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铝业职业学院2020年招生政策解读
为落实教育部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意见,确保2020年学校招生工作顺利开展,根据山东省有关规定和2020年招生政策要求,坚持“公平、公正、合理、可行、育人为本、从实际出发”的原则,结合学校办学和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招生章程。
第一条本章程适用于山东铝业职业学院的招生工作。
第二条山东铝业职业学院招生工作实行“公平竞争、公平选拔、公开程序、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山东铝业职业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学校概况
(一)学校全称:山东铝业职业学院代码:13859。
(二)学校地址: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南定镇吕珊花园路8号。
(三)办学层次和类型:学院为全日制省属公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属于专科层次。2004年7月,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医院正式成立。
(四)办学的基本条件
目前,学院位于中国重要的工业基地淄博张店区,占地面积794亩,教学仪器设备总值6563万元,教职工660人,其中专任教师516人,建立了兼职教师资源库1300余人。拥有60多个“教学做”一体化实验实训室,包括智能工业机器人、智能制造加工中心、柔性生产线实训室、化工仿真实验室、ERP实验室、网络系统集成实训室、机械调整实训室、3D打印创客空间等。与山东铝业有限公司、潍坊歌尔声学有限公司、青岛三菱重工有限公司等200多家合作单位共同开展科技项目合作研发专业对接产业项目。与韩国仁川大学、大镇大学、全北大学建立韩语学校山东铝业职业学院威海分校,成为学院国际交流的里程碑。目前,双方在1+4、3+2的人才培养模式上取得了实质性进展。
(五)师资设置
学院设有互联网学院、汽车工程学院、机械工程学院、工商管理学院、电商学院、大数据与云计算学院、电气工程系、建筑工程系、冶金化工系、基础系、思想政治系***11教学部。
㈥历史演变
学院创建于1958,经历了501厂业余工程学院、山东铝厂职工大学、山东铝业公司职工大学的历史沿革。学院是教育部首批试点高职院校。它开始在1998招生。2004年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正式成为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2008年,学院被教育部现代学徒制试点院校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认定为“高技能人才培养示范基地”,还被批准为山东省首批自考本科试点高职院校。2012 12年2月,学院被中华全国总工会命名为全国职工教育培训示范点。2065438+2009年4月,学院承办单位山东铝业股份有限公司成为教育部首批24家“产教结合企业”之一。同时,学院被评为“山东省校企融合合作示范校”,公司被评为“山东省校企融合合作示范校”。“校企融合、产教互动”的办学特色得到了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的高度认可。
(七)办学特色
学院努力探索行业企业职业教育规律,充分发挥校企融合优势,形成了“5333”办学特色。“5”是指五个要素的融合,即教育者与企业家的融合、教师队伍与企业的技术技能和管理人才的融合、实习实训场所与企业生产线的融合、大学文化与企业文化的融合、理论与实践的融合。第一个“3”是指三个三分之一的教学模式,包括三分之一的时间组织课堂理论教学,三分之一的时间开展工学交替教育模式,三分之一的时间进入企业开展实践教学。第二个“3”是指三个阶段,即在第一学年,根据学生所学专业、工作环境、工作流程、操作设备、技术要求,用三周时间安排学生到企业进行认知实践,在第二学年,用三个月时间安排学生到企业随老师学习,在第三学年,用不少于六个月时间安排学生到优秀企业进行顶岗实习。第三个“3”指的是“三个维度”,即技术技能、职业素养和人文素养。
(八)办学成就
学院成立60多年来,不断稳定普通高等职业教育规模,积极开展各类职业培训,形成了培训、继续教育、成人教育、本科教育并举的多元化培训办学体系。是中国铝业集团有限公司职工培训基地,年均培训3000余人次。为中国铝业集团有限公司、全国有色金属企业和省内企事业单位培养了大批专门人才,培训员工5万余人,是中国有色企业。
近年来,学院共立项省级以上科研项目70余项,取得省级以上科研成果500余项,发表论文600余篇,主编、参与编辑出版教材及著作100余部,教育部“十一五”规划教材1本,获得国家专利22项,建设省级特色课程3门,省级精品课程15门,市级重点专业5个。
学院先后获得全国企业管理培训先进集体、全国职工教育先进单位、山东省职工教育先进单位、山东省企业教育培训先进单位、全省职业技能鉴定先进单位、中国有色金属行业职工教育先进单位、有色金属行业优秀职业技能鉴定站、现代学徒制试点学院、校企一体化合作示范学院等荣誉称号。
第三章组织结构
(1)山东铝业职业学院成立了以院长为组长的招生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2)山东铝业职业学院招生办是组织实施招生及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我校招生日常工作。
(三)山东铝业职业学院监察部对招生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第四章招生计划
(一)招生计划分配的原则和方法
学院根据发展规划、办学条件、专业发展、生源状况、社会需求分配招生计划。
(二)招生专业
招生专业和计划通过省级招生部门、学校招生简章、学校招生网站等形式向社会公布。
级别:高等职业教育
(4)学制:三年。
第五章入学条件和规则
(一)招生条件
对考生外语没有具体限制,对男女生没有比例要求。他们的身体健康状况应符合教育部体检的相关要求。
(2)录取规则
1.实行远程网上录取。录取工作在省招生考试院的统一领导和监督下进行,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由我院招生办具体实施。录取以文化成绩从高到低,对相关科目没有要求。
2.对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执行相关省份的投档规定,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录取投档。第一次投档考生不足时,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招收后续志愿考生。对于未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照“志愿优先,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专业的考生,当第一志愿考生不足时,录取后续志愿考生,以此类推。第一选择和第二选择没有区别。
3.专业志愿录取原则,专业分配“志愿优先”。专业第一专业志愿数超过计划数的,按考生分数从高到低录取,分数低的考生按第二专业志愿录取;如果第一专业志愿考生不符合某专业计划,则录取第二专业志愿考生,以此类推。当第一、第二志愿和其他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招生计划时,可从服从调剂的考生中调剂,不服从调剂的考生予以退档。
4.新生录取后,我院将发放录取通知书,通过邮政部门直接寄给考生。录取结果将通过各省招办规定的渠道和山东铝业职业学院网站及时公布。请注意询盘。
第六章收费标准
(一)学费收取标准
机电一体化技术、会计学、大数据技术及应用、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工业机器人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计算机信息管理、计算机网络技术、数字媒体应用技术、电子商务、市场营销、投资与财务管理等校企合作专业收取学费8800元/生·年,其他专业收取学费5000元/生·年,住宿费65438+。学费标准如有调整,按省最新文件执行。
(2)退费、奖励贷款、绿色通道
1.退费按照《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办法》(鲁政办[2018]98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2.我院学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省政府励志奖学金,其中国家奖学金8000元/生·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生·年,省政府奖学金6000元/生·年,省政府励志奖学金5000元/生·年。学院有奖学金:一等1000元/年,二等600元/年,三等200元/年。贫困家庭学生(约占学生总数的14%)可享受国家助学金,补助标准为2200-4400元/年,还可申请国家(省政府)励志奖学金。学院积极为贫困家庭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
3.国家助学贷款
贫困家庭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解决学费和住宿费,每人每年最高8000元。在校期间利息由国家承担,还款期限原则上按照学制加13年确定,最长20年。贫困家庭学生可向其户籍所在地县(市、区)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咨询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4.绿色通道
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大一新生,如果暂时筹不到学费和住宿费,可以在注册期间通过高校开设的“绿色通道”先办理入学手续。进入大学后,高校的资助部门根据学生的具体情况,识别困难,采取不同的措施给予资助。
第七章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和证书种类。
(1)颁发毕业证的学校名称:山东铝业职业学院。
(2)证书类别:普通高等教育文凭。
第八章附则
(一)协商方式
学院官网:
(2)上诉渠道
我院招生工作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考生如对招生有疑问,可向纪检监察部门举报相关问题。监督电话为0631-3793094。
(3)其他
1.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于以我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追究责任的权利。
2.本章程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的,以上级政策为准。本合同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办理。
3.本章程由山东铝业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