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女性犯罪的心理学命题

不同的罪犯有不同的犯罪心理,女性罪犯除了具有普通罪犯所具有的犯罪心理和犯罪因素外,还有其自身的特殊性。以下是我关于女性犯罪心理的论文,供大家参考。

女性犯罪心理范文:女性犯罪心理浅析摘要说到女性,第一印象就是善良,温柔,贤惠。但是,古往今来有很多“堕天使变恶魔”的故事。在现代社会,女性已经不仅仅停留在传统的“妻子”、“母亲”、“女儿”的角色上,她们正逐渐走出家庭,走向社会。然而,在妇女取得成就和地位的同时,违法犯罪也日益增多。也许是无知让他们误入歧途,也许是物质主义让他们在深渊里打滚,也许是变态的爱情让他们迷失方向。每一次女性犯罪都是内因和外因相互作用的结果,其背后都有她们特殊的心理过程。本文结合近年来女性刑事案件的办理情况,着重探讨女性犯罪的特点和犯罪心理,希望能为预防女性犯罪提供思路。

关键词犯罪情绪心理学

中国图书馆分类号:D924文献识别码:A篇号:1009-0592(2013)11-283-02。

一、基本信息

从案件类型来看,女性犯罪相对集中,主要包括侵犯财产罪(盗窃、诈骗)、故意伤害罪、性犯罪和毒品犯罪。据统计,上述四类犯罪占我市女性犯罪总数的50%以上。由于女性在体力上明显弱于男性,心理上胆小,所以她们实施的是更多的轻体力和隐蔽性的智力犯罪,以及谋杀、抢劫等不太严重的暴力犯罪。同时,女性是弱势群体,大部分是保护对象。所以社会上对女性的警惕性容易降低,女性更容易获得他人的信任,女性也善于利用这种性别优势。因此,女性比男性更容易实施诈骗等金融犯罪。

从文化程度来看,女性罪犯多集中在小学和初中文化。受教育程度是影响犯罪概率的重要因素之一。文化教育对个人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形成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通常文化程度低导致认识水平相对较低,分析问题和处理问题的能力不足,导致性格偏激狭隘,遇事容易情绪化,解决问题容易片面。同时,受教育程度与法律意识水平成正比,受教育程度低的人不知道如何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甚至不知道自己的行为已经触犯了法律。再者,文化程度低的人过早离开校园,进入社会。由于认知水平有限,不能明辨是非,容易受他人教唆、欺骗、引诱而犯罪。最后,受教育程度低导致找工作受到限制,一些女性为了生计被迫实施盗窃和卖淫。

从犯罪频率来看,女性罪犯基本都是初犯,再犯和再犯的概率较小。累犯主要发生在盗窃、诈骗和贩毒案件中。

二、女性犯罪的特点

(一)大多数情感犯罪

女人是天生的情感动物,感情细腻、丰富、敏感,大多是情感理想主义者,但控制感情的能力明显不足,情绪稳定性差。在司法实践中发现,很多女性的暴力犯罪动机是情感问题,她们的爱情观、婚姻观、家庭观扭曲,犯罪对象多为其情感的奉献者(如丈夫、情人,近年来针对第三者的暴力犯罪有所增加)。当女人对某个人倾注感情,做出牺牲,换来的是冷漠、虐待、背叛甚至抛弃,女人往往会有愤怒、嫉妒、仇恨。如果这些负面的心理通道不畅通,积累到一定程度,在强烈的刺激下,仇恨的洪流就会冲破理性的闸门,产生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等残忍的报复行为。

(2)很难区分犯罪者和受害者

很多情况下,女性犯罪嫌疑人既是施暴者,又是受害者,两者之间有一个转化过程。受传统观念影响,中国女性在受到伤害后(如家暴、丈夫婚外情等)通常会妥协。),希望挽回感情,但现实往往事与愿违。当负面情绪积累到一定程度,就会转化为强烈的报复、仇恨和嫉妒。在这种心理的驱使下,一些女性实施暴力犯罪。此外,一些女青年,在本该风华正茂的年纪,由于缺乏家庭、学校和社会的关爱与正确引导,走上了犯罪的道路;再比如一些被性侵的女性,因为承受不了来自社会和家庭的压力,自暴自弃,最后锒铛入狱。类似的情况还有很多。从法律上讲,他们的行为违背了法律保护的法律意义。但在感情上,他们本身也是受害者,存在“情有可原的情况”。社会应该弥补他们的关爱不足。

(C)多团伙犯罪,其中妇女扮演从属角色。

在封建社会,儒家思想要求女性“在家从父,嫁夫从子,夫死子从”,所以女性没有独立的社会地位,这主要是由女性的生理和心理特点决定的。在现代社会,女性仍然表现出对男性的强烈依赖。女性多以* * *共犯的形式出现,同时一般不是主犯,具有被胁迫、被教唆、协助犯罪的特征。

第三,女性犯罪心理

女性犯罪是因为她们的安全需要(如人身安全、生活稳定和免受痛苦)、情感和归属需要(如爱情和婚姻)、尊重需要(如成就和地位)得不到满足,从而导致触犯刑法。下面重点介绍几种常见的女性犯罪心理。

嫉妒、仇恨、报复和愤怒

与男性相比,女性普遍承担更多的家庭责任,为家庭建设投入更多的时间和精力。因此,女性对婚姻家庭的期望和重视程度远远大于男性,普遍希望婚姻家庭幸福的延续。但如今,婚外情现象日益蔓延,让一些家庭陷入感情危机;家暴仍屡禁不止,为女性犯罪埋下不定时炸弹。

1.家庭暴力

封建时代男尊女卑,认为可以随意打骂老婆。这种思想仍然存在,特别是在农村地区。执法部门一般不会介入普通的家庭纠纷,居委会、村委会介入也很正常,这也导致了女性在家暴中的长期无助。再加上性格软弱、经济独立,以及“家丑不可外扬”等传统观念的影响,女性在遭受家暴后往往选择默默承受,这进一步助长了丈夫的暴力倾向。当仇恨积累到一定程度,极端的人格就会产生“鱼死网破”的报复心理。这个时候,琐碎的事情就会触发“情感扳机”,以自己特殊的方式发泄对婚姻的不满,于是我们看到,意想不到的大案要案就会发生在柔弱的女性身上。

2.婚外情

除了家庭暴力,夫妻间的不忠也是女性犯罪的重要原因。目前,传统的伦理观念在弱化,诱惑因素在逐渐增加。有的人婚恋观扭曲,对家庭不负责任,过度放纵。男性在这方面的问题更加突出。从心理学上讲,女性原则性和灵性都比较强,对婚姻的期望值也比男性高。所以,一旦婚姻家庭发生变化,女性极难接受变化,心理容易扭曲。为了寻求精神上的慰藉,他们会不惜一切代价捍卫自己的原则。此类案件中,受害人多为丈夫或情人,但近年来“怒杀小三”的恶性犯罪增多,影响恶劣。杀死情敌固然是激情犯罪,但更多的是对排除障碍,恢复原有家庭生活的向往。同样,作为第三者,女性也会因为被冷落和抛弃而产生仇恨,或者为了给自己的感情扫清障碍而采取极端手段解决感情问题。(二)逞强和拼搏心理

心胸狭窄,心胸狭窄也是女性的标签之一。心胸狭窄的女性缓解情绪的能力普遍较差,容易产生竞争心理。平日里小的邻里矛盾、家庭纠纷如果不及时解决,很容易形成积怨,达到不可调和的地步。比如2011我市发生一起恶性杀人案,邻居之间因琐事发生争执,长期不和。案发当天,母亲、儿子、儿媳、儿媳、女婿商量如何报复,积极准备作案工具。当晚在家中与被害人家属见面后,儿子、母亲、女儿、儿媳用刀具等工具袭击手无寸铁的被害人,最终造成3人死亡、1人重伤、数人轻伤。最后,上述人员被判故意杀人罪。这种因邻里纠纷引发的恶性杀人案并不多见,全家一起作案更是罕见。双方多年的积怨和难解的恩怨导致了一场人间悲剧。本案三名女罪犯的犯罪动机只是表面上的“气”,实质是她们心里没有法制观念。因为一些小利益受到侵害或损害,放纵宣泄,逞强拼搏,走上犯罪道路。

(三)绝望心理

现代社会,女性在继续照顾丈夫和孩子的同时,也部分承担了家庭供给,有些群体如单亲妈妈几乎需要独自养家。然而,妇女在就业和待遇方面容易受到歧视和不公平待遇。有些女性没有一技之长,没有固定的职业和住所,缺乏生存能力。他们很容易为了生计而铤而走险,进行盗窃、诈骗、色情、卖淫等违法犯罪活动。

(四)虚荣,急功近利。

随着商品经济的快速发展,“最小投入,最大收益”的功利主义也潜移默化地影响着人们的价值观,而女性的爱攀比和嫉妒心理更是加剧了这种影响。当现实与理想无法平衡时,有的女人迷失了方向,有的走向盗窃、诈骗、贪污、贿赂的不归路,有的贪婪地出卖肉体获取不义之财;有的甘愿做第三者,埋下隐患。根据心理学的研究分析,女性的意志力比男性弱,在同样接触金钱和财产的情况下,女性更容易受到贪婪的攻击。而且女性的认知系统相对较弱,往往基于自身的低层次需求和直接经验,容易被小恩小惠所诱惑,从而成为他人的犯罪工具。

(E)自暴自弃,沉迷心理学。

女性的心理承受能力普遍不如男性,因此在遭受挫折和创伤后容易颓废,产生消极厌世情绪,进而在犯罪道路上“破罐子破摔”,这在性犯罪中较为常见。对于性过错,社会对女性的批判明显多于男性。面对强大的压力,一些女性害怕、不愿意甚至无法通过正常渠道维护自己的权益,进而产生自暴自弃的心态,沦为妓女,极有可能演变为组织卖淫和强迫卖淫。

(6)无知和盲从。

这种情况多发生在未成年女性身上,她们在世界观和价值观还没有完全形成的时候接触社会,从而误入歧途。

虽然女性犯罪的绝对数量远低于男性犯罪,但其上升趋势明显,对家庭和社会的影响不容小觑。通过对女性犯罪心理的分析,可以根据不同的犯罪心理设计不同的应对策略,为预防和减少女性犯罪提供思路。作者主张社会多一些正确价值观的引导,多打温情牌和亲情牌,及时疏导和化解负面情绪,从源头上减少犯罪的诱因。当然,女性犯罪是一个复杂的社会现象,减少和预防女性犯罪也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从妇女自身、家庭、社会多管齐下,真正落实保护妇女权益的制度。

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水平的快速提高,越来越多的女性参与到各项社会事务中,但与此同时,女性犯罪的比例也逐年上升,严重影响了社会经济的稳定发展。基于此,本文主要分析了女性罪犯的心理,并提出了一些预防措施。

关键词:女性犯罪心理分析及预防措施

作者简介:曲野,六盘水广播电视大学。

中国图书馆分类号:D924文献识别码:A篇号:1009-0592(2013)12-240-02。

家庭和社会之间有一个重要的纽带,那就是女性,女性在社会生活中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她们的心理特征比男性更加突出,所以女性的神经系统更加兴奋,受到刺激时容易产生各种敏感反应。基于此,女性犯罪比男性少得多,但女性一旦成为罪犯,就会造成极其严重的情节。近年来,女性犯罪行为逐渐增多,阻碍了社会的稳定发展。因此,研究女性犯罪心理,提出并实施有效的预防措施,是现阶段的一项重要工作。

一、女性犯罪的主要类型和特点

(一)女性犯罪的主要类型

(1)暴力犯罪。与男性相比,女性暴力犯罪现象要少得多,但随着女性受教育程度的不断提高,参与社会活动的程度越来越高,女性暴力犯罪也逐渐增多,特别是现阶段,女性故意伤害、杀人问题越来越严重,伤害、杀害的对象以丈夫为主,具有明显的地域性和被动性。(2)财产犯罪。相关调查数据显示,女性财产犯罪的概率也呈上升趋势,主要表现为盗窃、贪污、诈骗,是女性犯罪的常见类型。(3)性犯罪。在整个女性刑事案件中,性犯罪的比例最为突出,已经严重侵蚀了社会的正常有序发展。其主要特征是流动性、隐蔽性和依赖性,主要表现在聚众淫乱罪、引诱、容留妇女卖淫罪等。

(二)女性犯罪的具体特征

(1)女性犯罪心理形成的原因是消极的。虽然在当前的社会发展中强调男女平等,但由于家庭关系中普遍存在的大男子主义和家庭暴力的频繁发生,许多女性无法再容忍虐待,一些女性没有通过法律形式维护自己的权益,最终走上了犯罪的道路。(2)女性犯罪的主体是年轻人和高学历者。一些调查研究发现,女性犯罪的特点越来越接近男性犯罪,尤其是青少年犯罪呈逐年上升趋势,女性犯罪呈现出年轻化的特点。(3)女性犯罪的手段具有明显的欺骗性。由于性别差异,女性在犯罪过程中通常不会直接使用暴力,而是通过诈骗、投毒、盗窃等方式达到犯罪目的。(4)犯罪行为具有一定的依赖性。由于女性由于生理条件的限制,身体比男性弱,是社会上相对弱势的群体,所以很多女性罪犯会为男性罪犯踩点,或者为他们提供更多的犯罪工具。犯罪行为具有明显的依赖性,经常出现在一些团伙犯罪中。

第二,女性犯罪心理的形成因素分析

家庭因素

(1)有些女性在家庭成长过程中形成了明显的性格缺陷。有关部门的研究发现,在一些家庭关系紧张的家庭,甚至在一些关系破裂的家庭中长大的孩子,都有冷漠、阴郁的特点,很多女孩为了逃避家庭带来的不愉快,过早地在社会上游荡,试图从家庭中寻找更多的安慰,但由于接触了社会上很多不良因素,最终导致犯罪心理的形成。(2)家庭暴力可以说是幸福家庭生活的腐蚀剂,也是破坏社会稳定发展的定时炸弹。很容易造成婚姻破裂,孩子在这个时候会受到严重伤害。在农村,家庭暴力发生的概率远高于城市。由于农民文化程度相对较低,尤其是这些家庭中的女性没有直接经济收入,地位低下,被丈夫打骂是常事。在大男子主义的影响下,一些男人认为自己的丈夫永远比女人优越,可以随意打骂自己的妻子。甚至有些女性在遭受暴力虐待后会认为那是家丑不可外扬,所以这种伤害一旦超过女性的承受范围,就会直接通过伤害或者杀害的方式来反抗丈夫,从而形成犯罪。

社会因素

(1)传统社会观念根深蒂固。我国传统观念中有“男尊女卑”的思想,儒家文化提倡女性要“三从四德”,千百年来压抑了女性的自由发展,造成了很多女性长期以来的心理压抑。(2)20世纪80年代以来,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传统观念被彻底颠覆,现代新女性逐渐成型,导致“高消费”欲望强烈,许多女性的“拜金主义”行为明显。为了获得更多的金钱和财富,他们最终走上了犯罪的道路。(3)外部媒体的不良诱导也是女性犯罪心理的重要原因,特别是一些黑色反动、黄色淫秽的文化传播,直接影响女性正常人格的塑造和形成。

(3)个人性格因素

从自身因素来看,女性犯罪心理通常可以分为三类:不健康心理、异常心理和精神疾病症状。其中,不良心理主要表现为情绪长期压抑,变得急躁,产生强烈的报复心理,以及强烈的贪婪和明显的自私心理。此外,随着我国经济水平的不断提高,社会整体消费水平得到进一步刺激。为了贪图享受,获取更多的物质利益,一些女性逐渐养成了严重的贪婪心理,导致她们的虚荣心日益增长,使她们采取犯罪手段谋取利益,以尽可能满足自己畸形的需求。此外,一些女性通常一开始处于受害状态,但由于不懂得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维权意识淡薄,后期逐渐从受害者转变为加害者,最终带着强烈的复仇欲望实施犯罪。

(四)个人生理因素

女性犯罪最常见的类型是性犯罪,在一定程度上受女性个人生理因素的影响。首先,与男性相比,女性的青春期变化要早一到两年,体内雌激素的分泌要多于雄性激素,所以会过早地对异性有更敏感的体验。其次,从生物学上讲,女性在月经期、孕期、更年期,会直接影响生理和心理状况。另外,有些女性会出现自主神经紊乱,导致大脑皮层紊乱,容易产生烦躁易怒的情绪。一旦她们受到不良刺激,就会大大增加女性犯罪的概率。第三,针对女性犯罪的预防措施

(一)加强女性心理知识教育。

女性犯罪会直接影响一个家庭的正常生活,对社会的稳定发展造成极大的危害,需要社会各界的关注和反思。因此,加强女性心理知识教育应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任务。首先,要加强对女性的心理健康知识教育,通过开设一些专业课和相关讲座来促进心理健康知识教育。可以通过广播电视、报刊橱窗等多种类型的宣传媒体,为女性心理健康知识教育营造良好的氛围。此外,要加强妇女心理健康教育相关咨询治疗机构的建设,在市场机制的推动下促进妇女心理健康教育的发展,不断扩大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者队伍。我们应该充分认识到女性心理健康教育离不开人们的努力,因此提高教育队伍的素质也是一项重要的工作。同时,要大力开展对现有教育工作人员的相关专业知识和必要技能培训。最后,要不断完善女性心理健康的评价体系。通过投入更多的人力、物力、财力,积极创造条件,做好女性心理健康评估工作,不断从信息反馈中发现和纠正问题,确保心理教育更有针对性。

(二)加强对妇女思想水平的认识。

一方面,要重塑女性的传统观念。中国儒家文化自古以来就主张女性要“三从四德”,这就制约了女性的自由发展。随着新时代发展带来的变化,女性婚姻受到了很大的冲击,女性犯罪很大一部分发生在处理家庭婚姻矛盾的时候。因此,如何正确解决家庭矛盾成为这些女性面临的重要问题之一。因此,在现阶段,我们的一项重要任务是倡导女性自尊、自立、自强的精神。在遭受家暴,面对社会各种诱惑的时候,一定要保持冷静,用正确的方式维护自己的权益。另一方面,有些女性的生活态度过于消极,改变思维方式也是一项重要的任务。帮助女性形成积极乐观的生活态度,确立新的人生目标,有利于减少女性犯罪行为的发生。

(3)女性罪犯的心理治疗

对于女性犯罪个体,当前最重要的任务是进一步加快劳教所、戒毒所、监狱等相关心理矫治机构的建设,同时做好犯罪个体的心理矫治工作。现阶段,在刑罚执行过程中,很多机构并没有深刻认识到心理治疗的重要性,专业心理治疗人员严重不足。针对这种情况,可以加强与医学院校、医院的合作,配合社会力量做好女性罪犯的心理治疗工作。此外,还应不断更新和借鉴现阶段心理学的相关知识和原理,并根据我国女性犯罪个体的实际情况灵活运用,尽可能提高女性犯罪心理治疗的效果。在这个过程中,要注意女性犯罪个体的心理治疗不是特殊治疗,其本质与一般心理治疗是一样的。在治疗过程中,不要把他们当作犯人,而是当作病人,尊重他们的人格,友好地与他们沟通,建立和谐的治疗氛围,增强他们的自我整合能力,改变他们的心理结构,使他们逐渐满意自己的生活方式,从而改善他们的心理状态。

第四,总结

总之,女性犯罪需要社会各界的长期关注。本文对社会上普遍存在的女性犯罪心理进行了分析。因此,针对女性犯罪的预防措施将不可避免地受到限制。因此,有必要在实际的研究工作中进行更全面、更深入的分析。只有这样,才能有效预防和减少女性犯罪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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