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最早的书面广告是东周时期的陶器上印有“羊城”字样的篆书陶文。广告的对错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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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时期,即公元前770年至公元前476年,我国开始并完成了由奴隶社会向封建社会的过渡。这一时期商人阶层开始分化为商贾和商贾,从《庄子》中频繁出现的“桂花鱼种的地方”和“宰羊的地方”的表述可见一斑。尚虹是一个商人,他从一个村庄走到另一个村庄,沿途买卖东西,而左佳是一个商人,他有一个特定的地方,并吸引其他人来买卖东西。《白虎通》中对商贾的划分有这样的描述:“商贾为言章,章有远近,度有死,四通八达,故称商贾。”贾志的话是扎实的,有用的东西是扎实的,等着百姓来造福。所以说,公事公办,还不如买。“也就是在这个时期,人们开始把集市上陈列的物件挂在摊位上招人。就这样,在实物展示的基础上,演变发展成了招牌、蝎子等广告形式。《晏子春秋》中有这样的描述:“君使衣服于内,犹挂牛头于门,卖马肉于内。“这句话足以证明当时至少有这样一种广告形式作为封面。同时,河南登封县高贤镇出土的东周陶器上印有“阳城”篆书字陶文,被认为是中国最早的文字广告。

秦始皇统一中国后的秦朝至隋朝(公元前221年-公元618年)的800年间,由于封建统治阶级的土地改革和新税收政策的实施,社会生产力较春秋战国时期有了一定程度的发展。秦始皇的中央集权和统一度量衡,统一文字的措施,以及汉代长期“休养生息”政策的实施,客观上为商业的发展创造了有利条件。西汉的“文化山水之治”以政治清明、太平盛世著称,商业发展的规模和范围无疑大于春秋时期。

在此期间,城市进一步发展。几百年间,洛阳已经成为世界闻名的大都市,店铺林立。那时候店铺叫“城楼”,门口有一个人接待顾客。采用的广告形式有口头广告和实物展示。尤其是封面,此时已被固定店铺所采用,如酒旗、龙等。“銮”作为铺盖的原始形式,出现于汉代,对以后的店铺装饰起到了开拓性的作用。《史记·司马相如列传》中有一段关于西汉司马相如的记载:“似设酒家卖酒,使文君为僧。”东汉诗人辛延年也曾写下“胡姬生十五周年,春是独时”的诗句。据信,当时(东汉)已经有外国侨民居住在中国,从事商业活动。

公元400年后,北魏开始提倡民政,商业有一段繁荣时期。据史书记载,当时洛阳在城东有“交易”和“达货”两里市场,“到处都是商贩。”否则,在盐池、直卷二里,“村里人多以酿酒为业”,“河东人白柳,善酿酒,夏末月在暑,以贩储酒,午饮为美。”在这里,刘百多晒酒无疑是实物示范广告,让“京城出县送礼远在千里之外”。良好的广告效应使这种酒远近闻名。

公元581年,隋朝统一中国,城市商业已初具规模。《史记》记载杨迪皇帝时,“天下舟楫,集于通济桥东,常有万余船,满江道。商人交易车马,充斥市场。入朝的好酋长经常邀请他们去东方市场交易,杨迪皇帝答应他们先整顿市场。屋檐如一,设纬帐,财宝满,人物满货。卖菜的,以龙须肉为主,被请到一家酒楼后,一直请坐,醉得七零八落,不取直。”这说明当时的商品交易市场规模大,涉及面广。东市是杨迪批准对外开放的城市,并要求在开放前整顿市容,丰富珍贵精品的陈列,让菜贩把陈方摆上龙须菜桌。外宾用餐是免费的。杨迪皇帝的措施是为了表示他的尊重,但客观上,他们是一个国际商业展览和广告。

公元618年,唐朝建立,中国封建社会达到顶峰。农业上实行的均田法和地租、地租调整法,有力地促进了经济发展。工商业日益繁荣,商业空前繁荣。广州、扬州、泉州、首都长安成为“万国相连”的国际贸易中心。特别是丝绸之路的发展,包括海上贸易的发展,使这些大都市“市场繁华,中外客商众多,城内店铺各有专营”,出现了肉铺、金银玉器店、服装店、糠铺、秤铺、丝铺、药铺、渔铺等商业行业,同时也发展了为商业流通服务的金融银行——钱庄。随着手工业生产水平的不断提高,商品种类日益丰富。唐朝有长安、西京两城,各城212线。东京洛阳有130线,3000多家“店铺”。与此同时,一些地区还形成了专业市场,如米市、草市、丝市、药市等。

唐朝对市场有严格的管理制度,所有的市场都是由官员设置的。市场是分区的,四周有围墙,各个方向都有门,每隔一段时间就关一次。将城市分为四个店铺,市场上交易的商品遇到同一品类,分别在指定的店铺销售。商品价格由政府评估,挂牌经营。《唐律》规定:“凡有赃物者,均按现价与作案时丝绸价格估算,作案时丝绸价格按序确定。”即违反当时价格规定的,要给予必要的处理。同时也说明悬挂招牌不仅起到广告的作用,也成为政府管理商贩的一种手段。

在唐代的商业活动中,广告的形式多种多样。(1)口头叫卖:比如《唐人笔记》中就有“当时卖瓶之人,吹笛自尽”的记载。诗人元稹在《估客乐》中写道“我游遍天下,却到了长安,城中的东西城,第一次受到客人的问候。“迎客说客,赚多钱为势”这句诗形象地描述了当时口头广告的内容。(2)招牌广告:市场交易分部门进行,规定必须挂牌经营。所以招牌广告很受欢迎。(3)商品集市:《旧唐书·魏健传》记载,天宝年间,魏健在宫墙外设置了从渭水到长安的曹州,供皇帝浏览各地所载商品。当时他“坚定地打算在东京拿三两百只小木船,放在池塘边,所有的船都做了记号。如果是广灵郡船,那就是傅回来了。“丹阳郡船,即京口丝衫缎;金陵郡船,即折尾绣;惠济郡船,即青铜号、罗号、武陵号、绛纱号;南海郡船,即玳瑁、珍珠、象牙、沉香;张羽郡船,即著名的瓷器、酒器、茶壶、茶壶和茶碗;宣城郡船,即

空青石、纸、笔、黄连;安县初有船,即蕉菖蒲、蝮蛇、翡翠。可见当时货收面广,形势繁荣。(4)旗帜:早在春秋战国时期,韩非子就有“高挂旗帜”的描述。在唐代,它也被用于酒店。唐代著名诗人杜牧写过一首著名的诗“水乡山国酒旗风”。在一些唐代书法中,有时可以看到餐厅旗帜的样子。《元曲·后院花》中有两句:“酒店门前布三尺,快来寻客。”不仅说明了酒旗的大小,还说明了酒旗的作用。

北宋政权采取了一系列稳定农村、鼓励生产的政策。经过几十年的战争,社会经济得到了休养生息的机会,经济再次回升,商业迅速发展。由于宋代改革了自古以来的市场广场制度,取消了“日中为市”的限制,市场交换的地域和时间不再受政府的限制,而是可以随时随地进行,使商业活动的活动范围更加广泛,出现了极为活跃的局面。宋朝的首都不仅是政治经济中心,也是商品集散地,各国商人在这里穿梭往来,导致了门面宽阔的大店铺的出现。同时,由于禁止夜市,商业贸易分为日本市场、黎明市场和夜市,小商贩昼夜不停地忙着交易。“生意没日没夜地进行,晚上交朋友的游客稀稀拉拉,五更又响了。”此时,因为允许小商小贩在街上做生意,城里到处叫卖的声音不绝于耳。宋梦圆《东京梦中国》对此有详细记载:“...有一个小儿子,穿着白衬衫,披着蓝白相间的毛巾,提着白瓷坛子,卖麻辣烫。”“城里人卖于梅、夜蛾科、蜜蜂、雪柳、菩提叶、椰子和锤子。只有焦锤从青伞里出来,架着竹架,用梅花金缕的小灯笼装饰。灯笼也设置在框架的前面和后面。你们要敲锣打鼓,成群结队地走来走去,这叫‘打锣’,满街都是。”还有“玫瑰的春天,花儿的盛开,牡丹和芍药,还有汤涤的木本植物,都列了出来。卖花人用竹篮插花,歌声奇异可闻。”因为小贩叫卖,大声喊叫,要费很大力气,声音传不了多远,所以他们从口头广告中衍生出各种具有专业特色的音频广告,用不同的乐器摇、打、划、吹,发出不同的声音来表达不同的行业,比如小贩的拨浪鼓,理发师的铁剪刀。

商业活动的增加也导致了一些服务行业的出现,从业人员突然增多。茶馆、饭店、餐馆、客栈遍布大街小巷,生意兴隆。在这种经济背景下,广告可以得到进一步的发展。招牌、封面、酒旗、灯笼都各显其能,而随着大店铺的出现,一种新的广告形式——门匾也开始出现。从北宋张择端的《清明上河图》中,我们可以看到"刘《画坛挑香》、"赵泰成家"、"杨氏综合症"、"王氏罗店"等招牌。

最初的广告形式——口头呼叫、音响、招牌、封面、灯笼和门牌、门楼、酒旗等商店广告——在宋代发展到相当繁荣。同时,由于科技的进步,发明了印刷术。隋代发明的雕版印刷在宋代已经发展成为活字印刷。印刷技术的发明为广告提供了一种新的媒介——印刷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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