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贸易合同

国际贸易合同1我国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20xx年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以来,与国际贸易相关的立法和法律制度在我国对外贸易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本文以国际贸易合同履行中的违约行为为研究重点,研究国际贸易合同履行中的违约行为及其表现形式,深入分析相关违约行为的应对措施,以期指导我国国际贸易理论和实践,降低国际贸易风险,促进我国国际贸易健康发展。

在国际经济贸易发展的今天,国与国之间的交流异常活跃和频繁,国际贸易合同的签订和履行时有发生。然而,由于种种现实原因,国际贸易合同履行中的履约问题时有发生。因此,国际贸易中的违约问题及相关救济措施非常值得我们探讨。

一、合同履行中的违约类型

(1)新的根本性违约和非根本性违约

所谓根本违约,根据《公约》第二十五条的规定,是指一方当事人违反合同,使合同的目的根本不能实现,从而对另一方当事人造成根本损害,即由于一方当事人的违约,使另一方当事人基于合同的预期利益受到损害。但是有一个例外,就是在不可抗力的情况下,违约方可以以此为由进行抗辩。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在这种情况下,任何普通的自然人都无法预测这种情况的发生。因此,违约方可以以不可抗力为由主张免责。根据以上论述,不难看出根本违约的构成要件:一是违约与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第二,违约完全丧失了对方的合理期待利益,即损害结果严重;第三,不存在不可抗力。

(2)预期违约和实际违约

根据违约发生的时间,违约可以分为预期违约和实际违约。

预期违约案例分析

例如,1999年6月,我国A公司向日本B公司出售3000吨锰矿,合同中约定最迟装运日期为1999年8月26日。约定的支付方式是信用证,选择的国际贸易术语是CIF。合同成立后,A公司将3000吨锰矿运到指定港口,等待B公司装运,B公司也将开立信用证。然而,B公司由于资金问题决定推迟装运。然后锰矿市场疲软,价格大幅下降。在这种情况下,B公司要求降低锰矿价格。到6月1999 11,双方的谈判还在继续。此时锰矿价格已经下跌了30%,乙方没有修改信用证的交货日期。中国A公司宣布解除合同,并要求B公司依法赔偿损失。分析中国A公司是否主张预期违约。

运用预期违约理论,可以看出日本A公司构成预期违约。第一,乙方要求甲方延期装运,说明其财务状况恶化,经济状况不佳,履行合同义务的能力发生变化。第二,由于钢材市场价格大幅下跌,乙方多次要求货物降价后才修改信用证。表面上是不愿意按照之前合同约定的价格履行付款义务。

(3)卖方违约和买方违约

根据违约主体的不同,违约类型分为卖方违约和买方违约。卖方违约包括不交货、短交货、迟交货和交货造成的违约、交货不合格造成的违约、卖方根本违约造成的违约或卖方未在宽限期内交货造成的违约。买方违约包括买方不付款、延迟付款、不收货、延迟收货导致的违约,以及买方根本违约或买方在宽限期内不履行义务或声明不履行义务导致的违约。

二、国际贸易合同履行中违约的救济措施

(一)卖方违约,买方的救济措施

1,要求卖家实际履行。

根据《公约》第四十六条规定,当卖方违约时,买方可以选择要求卖方继续履行合同,但要求买方不采取阻止卖方继续履行的救济措施。公约将继续履行作为违约的主要救济手段,表达了确保交易稳定的立法目的。

2.要求卖方交付替代品。

要求卖方交付替代物,是指卖方已按合同约定的数量交付了货物,但交付的货物内容或质量与合同不符,是供买方选择适用的一种救济措施。也就是说,卖方必须交付与合同相符的货物。

3.请卖方修理它

根据《公约》第四十六条的规定,修理的救济是针对卖方交付的货物有缺陷,并且货物有修理的可能性的情况。你方可以要求修理、修补或调整货物的缺陷部分,使其符合合同规定。但是,要求修理的通知应在本公约规定的合理期限内提交。

4.要求卖方降低价格

根据《公约》第50条,当卖方交付的货物与合同不符,或者有瑕疵,即交付的货物价值低于合同约定的货物价值时,买方可以要求卖方降低价格。降价金额以交货时交付的货物价值与合格货物之间的差额为准。

5.给卖方一段合理的时间来履行其合同义务。

根据该公约第49条,在不交货的情况下,如果卖方未能在合理的时间内履行其义务,买方可以宣布合同无效。这时候宣布合同无效,既是隐忍,也是合法。

(2)买方违反合同时卖方可以采取的补救措施。

(1)要求买方履行义务;

(2)要求买方在合理期限内继续履行合同义务;

(3)宣告合同无效。

三、结论展望

在经济全球化的经济背景下,我国国际贸易合同违约制度的完善和发展应以固有的法律框架为基础,结合我国本土的经济贸易习惯和文化,并借鉴相关的国际法律制度、争端救济措施和机构设置,从而在本土特色的基础上促进我国违约制度的快速发展,从而维护我国对外贸易主体的经济利益。 推进我国国际贸易合同违约制度的法治建设,巩固我国在国际经济领域的大国地位。

国际贸易合同第二部分卖方:(以下简称甲方)法定代表人:

购买地点:甲方:(以下简称乙方)法定代表人:

地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并就以下条款达成一致:

1.商品:

1.1乙方同意向甲方购买,甲方同意向乙方出售_ _ _ _ _ _ _ _(以下简称合同货物)用于其项目。甲方提供的合同设备的内容详见合同附件一(请在附件一中列出货物的外部名称和分项价格)。

1.2甲方负责合同货物的所有工作,乙方应提供必要的配合。

1.3双方同意附件中的条款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如附件与合同正文不一致,以合同正文为准。

2.价格

2.1合同货物的价格(以下简称合同总价)为_ _ _ _ _ _ _ _ _ _ _

附件一。

2.2合同总价是固定的。

运送

3.1装运时间:

3.2装运地点:

3.3目的地:

3.4货运模式:

4.付款条件

本合同第2.1条确定的合同总价由乙方以下列方式支付给甲方:

4.1预付款: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即人民币发票。

4.2交货付款:合同货物交付后5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即人民币。甲方还应向乙方提供同等金额的发票。

4.3验收付款:合同货物验收合格后5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即人民币。甲方还应向乙方提供同等金额的发票。

5.合同设备的交付

5.1所有合同货物应在合同生效后_ _ _ _ _ _周内(本周为最迟交货日)交付到交货地点。卖方将货物交付给承运人后,交货地点的所有权和风险转移给买方。

5.2甲方应在14交货日期前以特快专递或传真通知乙方,包括合同号、合同货物的名称、数量、预计总重量和体积、预计交货日期。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后,应尽快向乙方确认交货地点和交货日期。

6.合同货物的检验

5.1合同货物的检验应在货物交付到交货地点后_ _ _ _ _ _天内进行。双方应委派代表参加检查。

5.2设备开箱检验合格后,双方应签署检验证书。

5.3如果双方认可的合同货物的微小缺陷不影响货物的性能,双方仍应签署检验证书,但甲方应立即采取措施修复缺陷。

5.4如果在联合开箱检验中发现货物有任何缺陷,或与合同不符,则加倍

甲方代表将签署一份详细的报告,该报告将作为乙方要求甲方更换、修理或补充交付的有效证据。如果确认是甲方的责任,甲方应自费获得补充或替换设备。如果确认是乙方的责任,甲方应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尽快向乙方补充或更换设备。

7.不可抗力

7.1如果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如战争、火灾、台风、洪水、地震或其他双方不认为是不可抗力的原因而被迫停止或推迟执行合同,则合同的执行将相应延迟,延迟时间等于不可抗力生效的时间。

7.2受影响的一方应尽快通过特快专递或传真通知另一方不可抗力的发生。

7.3受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终止或消除后尽快以特快专递或传真通知另一方,并以航空挂号信通知另一方不可抗力已经终止或消除。

8.担保和赔偿

8.1甲方保证其向乙方提供的货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

8.2甲方提供的合同货物的免费保修期与原制造商提供的相同。详情见附件。

8.3在保修期内,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到指定地点的缺陷货物后,应尽快自费将替换货物交付给乙方(费用由买方承担)。

8.4如因甲方原因不能按本合同第四条的要求按时交货,乙方有权通过以下方式向甲方要求赔偿:从迟交的第三周起,每周计算迟交货物总价的0.5% (0.5%),不足一周的按一周计算。上述赔偿总额不得超过合同总价的5%(百分之五)。上述赔偿不能免除乙方的交货责任。赔偿金的支付将被视为完全赔偿了甲方的所有损失(包括甲方因延迟交货可能向乙方提出的间接损失)。

8.5如果乙方未能按照合同第4条的规定按时支付合同价格。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滞纳金。滞纳金的支付方式:从规定付款日期的次日起,每日按未付合同金额的0.5‰ (0.5 ‰)计算滞纳金,滞纳金总额不超过合同总金额的5%。

8.6如果由于非甲方原因导致合同延期执行,交货期相应顺延。

9.仲裁条款

9.1与本合同及其执行有关的一切争议应由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通过友好协商不能解决,争议应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9.2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任何一方不得向法院或其他机构申请变更仲裁裁决。

9.3仲裁费用应由败诉方承担。

9.4在仲裁期间,双方将继续履行合同,但仲裁部分除外。

10.合同的生效、解除和终止

10.1本合同生效日期为本合同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之日。10.2在下列情况下,本合同可被视为解除或终止:

(1)一方进入解体或破产阶段;

(2)一方被宣告破产或因其他原因资不抵债;

(3)本合同已经生效并完全履行;

(4)双方同意提前终止合同;

(5)根据仲裁机构的裁决,合同解除或终止。

11.其他人

11.1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所列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2对本合同条款的任何修改、变更、增减必须由双方授权代表以书面形式签署,成为本合同的补充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3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公开披露合同内容,除非事先征得对方同意。但如果合同需要提交政府相关部门审批,则不需要对方事先同意。

11.4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决定。

12.配件

12.1附件一:合同货物及价格清单(略)

12.2附件二:原厂提供的主要部件质保期

甲方(卖方)(公章):_ _ _ _ _ _ _乙方(买方)

(公章):_ _ _ _ _ _法定代表人(签字):_ _ _ _ _ _ _

法定代表人(签字):_ _ _ _ _ _ _

时间:年月日时间:年月日

签约地点:签约地点:

国际贸易合同第三部分合同编号:_ _ _日期:_ _ _ _

卖方:_ _ _ _签约地点:_ _ _ _

地址:_ _ _电报挂号:_ _ _ _

买家:_ _ _ _

地址:_ _ _电报挂号:_ _ _ _

买卖双方特此同意订立以下货物,条款如下:

1.商品:_ _ _ _ _ _ _ _

2.规格:_ _ _ _ _ _ _ _

3.数量:_ _ _ _ _ _ _ _

4.单价:_ _ _ _ _ _ _ _

5.总价:美元(大写:)元

6.包装:_ _ _ _ _ _ _ _

7.装运时间: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8.装运港和目的港:从_ _经_ _至_ _。

9.保险:_ _ _ _ _ _ _ _

10.付款条件:_ _ _ _ _ _ _ _ _ _

买方应于09年月日前向卖方开立保兑的、不可撤销的、可转让的、可分割的即期信用证。信用证的议付有效期应延长至最后一次装运日期后_ _天。

(2)买方应在签订合同后立即支付_ _ _ _%的定金。

11.装运标志和交货条件:装运标志应由卖方指定。

12.注:开立信用证时请注明合同号。

13.备注:_ _ _ _ _ _ _ _ _

卖方:_ _ _ _ _ _ _买方:_ _ _ _ _ _ _ _

注:①格式合同也称标准合同。在国际贸易中,由国际组织、外贸业务机构或律师事务所根据买卖合同的基本内容拟定的固定条款,即固定格式的空白标准合同,只有经双方签字后才能成为有效合同,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摘要:近年来,国际贸易欺诈每年给当事人造成的损失高达数百亿美元,因此研究国际贸易欺诈的类型及其防范措施具有重要意义。作为国际贾谊霸凌的基本类型,主要有合同主体的霸凌、合同条款的霸凌、合同履行的霸凌、数量限制或强制性条款的欺诈等。为了防止国际贸易合同欺诈,应根据不同的情况采取不同的措施。

关键词:国际贸易合同;诈骗;保持警惕

在国际经济交往中,几乎任何国际贸易业务都必须通过合同来进行。国际贸易合同可以确立、变更和消灭国际贸易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衡量当事人的是非。由于国际贸易合同的广泛应用,许多国际贸易欺诈活动都是借助合同进行的。中国加入世贸组织后,国际贸易活动越来越频繁,国际贸易规模将越来越大,国际贸易合同将发挥更加重要的作用。为了更好地维护自己在国际贸易中的合法权益,有必要了解和掌握国际贸易合同欺诈的类型及其防范措施,做到防患于未然。

国际贸易合同中的欺诈类型

(一)合同主体是国际贸易合同的主体,即合同当事人。随着世界经济一体化的发展,国际贸易合同的主体是多种多样的。既有经济实力雄厚的跨国公司,也有知名的小商人,甚至还有专门的商业骗子。在国际贸易中,合同主体的欺诈形式主要包括:

1.虚构主体诈骗。这种欺诈形式主要包括合同一方未注册,子公司未经母公司同意打着母公司的旗号签订合同,合同双方是纯粹的商业骗子。

2.有限责任欺诈。这种诈骗主要是利用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的法律特征进行的。这两个公司的法律特征之一是公司以其注册资本总额为限对外承担责任,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这就给了一些恶意的国际贸易诈骗分子可乘之机。特别是实行资本授权制的英美,对注册资本的要求并不严格,这为从事国际贸易的诈骗分子提供了法律上的便利。这些人往往注册一个资本非常低的股份有限公司或者有限责任公司,然后在国际贸易中浑水摸鱼。

3.学科变更造假。这种欺诈是指在国际贸易合同欺诈中,通过主体变更进行欺诈。具体方式是合同一方将其合同义务转移给第三人,第三人提出的履行条件往往更优越。当合同的原当事人对第三方的信用没有深入了解时,很容易上当受骗。

(二)利用合同条款行骗很多合同诈骗,都是因为双方在签订合同的时候做了一些不完善的条款,给一方当事人带来了行骗的机会。利用合同条款进行欺诈的情况主要有以下几种:

1.质量条款欺诈。这是一方在生产自用合同中不写明商品的质量和规格来欺骗另一方的一种方式。

2.索赔条款是欺诈性的。国际贸易合同中往往有索赔条款,规定如果一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合同,另一方有权向其索赔,以保护守约方的合同利益不受损害。利用索赔条款欺诈,从买方到卖方都存在欺诈。比如,虽然买方提出的条款很优秀,但给予卖方的履行时间很短,最终使得卖方违约,向卖方提出索赔;卖方也可以利用索赔条款欺骗买方。比如合同约定卖方履约时间长,卖方将不合格产品交付给买方后,买方遭受损失。

3.惩罚条款欺骗了一个人。在国际贸易合同诈骗中,利用违约金条款进行诈骗时,诈骗者总是在签订合同前充分了解对方的实际履约能力,然后利用对方急于出口贸易的心理,与之订立超过对方实际履约能力的大额贸易合同,但履约期限过短,对方无法履行,诈骗者可以获得数额较大的违约金。

4.保证条款是欺诈性的。国际贸易合同中的欺诈者利用保证条款进行欺诈。欺诈者提供担保是为了增强合同对方的信任,但这种担保是无效的或者抵押物容易灭失或转让。即使欺诈方不履行合同,受害方最终也会因为无法行使担保权而遭受损失。

《国际贸易合同》第五条卖方: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卖方: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卖方

地址: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邮政编码:_ _ _ _ _ _ _ _ _ _电话: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电话

法定代表人:_ _ _ _ _ _ _ _ _ _职务:_ _ _ _ _ _ _ _ _ _国籍: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国籍: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国籍

买方: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地址: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邮政编码:_ _ _ _ _ _ _ _ _ _电话: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电话

法定代表人:_ _ _ _ _ _ _ _ _ _职务:_ _ _ _ _ _ _ _ _ _国籍: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国籍: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国籍

买卖双方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名称、数量和价格

第二条包装: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第三条保险:保险由买方按发票金额的100%投保。

第四条运输标志: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运输标志

第五条装运港: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第六条目的港: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第七条装运时间: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第八条付款条件:买方通过双方同意的银行开立以卖方为受益人的不可撤销、可转让、可分割的信用证。此信用证在_ _ _ _ _ _ _ _ _银行凭装运单据付款。信用证必须在_ _ _ _ _ _前到达卖方。信用证的有效期为装船后15天,于_ _ _ _ _ _到期。

第九条装运单据:买方应提供下列单据。

1.清洁已装船提单;

2.发票;

3.装箱单;

4.保险单。

第十条装运条件:

1.装运船只由卖方安排,允许分批装运和转运;

2.货物装船后,卖方应电报通知买方合同号、产品名称、数量、船名和装船日期。

第十一条索赔:卖方同意接受货物的质量、数量和/或规格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异议索赔,但卖方只负责赔偿因制造工艺或材料不良而造成的不合格部分。卖方不接受因安装不当或使用不当造成的任何索赔或损失。提出索赔异议时,必须提供卖方认可的信誉良好的公证机构的检验报告。对质量索赔的异议应在货物到达目的地后3个月内提出,对数量和/或规格索赔的异议应在货物到达目的地后30天内提出。由于自然原因或船主或保险公司的责任,卖方将不接受所有损失。如果买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开出信用证,或开出的信用证与合同不符,在接到卖方通知后仍不能按期完成修改,卖方可取消合同或延迟交货,并有权索赔。

第十二条不可抗力:卖方对因不可抗力而不能按时交货或不能交货不负责任。但是,卖方必须向买方提供由主管当局签发的证书。

第十三条仲裁:凡因执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不能达成协议,仲裁应在被告国根据被告国仲裁机构的仲裁程序规则进行。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具有同等约束力。除非仲裁机构另有决定,仲裁费用应由败诉方承担。

第十四条其他:本合同的任何变更,必须经双方协商达成书面协议并签字后方可生效。未经另一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无权将本合同规定的权利和义务转让给第三方。

第十五条本合同签订于_ _ _ _ _ _ _ _ _ _ _年月日

买方:_ _ _ _ _ _ _ _ _ _卖方:_ _ _ _ _ _ _ _ _ _

代表人:_ _ _ _ _ _ _ _ _ _代表人: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代表人: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