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法规在建筑工程中的作用和地位
1.标准的解释
1.1标准的定义和功能
标准的定义是对重复性事物和概念的统一规定。它是以科学、技术和实践经验的综合成果为基础,经主管部门协商批准,并以特定形式公布,作为遵守的准则和依据。规范和条例都是标准的表现形式。根据上述定义,在我国,所有工业产品、各类工程建设、环境保护、安全卫生都必须制定和实施。1989年4月,我国颁布了《标准化法》,确立了各类标准的法律地位,明确了依法实施标准的义务和违反标准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因此,制定标准,组织实施标准,监督标准的实施,对于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促进技术进步,提高产品和工程质量,提高社会和经济效益,维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和作用。
1.2《标准化法》规定的“标准”等级
国家标准。这是国家标准。国家标准通常是针对需要全国统一的一般技术要求和其他需要国家控制的技术要求而制定的。
行业标准。是国内某行业执行的标准。行业标准通常是针对一般技术要求,以及在国家没有国家标准的情况下,需要在某一行业范围内统一的某一事物的特殊技术要求而制定的。
当地标准。它是在某一地区实施的标准。地方标准通常是针对没有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需要在一定区域内统一的技术要求而制定的。
企业标准。是在某个企事业单位内部实施的标准。已经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的企事业单位,也可以制定严于这些标准的标准。
2.建筑防水领域的标准
建筑防水领域的标准主要有:防水材料标准(产品标准)和防水技术规范(包括质量验收规范)。前者属于生产领域应遵守的标准,后者属于工程应用领域应遵守的标准。
2.1制定产品标准的要素及其适用性
防水材料的产品标准应以技术规范的要求为依据,准确反映产品的使用范围,避免几类产品或不同原料的产品被纳入一个标准;产品的技术指标应着眼于反映产品的内在质量,建立检验规则和简单的试验方法;现阶段要注意加快与国际接轨。
2.2“条例”为建设服务。
“规定”是“标准”的表述之一。防水技术的应用领域没有太多的规定。目前正式颁布实施的规定有:北京市地方标准(DBJ/T 01-26-2003)《建筑安装分项工程施工技术规程》(包括屋面工程、楼地面工程和地下防水工程);大型建筑企业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编制的《建筑防水工程施工技术规范》(企业标准)等。从目前的情况来看,一些从事防水工程施工的防水材料生产企业已经开始注重企业规程(企业标准)的编制,类似于施工方法,通过综合配套研究制定。它们的特点是:可以形成技术管理上的一致性,解决材料、设计、施工之间的协调和制约;弥补了产品标准中使用要求和技术规范中施工方法原则的不足;有利于成套技术(销售系统)的推广应用;以工业产品说明书的形式,指导用户正确使用产品,为用户提供全方位服务。这些特点无疑为保证防水工程质量创造了良好的条件,值得欢迎。
3.法律法规的形式和功能
3.1法规与标准的关系
上述标准(规范和规定)属于技术管理领域应当遵循的行为规则,而规定属于行政管理领域应当执行的行为规则。“规定”的表现形式包括法律、法规、规划、规章和政策文件。所以标准和法规的关系在管理上是相辅相成的。
1991以来,全国人大、国务院和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情况,在建筑工程(含防水工程)领域出台了一系列重要法规和政策文件,包括:建筑法、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推广应用化学建筑材料和限制淘汰落后技术和产品的办法、加强建筑防水材料生产和应用管理等。这些法律法规对促进建筑防水工程技术的发展和保证工程质量发挥了重要作用。
3.2法律法规与产品标准的关系
需要指出的是,防水材料国家标准是为国家建筑领域使用而制定的,房屋建筑工程只是其中之一。而且产品标准中规定的技术指标只是反映了国内同类产品生产企业所能达到的平均水平,国家鼓励企业制定高于国家标准的企业标准。同时,建设部作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以根据防水工程在建筑领域的重要性,为了保证工程质量,代表用户利益,通过制定政策性文件,对材料或产品提出高于、严于或补充产品标准的技术要求,这也是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
4.建筑防水领域存在的问题。
目前市场上假冒伪劣防水材料横行是不争的事实。据调查分析,部分地区市场上销售的、用于住宅工程的防水材料合格率仅为25?40%,品牌产品和高档防水材料很少使用,导致渗漏隐患加重,最终受害的将是用户和购房者。很多防水专家对此非常担心,认为这些情况不是技术问题,而是管理问题。防水工程是一项系统工程。为了防止渗漏,需要进行综合处理。65,438+00年前,建筑防水工程界提倡对防水工程实行质量保证期制度。《建筑法》还规定了屋面和墙面防水以及需要防水的地面工程的实施保修期,并将防水工程的质量责任委托给了施工单位。然而,由于二者权利义务不一致,实施效果不佳。通过对近几年市场情况的分析,目前存在的问题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
4.1法规政策不到位。
在建筑防水领域,政府出台的法律和政策文件不在少数,但由于宣传力度不够,法规意识不强,不能认真执行,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情况很多。. 2对标准(规范和条例)的法律地位缺乏了解
主要表现在设计乏力,更多的设计师受到开发商的干扰,无法坚持原则,严格执行规范,把选择防水材料的重要责任留给施工单位决定,从而为假冒伪劣防水材料进入市场打开了大门。
4.3施工单位的行为不规范
目前,工程建设单位和房地产开发商在建筑市场上处于主导地位,但他们对建筑领域应执行的法律、法规、政策和规范并不熟悉。他们更多的是利益驱动,无视规定。他们的不良行为已成为影响防水材料市场和建筑市场秩序的重要因素。主要表现在:工程招投标中存在“白纸黑字的合同”;实行无底价招标、无标底招标和恶意降价的;认可假冒伪劣防水材料,纵容无资质、挂靠、低质量的施工单位进入工程。
4.4缺乏监督机制
从执行产品标准、遵守技术规范、执行法规政策、市场运作等方面存在严重的管理漏洞、不负责任甚至*行为等问题。管理不善和缺乏监督机制是产生这些问题的根本原因。
5.结论
解决上述问题刻不容缓。归根结底,我们必须依法行政,彻底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大力维护标准法规的统一性、权威性和严肃性;加强市场监管和执法,确保市场公平公正的竞争环境。只有这样,才能促进建筑防水的进步和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