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落实主体责任,践行和用好“论文四种形态”
探索创新监管手段需要新的拓展。
监督是党风廉政建设的关键。只有监管到位,“触角”灵敏,才能及早发现和处理问题。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检查,紧扣“六项纪律”,抓住谈心、征求意见、实地走访、撰写报告、督促整改等关键环节,发现问题,形成震慑。加快市县派驻机构改革,实行重点派驻机构和综合派驻机构相结合,实现派驻机构全覆盖,切实加强对派驻部门领导班子的监督。充分发挥谈话监督作用,对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党员干部发函问询,提醒谈话,督促其弄清情况,认识错误,及时纠正。深化民生监督,严肃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加强对扶贫资金、土地征收、惠民补贴、低保、教育医疗、农村“三资”管理等重点领域的监督,督促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用纪律锁住制度的笼子。坚持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综合运用抓重要节点、抓具体问题、抓执纪监督、抓通报曝光等有效手段,让违纪者真正“记久”,侥幸者“止”。加强对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监督问责,认真梳理问题线索,集中力量突破一批、核查一批、通报一批,形成有力震慑。
精密部队和纪律的效率必须有新的提高。
纪律审查是纪委的主要职责,“四种形态”为纪律审查提供了基本规范。要以“四种形态”为标准,明确执纪重点,规范执纪流程,转变执纪方式,把“四种形态”要求体现在信访事项受理、问题线索管理、执纪审查、案件审理等各个环节,提高执纪效果。在审查时,要定期清理线索,对苗头性、轻微违纪的问题,多采用批评教育、诫勉谈话、组织处理、轻处分等方式处理。对违纪甚至违法的,要依规依纪严肃处理,绝不手软。对于审查对象,要重点查处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线索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身居要职、可能提拔使用的党员干部。尤其要突出一把手这个“关键少数”,以少数腐败分子的深刻教训警示大多数党员干部。在审查内容上,要突出政治性,把是否违反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和组织纪律作为纪律审查的重点。同时,也要重点查处基层侵害群众利益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在审查程序上,要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缩短时间,坚持快进快出、快审快审,集中力量查找主要违纪问题,对涉嫌违法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查处。
强化落实“两个责任”要有新突破
把握和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既是对纪委的要求,也是对党委的要求。要把“四种形态”贯穿到履行监督责任和主体责任的全过程。围绕省委“3783”主体责任制和市委落实主体责任的《实施意见》,建立健全“两个责任”清单,从“明确责任、尽责责任、监督责任、追究责任”四个层面着力构建和落实“两个责任”体系,进一步强化各级党组织的政治责任,着力解决执行力递减问题。修订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考核问责等配套制度,强化监督考核,狠抓责任追究。建立健全“两个责任”清单,用好问责这个“杀手锏”。对违反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和组织纪律,“四风”问题突出,发生区域性、系统性腐败案件的地方、部门和单位,坚持“一案双查”,既追究主体责任,又追究监督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层层落实责任,实现问责常态化。
瞄准学科深化“三转”应有新方向
“三个转变”是纪检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四种形态”的落实,要求纪委职能定位进一步回归党章“原教旨主义”,工作重心进一步聚焦监督问责,工作方向进一步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工作目标进一步体现遏制腐败。深化“三个转变”,必须以纪律为重点,自觉以“四种形态”为方向,主动调整职责定位、工作理念、工作方式方法。进一步转变政绩观,树立查办大案要案是政绩的观念,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遏制“四风”问题、推动改进工作作风也是政绩,抓早抓小、保护挽救干部是更大的政绩。进一步强化底线意识,把工作从法律底线推向纪律底线,从“聚焦违法”转向“聚焦违纪”,坚守纪律防线。进一步提高纪律审查的综合效果,综合运用纪律处分和组织处理,提高纪律处理的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坚持“严”字当头,把严格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贯穿干部队伍建设全过程,突出“纪律的再纪律、监督的再监督”,努力打造纪检监察“铁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