引用文献在论文中出现的顺序用阿拉伯数字连续编码,并放入序号。如果一份文件在同一文本中被重复引用,则用相同的序列号进行标记。如需注明引用的具体出处,可在序号后加括号表示页码或章、节、条名,字号小于正文。”从这段话中我们可以看出,规范并没有明确讨论什么是参考文献,而是基本沿用了前两个规范的做法,在参考文献中明确包含了引文。
《全国高等学校自然科学学报编排规范》(修订版)中有几段关于参考文献的内容:“为体现论文的科学依据和作者尊重他人研究成果的严肃态度,并为读者提供相关信息的来源,应在论文的结论(无致谢段落时)或致谢段落后列出参考文献目录”,“参考文献目录一般应限于作者直接阅读并在官方出版物上发表的最重要的文献。”这里不仅指出了列出参考文献的目的,还对其内容提出了一定的要求。
(2)关于“笔记”:
《辞海》(1999版):“注释:又称注释,指对书籍、文章中的文字、语录的解释。”注释作为书籍、论文的附件,最早出现在汉代。它以前有传、注、理、训、注、疏、章、句等名称,后来被称为“注”,与“柏文”相对。当时所谓“白文”,是指先秦著作中未经注释、音训、调和的纯文本。
我们来看看相关规范对“注释”是怎么说的:
注释是对作品正文中某一具体内容的进一步解释或补充说明。-中国学术期刊(光盘版)检索与评价数据规范)
“注解主要是用来解释或说明文章中的标题、作者和某一内容。”——《全国高等学校社会科学学报编排规范》(修订版);
可以用注解来说明题目、作者和一些内容。-《中国高等学校自然科学学报编排规范》(修订版)
可以看出,三个规范在注释方面基本相同,只是在注释的对象上略有不同。《中国学术期刊技术标准规范》(光盘版)仅限于主要内容,其他两个规范延伸到对标题(或文章)和作者的说明。
(3)参考文献和注释的区别:
以上是各种规范中“参考文献”和“注释”条款的摘录。关于二者的区别,《中国学术期刊技术标准与规范》(光盘版)明确尝试从内容、形式、编排位置等方面进行区分:
“参考文献是作者写作时参考的书目,一般在正文中列出;注释是对作品正文中某一具体内容的进一步解释或补充说明,通常印在页尾。参考文献序号用方括号标注,注释用数字和圆圈标注(如①、②……)。”这种规定试图区分两者,在实际写作中具有很强的可操作性。在实践中,往往会出现两种情况:一种是所有的引文都被当作参考文献,另一种是论文中的注释很少或大部分。
二、实际工作中的问题
这些规定似乎很清楚明确。但在实践中,更多的事实是,学术论文的作者和期刊编辑在这个问题上,因为规定的不准确和过去的习惯,有太多的随意性和混乱性。我们不妨看几个例子:
教育研究(中国期刊广场双效期刊)P30,第1期,2003;
注意事项:
(1)范浩。教育的伦理本质与伦理精神前提[J].教育研究,2001,(1)。
②王晓曦。经济理论与企业发展[M]。南京: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1998.66-71。
注意1的文本如下:
“最近,范浩教授写了一篇关于教育的伦理本质和伦理精神的文章”,提出了一个重要的结论,即伦理精神是教育的人文本质的核心,教育是一个伦理实体。①(第25页)
可以看出,这里的“注释”按照《中国学术期刊技术标准和规范》(光盘版)的规定,明明是“参考文献”,却采用了“注释”的外在形式——用数字和圆圈标注。
再来看2004年第6期《南京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中国期刊广场双效期刊、中国综合人文社会科学核心期刊)中的一些例子:
在中世纪,高举自由主义大旗,宣扬“耶稣是自由探索原则的倡导者,是创造文明的伟大英雄,正式将人类从迷信中解放出来”[1](p.83)。(P5)
在这里,直接引用被视为引用:
参考资料:
【1】弗里德里希包尔生。道德体系[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8。(第8页)
再看看:
正是在这个意义上,黑格尔说,自由作为一种普遍精神,作为现存世界、自我意识和人的根本意志的根本规定,不仅是自然所固有的,也是人所固有的。此外,自由只有作为意志和主体才是现实的。(P5)
但这里对黑格尔观点的间接引用,既没有标注为引用,也没有标注为评论。
让我们看看:
因此,英国虽然有排除司法审查的规定,但法院总是根据“越权无效”的原则,使排除司法审查的法律规定要么完全无效,要么只在小范围内发生。①(第4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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