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法治建设论文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定位;
1.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举措。科学发展观是指导发展的世界观和方法论的集中体现,揭示了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是马克思主义发展理论的重大创新。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促进城乡协调发展,是科学发展观的题中应有之义。坚持以人为本,必须立足于全体城乡居民,让占人口大多数的农民参与发展进程,享受发展成果。实现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必须以所有乡镇为重点,重视做好农村工作。这就要求我们加快发展农村经济,促进农村社会的全面进步,筑牢农村最大的生态屏障。如果脱离农民的意愿,忽视农民的利益,发展就不能真正体现以人为本;如果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滞后,农村生态环境没有明显改善,就不可能实现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我们必须深刻认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与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内在联系,更加自觉、更加积极地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尽快走上科学发展的轨道。
2.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保证现代化顺利进行的必然要求。国际经验表明,能否保持工人、农民和城市的协调发展,是现代化成败的重要前提。有些国家很好地处理了工人、农民和城市的关系,经济社会发展很快,很快进入了现代国家的行列。然而,一些国家未能妥善处理工人、农民和城市的关系,导致农村长期落后,人口过度向城市集中,形成大量城市贫困阶层,造成经济停滞甚至倒退,严重阻碍现代化进程。中国是一个发展中大国,人口众多,二元结构明显。在推进工业化和城市化的过程中,我们必须深刻借鉴国外正反两方面的经验,走有中国特色的现代化道路,即工农业协调发展、城乡繁荣。近年来,尽管我们作出了很大努力,但长期存在的工农不平衡、城乡不平衡的状况没有根本改变,有些方面还在加剧。如果城乡差距进一步拉大,农村不能摆脱落后,中国就不会成为真正的现代化国家。我们要准确把握我国基本国情和经济社会发展规律,确保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与工业化、城镇化同步推进,把农业农村发展纳入现代化全过程,让亿万农民共享现代化成果。
3.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点任务。我们正在全面建设的小康社会是惠及十几亿人口的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发展,城市面貌发生了巨大变化,但农村面貌变化相对较小。目前,许多城市的发展水平已经接近或达到一些发达国家的水平,但农村仍有一些地方不通公路,上不起学,喝不起干净水。中国还有大约6亿人生活在农村,农民仍然是一个非常庞大的社会群体。农业问题解决不好,农村面貌得不到有效改变,农民生活得不到明显改善,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就会成为一句空话。所以,要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重点在农村,难点也在农村。我们要通过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加快农村小康社会建设进程。
4.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保持国民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持久动力。对于一个13亿人口的大国来说,扩大内需是长期的战略方针和经济发展的基本立足点。农村人口占大多数,消费者数量最多、潜力最大,是中国经济增长最可靠、最持久的动力源。通过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可以加快农村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将亿万农民潜在的购买意愿转化为巨大的现实消费需求,进而拉动整个经济的持续增长。特别是通过加强农村道路、住房、能源水利、通信等建设。,不仅可以改善农村的生产生活条件和农民的消费环境,而且可以极大地释放消费潜力,消化目前一些行业的过剩产能,促进相关产业的发展。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激活农村的巨大需求,不仅是解决当前农村经济发展中突出矛盾和问题的对策,也是保持国民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长久之计。
5.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基础。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个重要方面,就是要搞好农村,让农民安居乐业,让农村安定有序,充满活力。当前,农村总体稳定,干群关系良好,但也存在不少不容忽视的矛盾和问题。特别是环境污染、土地承包、农民负担等引发的纠纷频发,有的甚至引发群体性事件和恶性事件,影响了一些地方的社会稳定。相当一部分农民由于文化水平低、就业技能低,在市场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部分农民生存压力大,待遇不公平,心理不平衡,处理不好会引发社会矛盾。我们必须保持清醒的认识,从思想上高度重视,加大工作力度。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可以有效加快农村发展,维护农民合法权益,缓解农村社会矛盾,减少农村不稳定因素,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奠定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