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主题

关于艺术与设计概念的思考

艺术——可以做宾语的名词。

设计动词,可以做主语。

偶然在报纸苏大艺苑看到一篇文章《艺术是我,设计是他》,里面表达的观点在一定程度上解释了艺术和设计这两个概念的区别和意义。所以我已经部分澄清了我对艺术设计的模糊认识。早在几年前(或者说直到现在),中国的艺术家就一直在争论两者的关系。设计是不是艺术,设计和艺术能不能一样,一直是人们关注的焦点。艺术观察也讨论过这个问题。纵观过去几十年,国内工艺美术界对“装饰”、“装饰艺术”、“工艺美术”、“实用艺术”、“艺术设计”等概念的逐渐过渡和分化,反映了时代变迁和社会对艺术设计认识深化发展的过程。有人说设计本身就是问题,艺术不需要解决问题。这两者的联系和区别类似于“艺术是我,设计是他”。那么两者的关系在哪里呢?如何深刻理解和重新定位艺术与设计的关系?在这篇文章里,我敢说一下自己的理解。虽然有兔子谈死的嫌疑,但还是请各位老师批评指正。

首先我讲三个概念:“艺术设计”、“设计艺术”、“艺术与设计”。在英语中很难看到“艺术设计”或“设计艺术”,但“艺术与设计”却被广泛使用,如芬兰艺术与设计大学、美国哥伦布艺术与设计学院等。如果在国外说,应该是“艺术与设计”更准确。从这个角度来看,艺术与设计在世界上并驾齐驱,体现了两个学科既有联系又有区别的特点。这里的艺术涵盖的范围很广,比如美术、建筑、戏曲、影视、音乐等。,而设计包括从手工艺品到工业设计的所有设计范围。这样的名字涵盖面比较广,也比较合理。而且,在英语中,“Art”和“Arts”也有微妙的解释。西方高校的名字大多是“艺术与设计”,而不是“艺术与设计”。事实上,英语中的“艺术”反映的是手工艺品,而不是各种艺术。当然,中国有中国的国情,没必要什么都直接翻译。(参考:艺术与设计的思考,蔡骏)

目前国内对于“艺术设计”的说法主要有两种解释。一种是“艺术与设计”的简称或模糊思维,省略了“和”。这种方式比较笼统,但对艺术与设计关系的表述并不明确。一种是中国当前特定阶段设计教育者对设计的“国家”解读。所谓“本土化”的解释,是指人们还停留在“工艺美术”的概念上,对“设计”的定义缺乏全面的理解,使人们更容易接受这个概念。但在“艺术设计”这个词里,“艺术”只是一个属性,它本身就成了对“设计”的修饰。同时,“艺术设计”是对过去“装饰”概念的最好诠释。比如过去的室内装饰系改名为环境艺术设计系。从更深层次来看,这个概念反映了中国一批当代工艺美术学者对设计的理解。以前有学者认为只有工艺美术没有设计,所谓的设计只是“现代工艺美术”。虽然随着时间的推移,这种观点有所改变,但认为工艺美术是艺术的一部分,如果要纳入“设计”的范畴,称之为“设计艺术”更好。

这只是从单独的层面来划分,对于直白的采用“设计”这个概念,存在严重的妥协态度。忽视了设计艺术基因在艺术发展过程中的催化和推动作用。虽然设计艺术和艺术设计经常被认为是同义术语,但即使在一些正式的学术讨论中,它们也经常被互换使用。但是,学习设计艺术,首先要追求的是事实的真相。但在我国的文化意义上,设计艺术有一个相对的边界,可以涵盖精神艺术和物化艺术两个领域,从文化发展的角度来看,设计艺术是艺术发展过程中原材料加工程序和成品之间的一种关系,正是由于这种关系的规定,才形成了一种特殊的、现实的存在方式。如同人的视觉思维、审美观点和生理需求一样,设计艺术贯穿于艺术作品的创作之中。从古至今,从原始到成熟,在发展形式上,属于时间维度的纵向状态,趋向于潜伏期。不同于设计艺术,艺术设计属于现状的研究范畴。它属于空间维度的横向状态。倾向于爆发。可以说,当设计艺术处于空间维度的横向发展契机时,对它的关注度越大,关注度也就越大,潜伏期也会相应爆发。事实上,我们目前所处的中西文化的碰撞是设计艺术发展的爆发点,这也是艺术与设计之争发生的原因之一。

第二,从早期设计与艺术的关联性,可以看出它们在今天所承载的任务。

艺术对于我来说——是一种非常个性化的自我表达行为。

为他设计——基于解决人与物的关系。③

作为一种文化现象,设计的变化反映了时代的物质生产、科技水平,也反映了一定社会意识形态的状况,与社会政治、经济、文化、艺术密切相关,在原始时代,大多数器物既是艺术品又是工艺品。这一时期的器物大多不是纯粹基于审美动机,而是着眼于其在现实生活中的可用性。后者是主要的,审美要求只是满足次要欲望。中世纪文艺复兴之前的艺术可以说大多体现在建筑上,这一时期最突出的是教堂建筑,它融合了各种艺术。彩绘玻璃、祭坛画、壁画、复制画、佛像、雕塑、曼陀罗等。教堂建筑中使用的不仅是艺术表现,而且被视为咒语和信仰的对象。这个时候,艺术和工艺总是离不开生活的。

在人类的生产和创造活动中,实用性和审美性的结合赋予了物体物质和精神双重功能,这是人类设计活动的一个基本点。随着生产和社会分工的发展,设计和艺术开始分离成两个互不相同的独立体系。但是,无论从设计的角度,还是从艺术的发展轨迹来看,设计和艺术一直都是相互影响、相互渗透、相互作用的。例如,文艺复兴时期的伟人达芬奇不仅是画家,还是雕塑家、建筑师、气象学家、物理学家和工匠。同时,米开朗基罗、丢勒等。都是兴趣广泛、知识渊博的多面手。在文艺复兴时期,虽然艺术和工艺是分开的,但它们仍然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

艺术以同样的时间和能量的空间行为,逐渐转化为一种独立的意识形态,尤其是在所谓多元的今天,它是一种无所不包的意识形态。(甚至还有一些伪艺术打着艺术的旗号做出的一系列艺术艺术)既然意识需要表现形式的存在,这就客观上需要受众群体的存在,通过他们之间的交流过程产生艺术歌曲。从而进一步深入挖掘人内心的声音并释放出来。明确一点,这种声音就是情绪,释放这种情绪就是解放思想。无论这种思想是温和的、颓废的、有条件的、压抑的、痛苦的还是激进的、进步的、偶然的、刺激的。是人类感情形成的一部分。让个性存在于它的本性中。没有个性也没有性。也许这就是原因。

说到“个性”,人们可能会直观地认为这是艺术家的天性或天赋。没有个性的艺术家,只称之为专家、工匠,甚至难以优雅,似乎也有几分道理。但是,对个性的盲目追求,不能以怪异、邪恶、有意识的人的结果而被* * *所遏制,不能被视为艺术行为。这是医生不得不解决的生理问题,艺术是没有出路的。

我记得我曾经看过一个关于著名画家史国良的故事。在一次聚会上,一位画风奇特的女画家(听说她也很有名)带着女儿,女儿当然很漂亮。于是她笑着问石说:你看我女儿漂亮吗?石说:“就像你的画。”当时画家一脸不高兴。由此不难看出这位女画家所谓的绘画语言是什么。她这是在为别人做自己,哗众取宠,故弄玄虚,不无炒作之嫌。艺术为我为他,个性为性,从而达到人类精神的升华,这才是艺术的真正目的。

画面(或场景)效果是空洞的追求视觉效果,观众只是承担了凑热闹的角色。我觉得艺人都很难和别人交流,更不用说艺术化的唱功了。

艺术是为了他,设计是为了他有我。任何有价值的东西都有它的使用价值,在艺术上也是一样,只是价值表现形式不同而已。艺术作品的价值是通过使用价值来实现和完成的。艺术的使用价值是作品被观众产生时的时代的敲响过程或认知过程。没有这个过程,它的价值就无法体现。也就是无价值的存在。艺术只属于我,设计只属于他。片面的体现,很难做出独立的艺术设计概念。事物都是矛盾的,在矛盾中求统一是一切事物发展的基础。中国古代主张“阴阳互补”,万物才能统一。我觉得就是这个原因。

设计是中国近二三十年才出现的一个名词。以前叫“管理、布局、建设”。前面我提出设计是为了解决问题,设计本身就是问题。说白了就是解决人类生活的问题,为了他,为了目标群体。所以你要做一个设计,一定要了解市场,了解科学,了解目标群体。光有这些是不够的。更重要的是加上设计师个人的思考和设计的精细化,也就是对他和我来说,合二为一。否则,就因为他没有我,那我就要相信,市场和生活中所有的设计,只会产生一种格局,缺乏可变性。正是因为艺术为我和他而存在,设计为他和我而存在,人类的精神才是丰富的。知识结构的多样性,让生活尽可能的丰富多彩。

第三,中西文化差异对设计思维的影响

进化——西方思辨文化的交叉

圆论——东方中庸文化的太极图

艺术的发展与文化的发展不谋而合。众所周知,中西文化的差异在于人们的认识论基础和行为方式。中国文化几千年来一直潜伏在统一的中庸思想中。道家和儒家思想占据了东方文化的主流。无极生太极,太极生两仪,两仪生四相,四相生八卦。这种原始的认识论在“里面有真实的意义,我想论证但忘了我说了什么”的模糊逻辑方法中得到准确的认知。完善和实践了中国传统文化下的循环理论。这种轮回观念不就是古代乃至现代唯心主义艺术理论的动力源泉吗?艺术的发展随着时间维度的运动循环而发展。我们把图中的第一阶段称为1,对应的是古代朴素的哲学思想:久分必合,久分必合,之后是成熟阶段,升华阶段,最后回到衰落阶段。如此周而复始,完成一个循环。这是一个聚类剖面分析,但我们古人更糊涂,把这种字、象、意的弧线组合成一个无始无终的太极图。如果太极图是东方文化的标志,那么西方进化文化的标志可以用一个十字来表示。这种象限思维模式恐怕很难解释新旧历史交替的决定论,这对于习惯了东方“球体论”的人来说是难以解释的。但是,有得必有失,有得必有失。象限理论采用形式进化的直观框架和坐标公式。它揭示了文化发展进程的历史象限,这一象限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只能在人类的活动中得到理性的回答。西方设计艺术最早的形成和发展就是这种理性回答的结果。人们在理性的基础上看待艺术创作,在这个过程、过程和活动中,有目的、有规律地去感受和寻找某种确定的、不可改变的终极因素。这种思维方式,在“球体论”的文化环境下,人们不会这样考虑,也不想这样考虑。这样,在一定的历史意义上,西方的设计艺术早于我国。

现在在同一个界面上对比两者,圆论看到了运动的相对性。这种二维运动在一维上体现为同一个方向,也可以是不同的。这种意识形态只能被人直观地感知,主客观的关系是经验的,不是规定的,含有唯心主义的成分。进化论看到的是运动的绝对性(物质是运动的),是交叉的图形。就形象而言,对立面显然是不可调和的,有升有降,有进有退。这种绝对永恒的运动属性必须被理性思维所把握,主客体关系是规定性的、肯定性的。物质与意识之间,在这种进化论的驱动下,变得清晰起来,带有明显的唯物主义色彩。唯物主义认为物质决定意识,意识反作用于物质。这种意识的动态量的反应,目的在于解决人与物的关系。也就是设计,一个很容易被逻辑感知的具体基因。

在古老的东方文明中,从来没有物质与精神对立的哲学。印度的梵天合一和中国的阴阳与道的对立统一成为思想的主要力量。梵天和阴阳没有科学的解释,也没有这个要求。通过进化论和循环论这两种文化现象,可以简单地理解文化的本质。总的来说,东方人重视感性,西方人重视理性,这也是现代科学来源于西方的原因之一。西方人喜欢用统计、计算、归纳、演绎或综合的方法来分析事物,而中国人则更喜欢吟诗作对,进行无穷无尽的联想,以求获得感性的收获。但是,我们不得不承认,虽然没有这样的要求,但也不能说没有这样的意识,只是没有规定,没有系统的记录。下面的分析或许可以说明这个基因的存在。

艺术发展过程中设计的纵横关系

艺术——原本是基于实用性和审美加工的“设计”。

设计永远是艺术美学指导下的具有实用价值的“艺术形式”。

看了上面两句话,你可能感觉不到艺术和设计的互补关系。要知道,艺术和设计都是人类的艺术和设计。贡布里希曾说过这样一句极端的话:“其实没有艺术这种东西,只有艺术家。”毫无疑问,艺术的主体只能是艺术家或艺术作品,艺术史的规律只能是艺术家参与和干预艺术的规律,无论是大洪水时代的原始艺术,还是今天文明时代的现代艺术,都是在人与人、时代与时代的* * *交往过程中产生的,也就是说, 没有一个艺术家能代表他那个时期的艺术风格,艺术家和艺术作品都受到政治、经济和艺术家自身局限性的制约。 毕竟艺术不是没有目的的产物。从最初的艺术动机就可以看出来。从人类有意识的创造活动来看,艺术的审美是以第一工具的创造来体现的。大部分人工制品,如菜刀、标枪、骨针、动物皮衣、陶器等。,既是手工艺品,也是艺术品(人工制品和手工艺品仍统称为装饰工艺品)。但这一时期的器物大多不是纯粹基于审美动机,而是着眼于其在现实生活中的可用性。后者是主要的,审美要求只是满足次要欲望。随着社会的发展和科技的进步。冶金、造纸、印刷、纺织、航海、机械工业和现代电子工业逐渐兴起,同时也体现在艺术上的蓬勃变革和创新,因此在不同的时空粒子中会产生不同的艺术风格。在即将进入21世纪的今天,“设计”这个概念已经越来越被人们认可和接受。平面设计、工业设计、环境(室内)设计、服装设计、陶瓷设计、城市设计等概念为人们所熟知。因此,纵观工业设计的发展历史,我们不难看出,设计与艺术经历了最初的融合,并逐渐形成了各自不同的专业领域,直到今天发展成为设计、技术与艺术的新融合。艺术存在于整个设计过程中,不能孤立地强调功能主义,忽视艺术对产品本身的影响。同时也不能为了过多的表现艺术而忽略功能性,艺术和设计必须完美结合。

以上是从垂直方向看,那么从水平方向看是什么样的呢?我们不妨在当下的艺术时间维度上切一段来研究一下。

设计永远是艺术审美引导下的具有实用价值的“艺术形式”。它以人与物、主观与客观的关系为基础,是基因与媒介、观念与形式、感受与表达、主体自由化与客体自由化相互作用的动态表现。屈指可数的八个艺术分类,相互之间有着密切的联系,这些联系点就像长期艺术实践中的发酵粉一样,伴随着艺术动机的萌生、成熟和升华。在时间维度和能量状态的交替下,形成* * *传播的意识形态,这里暂且称之为艺术血缘或亲缘关系。它是非物质的,以意识的形式存在。如果说清楚了,这种遗传感觉就是设计因素之间的关系。他是艺术形式上的设计艺术,是思维上的设计理念。

图中独立的圆圈代表一个艺术门类(为了便于识别,用三个来表示),但每个艺术都不是独立存在的。这种环环相扣的存在形式隐含着艺术与艺术之间的暧昧关系,这种暧昧关系也可以在认知、伦理、审美三种存在方式所构建的整个文化格式塔中得到解释。我们的理解角度应该从构成艺术品的物质材料开始,这些材料是表面的、直观的,比如绘画中的颜料、纸张;建筑石材、木材和钢材的组合;影视的声光电等。,从这个物质的角度独立存在,以具体的形式存在,并且可以通过视觉或听觉感知。但看到这里,我们还是不能说明,设计永远是一种以艺术审美为导向的具有实用价值的“艺术形式”。现在我们继续看最小也是最集中的部分——审美角度。

马克思说:“人也是按照美的规律来建造的”。④这个论点不仅包括肯定美的客观存在,还包括人根据美的客观规律和规律创造出这样一种唯物辩证的观念。它是陌生的。这种熟悉又陌生的体验恰当地揭示了具有现代因素的艺术作品的重要特征。有再现因素的优秀作品可以有一些审美体验的感染力。因此,我们作为欣赏者在欣赏艺术作品时,往往会触及再现和典型艺术所带来的特殊审美情感,这种“似曾相识”的体验感知,正是潜藏在内心深处的美的力量的表现。属于人自身因素。

这是抽象的,需要一定的文化层次和心理体验感知,不同的人文层次产生不同的体验感知。但是这个过程不可能一蹴而就,需要一种特殊的技术手段来维持艺术形式的建立,也就是我们主要说的伦理角度。从伦理的角度,我们可以看到它包含了很多方面,这是最不稳定最复杂的部分。它是一种能量状态因素,为不同的艺术分类产生不同的能量,为艺术的再生输送新鲜的血液,它是无形的,但它指导着有形的存在。它是有形的,体现了一种无形的力量。每一件艺术品都或多或少包含了这两种功能,起到了传递精神和物质的作用。一个基于解决人与物关系的功能。

但是,要学习设计艺术,首先要追求的是既定事实的真相。但在我国的文化意义上,设计艺术是有相对边界的,可以涵盖精神艺术和物化艺术两个领域,从文化发展的角度来看,设计艺术是艺术发展过程中原材料加工程序和成品之间的一种关系,正是由于这种关系的规定性,才形成了一种特殊的、现实的存在方式。如同人的视觉思维、审美观点和生理需求一样,设计艺术贯穿于艺术作品的创作之中。从古至今,从原始到成熟,在发展形式上,属于时间维度的纵向状态,趋向于潜伏期。不同于设计艺术,艺术设计属于现状的研究范畴。它属于空间维度的横向状态。倾向于爆发。可以说,当设计艺术处于空间维度的横向发展契机时,对它的关注度越大,关注度也就越大,潜伏期也会相应爆发。事实上,我们目前所处的中西文化的碰撞是设计艺术发展的爆发点,这也是艺术与设计之争发生的原因之一。